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载《国际安全研究》2015年第3期
文化安全的三种思维方式与政策导向
刘跃进
[摘要] 现今实际处理和理论思考国家文化安全问题时,始终有三大关系纠缠在一起,一是本族文化与异族文化的关系;二是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的关系;三是集中反映了前两种关系的文化民族性与文化先进性的关系。与此相应,在处理国家文化安全问题时也有三种不同思维方式,一是把“本族”与“异族”对立起来的思维方式,即“我-你”对立的思维方式;二是把“先进”与“落后”绝对化的思维方式,即“好-坏”二元化的思维方式;三是“民族性”与“先进性”综合考虑的思维方式,即“我-好”综合的思维方式。保持文化的民族特色和追随文化的时代进步,始终是一个需要很好处理却又难以很好处理的重大关系。只有把文化在整体上区分为“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和“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两大类的基础上,才能处理好文化安全中的民族性与先进性关系问题。对于“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如语言、服饰、饮食、艺术等等,大力保持文化的民族性或特色文化,是维护和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本质要求,这方面一味追求“异国情调”,特别是政府导向追求“异国情调”,不利于国家文化安全的保障与维护。对于“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如科学、技术、军事、政治等等,大力追随文化的先进性或先进文化,是维护和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关键所在,这方面一味强调“民族特色”和“特殊国情”等,不仅不利于国家文化安全的保障与维护,而且会阻碍甚至严重阻碍国家的文化建设、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在“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不能有效倡导、保障和维护民族文化甚至削弱民族文化,在“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不去积极引进、倡导和推广先进文化甚至压制先进文化,是政府文化安全政策和实践导向中存在的重大偏差和失误。因此,虽然在文化安全实践中需要公民个体提高文化自觉和文化安全意识,但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须有科学、正确和恰当的文化安全政策和文化安全导向。
文化安全问题虽在古代就已有萌芽,但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真正出现和突出表现,只有到了近代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形成以后,特别是在西方列强对东方国家实行殖民侵略政策、东西文明冲突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才逐渐成为现实。当时,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先进的生产力和强大的经济基础、政治军事优势,不仅对相对落后的国家进行军事侵略和政治压迫,而且也进行文化侵略、文化渗透,搞文化霸权。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因此而变得更为突出和明显。① 虽然人们长期以来并没有使用“文化安全”这样的术语,但他们所说的“文化侵略”“文化渗透”等概念,却以不同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接近了文化安全问题。②“文化安全”一词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偶见于中文文献,如费春放翻译的安东尼·塔特洛《东亚戏剧:跨越时空的挑战》一文,就以东亚经济技术的兴起为切入点,以东亚戏剧为例子,说明作为西方文化帝国主义带来的一种后果,东亚文化“现在反过来正作为一种很物质的力量扰乱西方的文化安全”③,但是,中国大陆真正的文化安全研究则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事情。具体来说,只有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文化安全”才真正成为一个学术问题引起国家安全理论研究者的关注和重视,也才作为一个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被认真对待和研究。④进入21世纪后,文化安全研究在中国大陆逐渐成为一个热点,不仅是国家安全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把其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而且包括语言学在内的不同文化领域的专家学者也把其作为一个新的学术切入点从不同侧面进行研究。正是在国家安全研究和国家文化安全研究的学术力量推动下,特别是在非传统安全思潮带动下,中国大陆官方在21初开始越来越公开、越来越集中地讨论国家安全问题以及包括文化安全在内的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官方文件中首次使用了“文化安全”一词,指出要“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⑤经过10年的不断探索,在2014年由习近平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中,首次明确把文化安全作为中国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构成要素给予了强调,提出要“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⑥。
时至今日,中国大陆的文化安全虽然已经比较深入,涉及了一些重要的学术理论问题,但却依然难以解释和解决一些关键性学术理论问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什么样的文化需要安全,什么样的文化不应该安全。对于像中国这样在近代饱受西方列强欺凌的东方古国来说,现今理论思考和实际处理国家文化安全问题时,特别是思考和处理什么文化应该安全、什么文化不应该安全时,始终有三个重大关系纠缠在一起:一是本族文化与异族文化的关系,二是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的关系,三是集中反映了前两种关系的文化民族性与文化先进性的关系。这三大关系是在历史上不同时期显现出来和被思考处理的,而这种递进式的历时性显现,反映了三种不同思维方式,一是把“本族”与“异族”对立起来的思维方式,也就是“我-你”对立的思维方式;二是把“先进”与“落后”绝对化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好-坏”二元化的思维方式;三是在人们试图调和前面两种思维方式时提出来的“民族性”与“先进生”综合考虑的思维方式,也就是“我-好”综合的思维方式。从当前国家文化安全研究现状来看,纯粹的第一种思维方式虽然已经被驱除出人们的“显意识”,但依然强烈地主导着多数文化安全研究者的“潜意识”; 第二种思维方式尽管由于多年前“代表先进文化”的政府导向而广泛蔓延,但在当时和当前的文化安全研究中都只是一些表面文章而没有形成系统理论;第三种思维方式在“文化研究”和“文化政策”宏大论述中虽然被一再强调,但至今也没有落实到“文化研究”“文化政策”以及“文化安全研究”和“文化安全政策”的微观细节中,因为人们一直都没有找到落实这一宏观导向的具体方法和恰当程序。如今的文化研究者和文化安全研究者虽然在“立场表达”和“显意识”中已经不会片面坚持前两种思维方式的任何一种,而是旗帜鲜明地主张第三种思维方式,但多数人的“潜意识”及“具体研究”却一直徘徊在前两种思维方式之间,而不能真正用好第三种思维方式,不会在第三种思维方式下具体而深入研究和处理当前国家文化安全的现实问题。本文将通过对这三种文化关系和三种文化思维方式的具体探讨,指出其中的症结与关键,提出解决文化研究特别是文化安全研究中民族性与先进性困境的一些新想法,并努力提供一种可以用于实际操作的程序性建议。
