安全领域“传统”“非传统”相关概念辨析
(《学术论坛》2021年第1期)
(5-2)
刘跃进
二、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
重视国家安全是历朝历代各个国家和政府的共同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始终把国家安全放在首要地位。在安全压倒发展处于优先考虑的改革开放前的30年间,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甚至十分重视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工作,形成了一种符合战争与革命这一时代主题的实际情况、以政治军事为核心的国家安全思想。在发展压倒安全处于优先考虑的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时间里,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样重视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工作,形成了一种符合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以军事国防等国家安全工作服从服务经济建设为显著特征的国家安全思想。但这两个时期的中国政府的国家安全观,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之前,都属于“传统国家安全观”。
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党和政府的安全思想逐渐由传统向非传统过渡,最终在2002年初步形成了一种局限于对外安全或国际安全的非传统国家安全观,即中国政府当时倡导的“新安全观”。这一过渡最早出现在中国对外安全领域和对国际安全的认识上,其后才逐渐延伸到国内安全领域及对中国国家安全的整体认识上。[⑩]中国代表团2002年7月31日在斯里巴加湾市召开的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上发布的《中国关于新安全观的立场文件》,是这种新安全观最完整的表达和最系统的形态。[11]从逻辑上看,中国政府的“新安全观”术语,与西方国家传入的“非传统安全观”一词,表达的是内涵外延完全相同的同一个概念,是表达同一个概念的两个不同语词。
此后不久,中国政府不仅继续在国家安全领域使用“新”这个术语,而且开始使用“传统”和“非传统”这两个术语。但是,与用“新”来表达安全领域的思想认识和主观意愿不同,中国政府用“传统”和“非传统”两个术语最初表达的并不是思想认识和主观意愿,不是“传统安全观”和“非传统安全观”,而是客观存在的安全威胁,是“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以及后来简化了的“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一方面强化了“新安全观”术语及相应的非传统安全观念,另一方面首次使用了“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这种源自西方的学术语言。这是全国党代会文件中首次讲到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也是党政文件中首次讲到“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12]此后,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国家安全问题作了党和政府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系统论述,其中再次讲到“新安全观”和“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13]两年后,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对国家安全问题作了更加系统的集中论述,而且再次从安全威胁的角度用到“传统”与“非传统”两个术语,但具体表述中省略了“因素”一词,直接表述为“有效应对各种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14]
从上述文本资料中可以明确看到,在使用“传统”和“非传统”全面阐述国家安全问题前,也就是在使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这样的术语前,中国政府首先把“传统”和“非传统”用以划分和阐述“安全威胁因素”或“安全威胁”。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认识到,各种安全威胁以及应对各种安全威胁对国家安全实际工作来说更为重要,另一方面是因为相关人员当时还在严格遵守传统汉语习惯,觉得用“传统”和“非传统”直接修饰“安全”是不合汉语规范的语词搭配,因而不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这种表述。然而无论什么原因,中国政府之所以反复讲“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以及简化的“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特别是讲二者的“相互交织”,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人员觉得“威胁因素”或“威胁”可以用“传统”和“非传统”来划分,可以分为“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两种情况。
但是,在所有的官方文件中,甚至在许多学术论著中,一直没有对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进行具体阐述,没有明确指出“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分别都有些什么具体内容。
在我们建立的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中,多年前就对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作过分类,但分类的角度不是“传统”“非传统”,而是“天灾人祸”和“内忧外患”。从“天灾人祸”角度划分,“天灾”主要有洪、涝、旱、震、虫、疫、风、火等,“人祸”则包括内战、内乱、分裂、破坏、极端主义、国内恐怖主义、国际恐怖主义、外部军事入侵、外部政治颠覆、外部间谍情报活动等。现在,要“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统筹认识和应对“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及其“相互交织”的复杂情况。为此,需要深入分析和认识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各包括哪些具体容,特别是如何来统筹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在这方面,学界和政界都还存在着一些误解,特别是总认为洪、涝、旱、震、虫、疫、风、火等各种自然灾害是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非传统因素,然而事实上,这些因素是国家安全史上早就存在的并对国家安全造成过不同程度威胁和危害的传统因素,也是历朝历代突出而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就拿2020年和2021年发生的新冠疫情来说,虽然病毒本身是全新的,但作为疫情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危害则是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因而疫情并不是非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而是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但是,如果病毒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人为制造的,那么这种安全威胁就不再是传统的,而是非传统的了,因为这是人类以往历史上没有发生过的新情况、新威胁。
由此来看,从传统与非传统的角度划分安全威胁或安全威胁因素,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起码是一件不如从“天灾人祸”和“内忧外患”两个角度划分安全威胁因素更容易的事情。这里的关键依然是如何来界定“传统”与“非传统”。这不仅对安全威胁因素的划分非常重要,而且对后面的安全构成要素的划分,对安全保障措施的划分,以及对整体上的安全问题进行划分,都是比较困难的一个学理问题。