一、文化安全中的“本族”“异族”关系及相应思维方式
在文化安全现实和研究中,“本族文化”与“异族文化”关系是最为明显也最为直接的关系,因而可以说是文化安全的一种“显态”关系。
在一国与他国实力处于相对平衡且交流逆差不多的“常态”时,特别是处于绝对优势的“优态”时,由于具有相对优势的国家可以非常自然地获得文化安全而不需作特别努力,因而国家安全和文化安全的实务人员及研究者在表面上似乎并不看重文化安全问题,并不会对文化安全问题作极端性强调。但是,由于人们天然的“族性立场”,即处理和观察问题时不可避免的“本族”视角和立场,使他们事实上常以一种特别的文化优越感来看待本国文化与异国文化,在得意于本国文化的同时也轻视甚至蔑视异国文化,在心底特别警惕并提防本族或本国文化受异域文化威胁和侵蚀,因而事实上存在着一种非常特殊的文化安全意识,并事实上把文化安全等同于维护本族文化和拒绝异族文化。他们对异族文化的某些选择性和有限度的容纳和接受,常以一种居高临下的高姿态呈现于世。更有甚者,他们还常常在文化优越感的基础上,滋生出一种文化帝国主义或文化霸权主义的心态和行为,强行输出本国文化,从而威胁到他国的文化安全。这就是说,由于文化安全对这些国家来说基本上不成为问题,起码不是突出的国家安全问题,因而他们的实务人员和研究者特别重视的并不是本国文化的基本安全,而是不断强化并输出自身文化优势,消解他国文化存在,占领人类文化高地,从而在文化领域达到一种绝对的超安全状态。近代以后的欧洲国家和当代的美国,就是这种情况的典型代表。
但是,对于那些与他国实力悬殊且“交流逆差”突出的国家来说,特别是在这类国家由于异国或明或暗的强制性文化输而处于“劣态”时,情况便完全不同。实务人员和研究者的“族性立场”使他们对自身文化劣势、弱势与他国文化优势、强势的现实变得越来越敏感甚至焦虑,从而也越来越强调拒绝异国文化和维护本国文化的重要性,甚至走向极端的“国粹主义”,用以拒绝和反抗异族文化对本族文化的侵蚀、蚕食和吞食。在近代西方世界对东方国家的殖民化过程中,多数东方国家都曾有过一段这样的经历,不同的是有的国家比较短暂,有的国家比较持久;有的国家比较强烈,有的国家比较软弱。中国、日本、印度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有过这样一种痛苦经历。
显然,在国家文化安全论域中,“本族文化”与“异族文化”的关系,是一种最为突出的显性关系,因而不仅成为弱势国家在应对强势国家文化侵略、文化渗透、文化霸权和文化帝国主义时首先要面对一种关系,而且也是身处弱国的学者们思考文化安全问题时首先想到的一种关系,并由此使其成为弱国文化论域中所有现实研究和所有历史叙事的一条主线。
近代东西方文明冲突初期出现的“国粹主义”,虽然情感热烈、口号响亮、响应者众,但却难以改变国力对比和文化对比的继续失衡和逆差扩大。残酷的现实孕育着改变,包括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改变。正是由于传统的“本族-异族”思维方式即“我-你”思维方式无法解决“本族文化”与“异族文化”关系中的冲突,无法阻止本族本国劣势的不断显露和本族本国衰败的不断加快,一些思想家开始隐约发觉并事实上看到了隐藏在“本族文化”与“异族文化”冲突背后的其实是“落后文化”与“先进文化”的较量,而国粹主义者发起并顽强坚持的民族文化保卫战,根本无法守住他们自以为是的民族文化高地,而只会是优劣对比非常明显下的“以卵击石”,“败出战场”。国粹主义者发起文化保卫战的初衷虽然是好的,目的也非常神圣,但目标却根本无法达到。于是,一种不同的新思维在这一特殊时代和特殊情势下出现了,这就是“先进-落后”思维方式。
二、文化安全中的“先进”“落后”关系及相应思维方式
与国粹主义把“本族”“异族”之别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无论是日本的“脱亚入欧”论,还是中国的“全盘西化”论,事实上已经进入到一种与“本族-异族”思维方式不同的新思维方式,即“先进-落后”思维方式,这也是一种与“我-你”思维方式不同的“好-坏”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最初结出的果实,是与国粹主义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极端,即对“东国”传统的全盘否定和对“西国”文化的照单全收。因为在这些思想家和政治家看来,祖先们坚守了几千年的本族文化和东方文化,与西方近代以来出现的文化和文明相比较,是一种愚昧、野蛮、非人性、非科学的落后文化,而西方国家之所以能够发展强大并打败中印这样的东方古国和东亚儒家文化圈的其他国家,就在于这些国家的先进,其中包括文化的先进。所以,中国必须彻底抛弃落后的儒家文化,必须“打倒孔家店”,也必须全面接受西方先进的近代文明,必须“全盘西化”。这就是说,为了种族和国家的生存大局,需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通过放弃辈辈相传的传统文化并接受异族的先进文化,达到避免亡国亡种的更大目的。这就要在文化问题上放弃“本族-异族”论,采用“先进-落后”论。出现在近代的“汉字不灭、中国必亡”的观念和口号,集中反映了这种由较为肤浅的“本族-异族”思维方式向更为深刻的“先进-落后”思维方式的演进。近代日本的“脱亚入欧”论和中国的“全盘西化”论,都是这种思维方式转变后才可能有的结果。
毫无疑问,在国家安全论域及国家文化安全论域中,“先进-落后”论和“先进-落后”思维方式,是一种比“本族-异族”论和“本族-异族”思维方式更为合理、更合逻辑、更为现实的观念和思维方式。试想,当一个人需要在他的生命与手臂之间作出选择时,他是应该为了保住生命而截肢呢,还是应该为了保住肢体而放弃生命呢?人生的价值逻辑和现实,都早已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为了保住生命,人们可以选择截肢;为了保住生命,人们不惜摘除自己的人眼而换上狗眼。生命的根本性,使人们可以舍弃身体的某些器官;种族和国家的根本性,使国人可以舍弃本族过去引以为豪的某些文化。只有那些不可理喻的价值失衡者,才会为了自身的完整和美丽而放弃挽救生命的截肢手术和摘眼手术。当然,对于一个个体来说,他有做出这种不同寻常之选择的权利,别人对此不仅难有更多指责,而且还可能生出几份敬意。但是对于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任何个体都无权拿民族的存亡和他人的生命作赌注,为了他们偏好的文化美丽,而毁灭整个民族和其中的千千万万生命。生命的绝对至上性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相对的民族至上性和国家至上性,使国家安全论域中只有国民的生命安全才具有最高的至上性,整体上的国家安全具有次级的相对至上性,而文化、生态、信息等非传统要素的安全及国土、主权、安全等传统要素的安全只有更低层次的相对性至上性。这就是近代一些东方国家面临生死存亡问题时,相对低级的文化安全实务和理论由“本族-异族”思维方式演进到“先进-落后”思维方式的客观逻辑和历史必然。
但是,文化安全领域“先进-落后”思维方式的先进和深刻,并不意味着它的完美和绝对。文化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和现实的流变性,也为“本族-异族”思维方式留下了它施展法力的空间。事实上,这两种思维方式都只有在自己特殊的范围内才能正常发挥作用,而一旦超出自己的适应范围过渡到自己不适应的范围,就会发生错误和问题。如同由“国粹主义”走向“全盘西化”在开辟思考和处理国家安全与文化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思维的同时,只是从一种根本没有出路的极端走向一种可能蕴涵着国家文化生机的极端,但并没有真正解决国家文化安全问题一样,“先进-落后”思维虽是一种比“本族-异族”思维具有优势和前途的思维方式,但这种只讲先进性不讲民族性的思维方式不仅更无法解决国家文化安全的根本性理论问题,而且从逻辑上根本否定了国家文化安全问题。
无论是日本的“脱亚入欧”主张者还是中国的“全盘西化”提出者,虽然只是要用一种极端矫正另一种极端,并非真的要完全抛弃本国传统文化,事实上也不可能完全抛弃本国传统文化,但这种口号和理论却在直观上表现出对本国传统文化的完全否定和抛弃。在国家安全论域中,当文化安全与国家安全发生非此即彼的矛盾时,这种对文化安全的根本性否定,不仅合乎生命和历史的逻辑,而且在现实中也并非没有道理,并非天然错误。但是,在整个人类史和文化史的真实存在中,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整体性文化安全与整体性国家安全,却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非此即彼、你死我活的矛盾,中国近现代史的具体进程也证明,上述极端口号都有其明显的局限性甚至是错误的。即便这种口号具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和积极性,但由于其对本国传统文化的直接否定和全面抛弃,因而在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具有深刻的合理性和现实性的情况下,它便不能成为国家文化政策的持久性理论基础和科学支柱,更难以成为国家文化安全实务和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科学支柱。作为隐藏在这种口号背后的“先进-落后”思维方式,并不像这些口号本身那样直接体现了对本国传统文化的直接否定和完全抛弃,而且在逻辑上并不排斥对本国传统中优秀因素和先进因素的保留和继承,但由于它事实上把“先进-落后”作为观察文化问题的唯一坐标,没有给本国本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留下足够的理由,在逻辑上没有蕴涵因而也无法推导出传统文化的保留和继承,而这一点却是国家文化安全的本质要求,因而它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国家文化安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虽然在国家安全的坐标中,对待文化问题的“先进–落后”思维方式比“本族-异族”思维方式更具合理性,更好地承担起了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重任,但是在国家文化安全的坐标中,由于“先进-落后”思维方式从根本上否定了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因而比“本族-异族”思维方式更无法承担起解决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重任。如果说“本族-异族”思维方式由于把国家文化安全和整个国家安全都引进了死胡同因而没有出路的话,那么“先进–落后”思维方式则由于为了国家民族的生存而从根本上取消了国家文化安全,因而在理论上更好地解决了国家安全问题的同时,却同时使国家文化安全问题不复存在。
因此,在近现代落后国家不得不直面发达国家的历史境遇中,要解决好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就必须有一种新思路。
一方面,我们不能只从“本族-异族”的角度来认识国家文化安全,更不可能从这个角度出发解决好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只从“先进-落后”的角度认识国家文化安全,不应该由此根本上否定国家文化安全问题。
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既要能够避免以上两思维方式的缺陷,又要能够更好地解决以上两种思维方式面临的问题。如同上述两种思维方式在中国近现代史上都已出现一样,这种新的思维方式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也已经出现了,只不过没有人把其明确地概括表达出来,更没有人直接用这种明确表达出来的新思维去剖析近代中国人在文化安全方面面临的“本族-异族”矛盾和“先进-落后”矛盾,以及由这两种矛盾衍生出来的一种更深刻的矛盾,即“民族性-先进性”矛盾。从“体用之争”到“洋为中用”以及“批判地汲取”等等口号,都是这种思维方式中一些不甚成熟的表达形式。
三、文化安全中的“民族性”“先进性”关系及相应思维方式
“民族性-先进性”矛盾就是“本族-异族”矛盾与“先进-落后”矛盾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文化安全中的第三种关系。
中国近现代的一些思想家和政治家,事实上已经觉察和认识到了这种矛盾和关系,同时也形成了某种解决此种矛盾和关系的新思维,即对待文化问题上的“民族性-先进性”思维方式,只不过他们很少有人把这种矛盾以及与这种矛盾相对应的思维方式明确起来。从“中体西用”“西体中用”,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再到“批判地吸取”“批判地继承”,都是在思考近代以来中国文化领域存在的“民族性”与“先进性”这一根本性矛盾的基础上形成的新思维、新思路。如果只是“本族-异族”思维方式,或者只是“先进-落后”思维方式,就不可能有“中体西用”或“西体中用”;如果只是“本族-异族”思维方式,则不会有“洋为中用”和“批判地吸取”;如果只是“先进-落后”思维方式,则不会有“古为今用”和“批判地继承”。因此,这些不同观点在近现代的提出,说明提出或赞同这些观点的人都已经或远或近地超出了“本族-异族”思维方式和“先进-落后”思维方式,而或多或少地采取了“民族性-先进性”思维方式。
现在,我们需要把这种从近代开始形成的新思维、新思路明确起来,把其概括为“民族性-先进性”思维方式,用这种思维方式来重新认识国家文化安全领域存在的“民族性-先进性”矛盾和关系,并在认识这一关系、解决这一矛盾的同时,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文化安全研究深入发展的“本族-异族”矛盾问题、“先进-落后”矛盾问题,以及此两者间的关系和矛盾问题。