从语词的日常用法来看,“传统”应该是指过去就存在的,“非传统”则是指新近才出现的。根据当前学界和政界的用法,国家安全领域的“传统”,在时间段上应该是指国家诞生直到冷战后期的20世纪80年代前,是此前就已经出现并占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的突出的安全事情或问题,而“非传统”在时间段上则是指冷战后后期的20世纪80年代以后,是此后才出现或才占据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的突出的安全事情或问题。按照自然语言基本含义及学界政界的实际用法,由于各种非人为因素的“天灾”在历史上都曾存在,而且还都曾威胁和危害过国家安全,甚至造成严重的威胁和危害,因而洪、涝、旱、震、虫、疫、风、火等自然灾难,从其本来意义上讲都是“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或“传统安全威胁”(图1)。这些因素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危害,不仅在历史上早已存在,而且在历史上已十分突出、十分重要,并被古人作过不同程度的概括总结和研究。例如,中国先秦时期的管子,曾指出“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同时还进一步解释了“五害”是什么:“水,一害也;旱,一害也;风雾雹霜,一害也;厉,一害也;虫,一害也。”[15]由此来看,不仅包括疫情在内的各种客观上早已存在的自然灾害,不是“非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而是“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而且关注、重视和分析这些安全威胁因素的观点,也不是“非传统安全观”,而是非常传统的“传统安全观”,起码在中国是属于“传统安全观”和“传统国家安全观”。我们知道,在当前安全研究和国家安全研究领域,自然因素或“天灾”多被归为非传统安全或非传统安全威胁,但我们根据事实和逻辑却只能得出“自然灾害是传统安全威胁因素”这一结论。认清这一点,对我们理解包括新冠疫情在内的各种天灾对人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威胁和危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图1.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
如此一来,“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只能从“人祸”这种社会因素中寻找了。虽然“人祸”的大多情况历史上早已存在,因而是“传统安全威胁”,但总归有一些威胁国家安全的社会因素,是历史上未曾出现过而当今时代才有的,或者是历史上并不突出而在当今时代才突出出来的,例如恐怖主义的威胁、环境污染的威胁、细菌技术的威胁、病毒技术的威胁、基因技术的威胁、人口剧增的威胁、人口锐减的威胁等等,这些基本上可以归入“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图1)
在我们还无法尽数列出全部“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全部“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的情况下,我们举出一些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作为例子,不仅有助于从外延角度认识“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这两个概念,而且有助于给这两个概念下一个比较恰当的定义。“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或“传统安全威胁”,是20世纪80年代前已经出现并严重威胁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因素和问题;“非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或“非传统安全威胁”,是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或才开始严重威胁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因素和问题。
就当前中国来说,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确实是传统与非传统并存交织,情况非常复杂,需要科学而合理地认识和应对。要“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就必须先从威胁危害国家安全因素这个角度,充分认识并有效应对威胁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传统因素和非传统因素,特别是要认识到“传统安全威胁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交织渗透”的复杂局面。从传统安全威胁来看,当前我国面临的外部军事威胁依然存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外部的政治颠覆虽难撼动我国的国家安全,但内部发生的领导干部权力滥用权力、贪污腐败、脱离群众等问题,依然是威胁国家安全的严重问题。从非传统安全威胁来看,外来的和内生的信息网络攻击、恐怖主义袭击、生态环境破坏、生物技术滥用、人口老化与锐减等等,都需要给予高度重视和恰当应对。
20多年前,我们在构建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时,不仅把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作为整个国家安全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还把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作为整个国家安全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我们一直认为,“影响”和“威胁”是两个不同概念,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和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应该分别作为两个重要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但无论学界还政界,当前对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关注、研究和重视的比较多,而对与此相区别的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却没有给予认真对待,起码没有从理论上进行阐述。其实,如果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是指那些对或者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消极因素,而且它们对国家安全没有任何积极作用,那么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则是既可能威胁危害国家安全也可能积极促进国家安全的因素。我们可以说恐怖主义是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但我们不能说民族宗教问题是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而只能说民族宗教问题是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此外,自然资源、地缘关系、气候条件、人口数量、时代主题、邻国关系、国际安全形势、本国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技术水平等等,都是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如果说“传统”和“非传统”是研究和认识国家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思维框架,那么这个思维框架也可以甚至也应该用于认识和研究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由此,我们便可以形成一对新的重要概念:“传统的安全影响因素”和“非传统的安全影响因素”,或者简化为“传统安全影响”和“非传统安全影响”。根据前述安全领域“传统”与“非传统”的划分标准,“传统的安全影响因素”或“传统安全影响”,是20世纪80年代前已经出现并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各种因素和问题;“非传统的安全影响因素”或“非传统安全影响”,是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或才开始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各种因素和问题。在人类历史上,自然资源、地缘关系、气候条件、人口数量、时代主题、邻国关系、国际安全形势、本国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等等,都曾严重影响到国家安全,因而可以说都是传统的安全影响因素,而只有二战后陆续出现的航天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基因技术等等,其对安全和国家安全的严重影响多是20世纪80年代才凸显的,因而可以说是非传统的安全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