就像国际关系本质上只是本国与他国关系一样,国际文化关系本质上也只是本国文化与他国文化的关系,即我们概括的“本族-异族”关系。但是,现实的国际关系却并非只是抽象的“本国-他国”关系,而是还有“大国关系”、“小国关系”、“大国与小国关系”、“强国与弱国关系”、“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关系”、“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关系”等等各种各样具体而复杂的关系。与此相同,现实中的国际文化关系也并非只是抽象的“本国文化与他国文化的关系”(即“本族-异族”关系),而是还有“大国文化与小国文化的关系”、“强国文化与弱国文化的关系”、 “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的关系”等等各种各样具体而复杂的文化关系。
对于像中国这样在近代全球化开始时逐渐显露出弱势的国家来说,不仅在一般的国际关系中会遇到“强国与弱国”这一令人头痛的关系,而且还会在国际文化关系中遇到“文化强国与文化弱国”这一更令人头痛的关系。从历史的悠久性来看,中国无疑是绝无仅有的“文化大国”和“文化强国”,但近现代史上表现出来的中国,却仅仅是“文化大国”而不是“文化强国”。如同人们逐渐认为近代中国被动挨打是因为“落后”一样,人们同时也认为,近代以来西方文化之所以能够战胜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化而占据世界中心,同样是因为中国文化的“落后”。以这种认识为前提,才在“本族-异族”思维方式基础上,形成了“先进-落后”思维方式。
然而情况不同的是,“本族-异族”关系是国际文化关系中最直接、最本质的关系,因而无人否定这种关系的存在,也无人否定有时会出现文化上的“本族-异族”矛盾甚至“本族-异族”冲突,但是对于文化中及国际文化关系中是否有先进与落后的区别及“先进-落后”关系,人们却有不同看法,甚至有人从根本上否定这种关系的存在,因为他们从民族平等特别是民族文化平等的立场出发,认为如果承认不同民族文化和不同国家文化之间有先进落后之别,必然会导致国际文化关系中的沙文主义和民族歧视、种族歧视。
然而重要的是,在认识任何问题时,都要严格区别“实然”与“应然”,既不能用“实然”的存在否定“应然”的合理性,以及人们从不好的“实然”过渡到更好的“应然”的努力,也不能用“应然”的合理性否定“实然”的存在,不能用理想代替现实,不应对不理想的现实视而不见甚至否定其存在。
强调和追求国际关系中的“公平”是合理的、应该的、必须的,但承认国际关系中“不公”的存在也是必须的,是进行国际关系研究必须直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既要强调不同国家和民族在文化上的平等,同时又要承认不同国家和民族在文化上的差距,这其中就包括整体上的先进与落后的差距。这种国家间文化差距和文化关系的存在,正是国际文化关系中特别是近现代亚洲落后国家对外文化关系中“先进-落后”思维方式形成的土壤,也是这种思维方式存在和发挥效力的根据。
比对国际文化关系中是否存在“先进-落后”之别存有疑问更严重的情况是,国际文化关系中是否存在“民族性-先进性”关系和矛盾,是一个更需要严格论证和充分解释的问题,否则,我们希望能够解决国家文化安全研究中重要问题的“民族性-先进性”思维方式就无法存在,问题的解决就更不用说了。
首先,民族性与先进性是全球化时代日益突出的一种国家间文化关系,而且是一种比本族文化与异族文化关系、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关系更为复杂的关系。其中的民族性就是本族与异族关系问题,先进性则是先进与落后的关系问题。这也就是说,国际文化关系和国际文化安全关系中,存在着本族-异族问题与先进-落后问题之间的关系和矛盾。要充分认识并具体解决国际文化关系及国际文化安全关系,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就必须把“先进-落后”思维方式与“本族-异族”思维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包含具体方法和内容的“民族性-先进性”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可简称“族性-优性”思维方式,或者进一步简称为“我-好”(即“我的”与“好的”)思维方式。
其次,国际文化关系中的民族性与先进性关系,其内容就是“本族-异族关系”与“先进-落后关系”之间的关系。因此,这种可以概括为“族性-优性”的关系,不仅包括了国际文化关系中的本族文化与异族文化的关系,而且包括着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的关系,既是对这两种关系的概括,又直接指向这两种关系之间的关系。承认这种关系的存在,阐释这种关系的具体内容,并进一步把对这种关系的认识运用到国家文化安全研究用,形成一种扬弃了“本族-异族思维方式”和“先进-落后思维方式”的新思维方式,即“民族性-先进性思维方式”,才是走出国家文化安全困境、具体解决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
再次,运用“民族性-先进性思维方式”解决国家文化安全问题,一方面要认识到国家文化安全的本质就是文化民族性的保持与延续,另一方面要认识到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关键在于文化的先进性。在文化安全论域中承认本族-异族关系的存在及其根本性,承认文化安全的本质在于保持与延续文化的民族性,这是文化安全概念和文化安全理论成立的大前提。如果没有文化民族性的保持与延续,就没有文化安全问题,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文化安全问题。在文化安全论域中的承认先进-落后关系的存在及其关键性,承认保障文化安全的关键在于保持和追寻文化的先进性,这是理解和处理现实文化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如果放弃对先进文化的追寻与保持,现实中的国家文化安全就不可能得到保障,甚至可能沦为国粹主义式的空洞口号。
四、“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与“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
在国家文化安全理论和实务中要进一步具体处理好“民族性-先进性”的关系,有一个十分重要但此前还没有被人们提及的前提,这就是要把文化分为“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和“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两类。
早在2004年出版的《国家安全学》中,我们就明确指出,文化安全的本质是文化特质的保持与延续,而文化安全的关键则在于文化的先进性。虽然当时还还未能明确提出“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与“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的划分,但上述表达事实上已把文化分为了两类,一类是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另一类是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
后来,在长期思考国家文化安全问题过程中,我们逐渐明确认识到,要彻底解决文化安全研究和实务中的“民族性”与“先进性”的关系问题,就必须把文化在整体分为“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和“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两类。政治文化、科学文化、技术文化,在整体上都是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而像饮食文化、服饰文化、住宅文化、娱乐文化等,从整体上可以说是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不可否认,那些整体上可分为先进与落后的文化类型和文化领域,常常包含着某些不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内容,而那些整体上不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类型和文化领域,也会有个别方面有先进与落后之别。但是这种复杂性和相对性并不足以否定上述划分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此外,我们后来还进一步认识到,以前人们在国家文化安全研究中之所以很难把“批判继承”和“批判汲取”这样的思维方式向前推进,难以在这样的思路上切实具体地解决文化安全问题及更广泛的文化理论和实务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在科学的层面上把文化作如上划分。
因此,我们提出如上的文化分类,并不是要全面而详尽地区别哪些文化内容和形式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哪些文化内容和类型又不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更不是要穷尽这种划分的结果,而是要明确指出,有了这种文化分类之后,就可能形成一种更有效地解决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即:在文化安全理论和实务中,对于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要坚决而大力地保持和延续民族文化,并在政府导向中尽量降低异族文化的影响和扩散,从而使国家文化安全成为一个可以坚守的概念和论题,最终使民族文化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发扬光大,成为能够把全体国民凝聚为一体的国族文化认同;对于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则要坚决而大力地追寻和保持先进文化,并在政府导向中努力消除民族落后文化的影响和延续,从而使先进文化在本国文化中不断占据主导地位,由此从战略高度长久保障国家文化安全。
因此,保障国家文化安全,既需要在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努力追寻和创造时代的先进文化,又需要在不具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努力维护和塑造民族的特质文化。如果说对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来说,只有充分反映时代性的先进文化才是世界的,才能走向世界,从而成为全球性文化,那么对不具先进与落后之别的文化来说,则只有充分体现民族性的特质文化才是世界的,才能走向世界,从而成为全球性文化。这样,对于两类不同的文化,就可以有两个不同的论断并行不悖:第一,只有先进的才是世界的;第二,只有特质的才是世界的。
在此,我们不妨以服装为例来说明。虽然服装在某些科技元素的运用上可以说具有先进与落后之别,但在形式和风格等等方面及整体上则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别。人们常说,“穿衣戴帽,各好一套”,这其实说明了服饰选择本质是个人偏好问题,而不是一个先进落后的问题。因此,在服饰文化方面,对内应充分尊重国民的个人选择,体现和张扬国民的个性;对外则应充分尊重国家的历史选择,体现和张扬民族的特质。
再有,由于语言文字在整体上也没有先进与落后的差别,因而使用和坚守民族语言与民族文字,就是保障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国民特别是官员,无论是在国内场合还是在国际场合,都要尽量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这方面法国就做得比较好。法国不仅把保护法语拒斥英语作为一项重要国策,而且在各种国际场合都尽力维护法语的国际地位。联合国大会的正式工作语言有六种,按字母顺序排列分别是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但其秘书处日常使用的工作语言则只有两种,即英语和法语。法语之所以在联合国秘书处能够取得这样一种与英语平起平坐的地位,虽然有历史的原因,但也与法国人的持续努力是分不开的。2010年初,法国总统萨科齐任命的负责推广法语的特使、法国前总理拉法兰就强调,法语作为联合国秘书处两种工作语言之一的地位必须受到尊重。法国驻联合国大使阿劳德虽然会讲多国语言,但却拒绝用英语介绍法国出任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国的相关计划。面对以讲英语为主的联合国记者团,这位法国外交官表示:“我不讲英语,就是这样。这无法让人接受。”
与此同时,从近代开始,我们还有一种更为不利于国家文化安全特别是整体国家安全的倾向,就是借口民族特色和中国国情,拒绝和压制异族先进文化的引进与传播。最初是西方的科学技术被斥为“淫技奇巧”加以拒绝,后来是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先进政治思想被当作“洪水猛兽”遭受镇压,如今又在极力否定和批判许多具有不同程度先进性的“普世价值”。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来看,从清末守旧派、顽固派的所作所为来看,对异族先进文化的拒绝、抵制、批判,其根本原因常常并不是他们高喊的“国情”“民族利益”“国家安全”等等,而是十分狭隘的阶级利益、集团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
由此可见,保持文化的民族特色和追随文化的时代进步,始终是一个需要很好处理却又难以很好处理的重大关系。把文化在整体上区分为“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和“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两类,虽然为我们从理论上说明和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和科学方法,但这并不表明它就彻底解决了国家文化安全中的这一根本问题。事实上,当前中国国家文化安全领域,就既存在着不能有效保持民族文化的问题,又存在着不能积极追随先进文化的问题。
五、国家文化安全中的个人选择与政府导向
正如我们此前在别的文章中已经指出的那样,当前中国文化安全领域既存在着不能有力摒弃落后文化、追循先进文化的问题,也存在着过度引入异域文化、没有很好光大和创新本土文化的问题。
就前一方面来说,有些人以反对“文化帝国主义”,反对“文化侵略”,反对“文化渗透”,反对“西化”,反对“普世价值”等等名义,把在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首先形成的一些先进的文化成果,特别是先进的政治文化成果,拒之国门之外,并且还经常对相反的主张和做法给予学术和非学术的排挤和打击。
就后一方面来说,中国许多传统的优秀文化,例如语言文字,在一些国际文化交流或其他交流的场合,被一些人甚至一些大人物抛之脑后,而不适当地一味追捧外来的洋文化,例如在可以或应该使用汉语的国际场合,偏偏不使用汉语而使用英语。其实,在国内的某些场合,例如各种记者招待会上,就不仅要使用汉语,而且完全可以不提供英文翻译,而迫使进入中国的外国记者学习和使用汉语,以利汉语文化的传播以及中国文化安全的保障。同样,在中我国的学术期刊上,以及由中国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也应该把汉语作为主导语言。如此一些做法,将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要解决文化安全领域的这些问题,也需要分出两个层次,一是国民个人的自由选择问题,另一个是政府的政策导向问题。
就国民个人来说,文化无疑是一个给每个人提供了更多自由选择空间的领域。国民不仅可以在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根据自己偏好进行自由选择,而也应该被允许在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做出自己的判断与选择,前提是这种文化选择特别是由此导致的行为方式不会影响到他人的自由。对于国民的不同文化选择,政府和官方可以引导而且也必须引导,但不宜压制和强迫,不宜运用国家强力机器进行强制性干涉。在这方面,中国执政者,从近代开始就在不断犯错,给后人留下了许多必须汲取的深刻教训。
然而我们也不能由此走向另一个极端,既不对国民人个的文化选择进行必要的引导。事实上,政府在无权强制国民的文化选择的同时,却有权也必须非强制性地对国民进行文化选择方面的引导。当然,这种引导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政府要明确引导的方向和方式方法。
就文化引导的方向来说,政府需要在把文化区分为“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和“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两类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政策导向。一方面,在“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如语言、服饰、饮食、艺术等等领域,政府需要大力引导保持文化的民族性或特色文化,这是维护和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本质要求。虽然国民个人在这方面可以自由地追求“异国情调”,但政府则绝对不能引导国民去追求“异国情调”。相反,政府在这一文化层面上需要大力引导国民保持“民族特色”。另一方面,对于“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如科学、技术、军事、政治等等领域,政府则需要大力引导国民追随文化的先进性或先进文化。在这方面一味强调“民族特色”和“特殊国情”而拒绝先进文化,特别是压制国民个人对先进文化的追求,不仅不利于国家文化安全的保障与维护,而且会阻碍甚至严重阻碍国家的文化建设、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
然而在现实中,近代以来的执政当局既没有大力在“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倡导、保障和维护民族文化,有时还自觉不自觉地削弱民族文化,自毁民族文化长城,同时也没有在“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积极引进、倡导和推广先进文化,而常常借助政权机器压制和排斥各种先进文化。中国当前的文化安全领域,这两种情况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例如,与法国的做法相比,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理直气壮地捍卫汉语的国际地位呢?官员们为什么在国际场合以讲英语为荣、以讲汉语为耻呢?在国内举办且以国人为主的国际会议上为什么要把英语作为“会议语言”呢?我们这些年一直在进行荣辱观教育,其中是否也应该有一条“以讲汉语为荣”呢?
事实上,除了语言文字之外,一些具有中国特质的风俗习惯这些年也渐渐丧失了。不可否认,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甚至是许多)落后的陈规陋习,是应该摈弃的。但当前的问题在于,我们一方面没有摈弃那些应该摈弃的陈规陋习,另一方面却摈弃了许多并不落后或无所谓落后的风俗习惯。本来,中国人在办婚礼时,以“红”为喜庆的标志,所以要穿红色的衣服、张贴红色的喜字、悬挂红色的灯笼,但现在却有越来越多的新娘穿上的白色的婚纱(新郎则是西装革履),而这白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恰恰是丧礼的标志性颜色。这样一种“红白颠倒”,无疑不利于中国特质文化的保持与延续。再有,中国各民族本来都有自己一些特殊的传统节日,但现在人们却对这些节日越来越不重视了,反而越来越多地过起了各种洋节。
这种舍弃本土传统、追随洋人风俗的现象,本质上是对民族特质文化缺乏自信。当今依然存在的这种文化不自信,既与近代以来面对列强侵略大清帝国屡战屡败的沉痛历史脱不了干系,也与我们至今在许多方面依旧落后于当代世界文明的现状有关,同时还因为我们这些年在努力进行经济建设时怠慢了民族文化建设。今天的中国虽然已经走向了世界,但主要还是经济走向了世界,而不是文化走向了世界。在本人参加的一个以中国海外利益保护为主题的学术会议上,几十个专家报告和发言,所提到的都只是中国在海外的经济利益,而没有一个专家、一篇论文涉及中国在海外的文化利益。这说明,如今的中国已经具备了与世界强国一比高低的经济实力,而且越来越自信地在全球范围内展现和拓展这种经济实力,但却依然不具备与世界强国(甚至中等国家)一比高低的文化实力,依然没有足够的文化自信,依然不能非常自信地在全球范围内展现具有自身特质的中华文化。
事实上,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我们所要保护的都不仅是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而且还有文化利益和文化安全、国民利益和国民安全等等。由于国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国民利益是国家最根本的核心利益,因而在保障国家海外安全和海外利益时,首先要保障的必须是国民的安全和利益。这一点,对于当今世界一切文明国家来说都是毫无疑义的。美国在其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总是把“美国人民”的安全放在首要地位,俄罗斯在界定其国家利益时放在第一位的也是“个人利益”。当然,除了国民利益之外,世界各国也都十分重视自己的海外经济利益、文化利益、政治利益等等的安全保障。如果说在国内文化建设上,我们首先需要的是重视和促进文化的先进性,那么在保障中国海外文化安全与文化利益时,则更需要重视和推进具有几千年文明积淀的民族特质文化。但是,如果在自己的国土上我们都不能很好地保持自己的文化特质,又如何在海外维护和扩展自己的特质文化呢?
所以,在全球化时代保障我们的文化安全,一方面需要学习别人的先进文化,创造自己的先进文化,另一方面则需要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与先进文化不相冲突的特质文化,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塑造新的特质文化。为此,我们需要恢复文化自信,在开放和自信的基础上进行文化创新,既创造出更多的具有自我知识产权的先进文化,又塑造出更多的具有民族精神遗传的特质文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在国内举办的各种活动(包括学术会议)中提倡讲汉语、着汉装(少数民族则着其民族服装),而且还要在各种国际组织中,在各种国际活动中,利用一切机会,争取讲汉语、着汉装的民族权利和国家权利。
中国政府文化安全政策和实践导向中存在的如上两方面偏差和失误,对于保障国家文化都非常不利。虽然在文化安全实践中需要公民个体提高文化自觉和文化安全意识,但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须有科学、正确和恰当的文化安全政策和文化安全导向。具体来说,就是在“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积极导向民族文化,而在“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积极导向先进文化。
六、文化安全导向中的三个权力参数及其相互制约
文化安全既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现实问题。虽然我们能够在理论上对一些问题做出原则性解释和说明,指出可以把整个文化分为“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和“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两大类,在此基础上,政府应在“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积极导向民族文化,在“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积极导向先进文化,但是在实践操作中,究竟什么样的文化没有先进落后之别,什么样的文化具有先进落后之别,尤其是在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领域,一种文化究竟是先进还是落后,如何来判断,由谁来判断,谁具有最终话语权和决策权,这些都是长期以来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
的确,近代以来的中国思想理论界和政治家,对文化问题已经提出了一些比较好的理论原则,包括毛泽东所说“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批判地继承”、“批判地吸取”等等,都是这样的原则,但现实的问题却是:“古文化”中什么样的文化可以“今用”,什么不能“今用”;“洋文化”究竟哪些可以“中用”,哪些不能“中用”,以及什么文化要“批判”,什么文化要“继承”和“吸取”,却往往是领导人说了算,甚至只有最高领导人说了算,普通民众的意见、专家的意见,甚至文化职能部门和行政领导的意见,都常常不起作用。及至“文化大革命”,把除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外的一切古今中外的文化都批了个遍,都否定了。什么是先进文化,什么是落后文化,什么要批判,什么要继承,什么可以吸取,只有毛泽东一个人说了算,结果导致文化的大破坏,使中国文化遭受了一次空前绝后的不安全。不仅传统文化被否定,就连战争年代的革命文化、建国后十七年的社会主义文化,基本上也被否定的一干二净。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的“破四旧”运动,是对中国文化及文化安全的一次最严重、最彻底、最明目张胆的破坏。这一事件说明,不受制约的政治权力,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转化为不受约束的文化权力,而一种不受约束的文化权力,不仅可能对文化进行恣意妄为的专制性审判,以一个人的是非为是非来任意宰割文化,而且可能由此对国家文化安全造成最严重的威胁和破坏。
因此,文化安全研究不仅需要在对文化进行分层、分类的基础上指出什么样的文化需要安全,什么样的文化不需要安全,以及什么样的文化才能保障文化安全,什么样的文化难以保障文化安全,而且更需要通过对文化权力的分析,在可操作的程序上探讨如何通过文化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避免一权独大的文化权力及其对文化和文化安全的伤害。
从人类历史上看,自从有了国家以后,国家政治权力就一直在介入文化事务,而且在专制集权体制下还形成了一种以君王为核心的不受制约或制约微弱的绝对文化权力。无论是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还是汉武帝的“独尊儒术”,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君王政治权力对文化的绝对控制与操纵。在这种情况下,一种文化的兴衰存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君王的偏好。即便这种君王权力有时也会受到一定程度制约,但这些制约绝对不会来自草民百姓,也很少来自知识精英,而多是宫廷内部某些以死相谏的不同声音。知识精英的文化主张,也只有通过宫廷权力才能曲达圣听,——其途径或者是知识精英在宫廷中有自己的代言人即所谓的“知音”,能够把自己的文化诉求以不同方式呈达君王,或者是知识精英自己通过各种途径成为宫廷官僚,从而有机会向君王直诉自己的文化主张。然而可悲的是,这种以“谏”为主要形式的官僚文化权力,根本无法对君王权力形成真正的制约,其效力的发挥完全取决于君王本人的修养。当然,君王文化独裁的结果,也可能促进文化特别是某种君王本人偏好的文化的发展和安全,如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儒家文化在中国的发展壮大,但也可能破坏文化和文化安全,如秦始皇“焚书坑儒”对儒家文化的打击和毁灭。“文革”期间毛泽东个人权力的无限膨胀,就给中国文化安全造成了一种毁灭性打击和破坏。由此可见,极权不仅对国家政治和政治安全是严重的威胁和危害,而对国家民族文化和文化安全也是严重的威胁和危害。
那么,一个国家如何避免绝对权力对文化和文化安全可能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呢?如何防止这种潜在的威胁和危害变成毁灭文化的现实悲剧呢?
理想地讲,如果具有绝对权力的人也有绝对德性和绝对智慧,能够对纷繁复杂的文化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和不以个人好恶为标准的抉择,那么在其绝对权力统治下文化和文化安全都将得到保障。但是回到现实,人们在世界上找不到任何一个这样的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像上帝一样,在具有绝对权力的同时也有绝对的德性和绝对的智慧。即便某个拥有绝对权力的君王,在德性修养和个人智慧方面出类拔萃,他的统治能够促进或事实上促进了文化的繁荣和安全,那也无法保障在他之后还会是一个能够把权力、德性和智慧完美统一起来的人。因此,文化发展和安全,如同整个国家的发展与安全一样,从根本上讲不能寄希望于某个明君身上,也不能寄希望于出现一个明君上。现实的做法,就是在世间不完美的人们之间,形成某种规范有序的权力制约。这个办法就是民主。这个民主的办法西方国家早已找到,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人物也早在延安时期就做过明确论述。民主不仅可以甚至必须要用到政治决策上,而且能够并且必须用到文化决策上。
也许一些具有科学主义倾向的人会认为,在文化判断方面,应该以科学为标准,而不应以民主为办法。他们也许认为,只要听取专家意见,文化判断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是这时立即出现了一个问题:文化现象比自然现实复杂很多,专家在自然领域常常能够获得很快就被普遍认可的观点和判断,但在文化领域却很难获得被普遍认可的观点和判断,更不用说一个人的观点和判断很快就被所有人普遍接受了。文化认知的复杂性和文化专家德性的不完美性及其智慧的有限性,使得任何一个文化专家或几个文化专家甚至所有文化专家,都很难对文化问题做出准确无误的认识和判断。即使他们对某个文化问题的认识和判断是正确的,也难保他们在紧接着的另一个文化问题上也会做出准确的判断,得出正确的结论。由政治家“人治”文化不可靠,由科学家“人治”文化同样不可靠。进一步来说,即使知识精英的文化认知和文化判断完全正确,在他们无法说服领导人采纳其文化认知和文化判断时,以及无法让普通国民与他们站在同样的文化立场上时,他们便无力、无权来推行其文化主张。因此,如同不能把文化繁荣和文化安全寄托在具有权力、德性和智慧的领导人身上一样,我们也不能把文化繁荣和文化安全仅仅寄托在知识精英身上,不能仅仅依靠知识精英给大众提供一个文化优劣的判断标准和判断结果。文化,如果不仅仅局限于所谓阳春白雪式的高雅文化的话,那么它的主体既不是宫廷文化和权贵文化,同时也不完全是精英文化,而更大程度上是大众文化。在文化和文化安全领域,政治权力不能一家独大,学术权力也不能一家独大。在文化认识和文化判断方面,听取普通国民的声音,把普通国民作为一种重要力量予以考虑,不仅是一种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和价值倾向,而且更是一种符合历史和现实的民主立场和态度。
但是,我们在任何意义上都不主张文化民粹主义。无限扩大普通国民在文化和文化安全领域的发言权,特别是把普通国民的文化权力推到至高无上的绝对地位,同样是不科学,不可取的。正确的做法是既要在文化权力场中为普通国民争得一席之地,又不能把普通国民的文化权力绝对化为“唯一”。在文化和文化安全的认知及评价方面,只有把官方权力、精英权力和民众权力结合起来,才可能形成一种比较中性、合理、避免极端事件发生的文化决策和文化安全决策。
显然,文化官员、知识精英和普通国民,对本国文化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对什么文化没有先进落后之别,什么文化具有先进落后之别,以及什么文化先进,什么文化落后,都会做出基于出身、教育、经历等不同社会存在状况的不同认知和不同判断。他们不同的文化认知和判断,在区分文化的先进与落后方面,在决定民族传统文化和他国外来文化的取舍方面,最终在文化安全战略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都应该具有不同程度的发言权,都应该成为文化权力场域中的有效参数。这就是说,文化官员、知识精英、普通国民,不仅是文化安全认识和文化安全判断方面的三个主体,而且也是三支重要力量和三个权力参数。对于纷繁复杂的文化和文化安全问题,只依赖其中任何一支力量和任何一个参数来做出决策,都难免出现偏差,甚至导致文化和文化安全方面的巨大灾难。只有统筹考虑这三种文化力量和文化权力参数,才能形成相对较好的文化选择和文化安全选择。在这方面,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几十年来中国电影评价体系中形成的“三奖”并存的做法。在中国当前电影评价体系中,有三个非常重要的奖项,一是百花奖,二是金鸡奖,三是华表奖,其中百花奖是反映普通观众意见的大众奖,金鸡奖是反映行业专家意见的精英奖,华表奖是代表政府立场的官方奖。这三个奖项的同时存在、相互制约,使整个社会在电影认知和评价能够保持一定的张力,从而不至于因为只听某一方面意见而使中国电影发展走上歧路。
借鉴电影“三奖并存”的成功经验,我们在文化安全认知和评价上,特别是在决定什么文化应该安全、什么文化不应该安全,什么文化可以放任、什么文化需要引导时,亦即采取什么样的文化导向政策和文化安全导向政策时,在操作程序上就需要充分关注民众的意见、专家的主张和官员的考虑,把它们作为三个重要的文化权力参数引入文化决策和文化安全决策中,并且以适当的方式方法使其成为三个相互制约的力量,从而使文化决策和文化安全决策能够做到相对合理、中道和具有可操作性。
七、结论
在文化安全思想史由“本族-异族思维方式”,经“先进-落后思维方式”,最终演进为“民族性-先进性思维方式”之后,如何在民族文化与先进文化之间进行取舍始终是一个理论和实践的难题。要解决这个难题,必须先把整个文化分为“没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和“具有先进落后之别的文化”两大类,在“没有先进落后之别文化领域”大力倡导和弘扬民族文化,在“具有先进落后之别文化领域”大力倡导和创造先进文化。但是,对于究竟什么文化没有先进落后之别,什么文化具有先进落后之别,以及什么文化是先进文化,什么文化是落后文化,既不能由行政官员一家独裁,也并非知识精英一方独正,更不能完全交由普通民众判定,而必须让行政官员、知识精英和普通民众共同裁决。文化官员、知识精英、普通国民,不仅是文化安全认识和文化安全判断方面的三个主体,而且也是三支重要力量和三个权力参数。对于纷繁复杂的文化和文化安全问题,只依赖其中任何一支力量和任何一个参数来做出决策,都难免出现偏差,甚至导致文化和文化安全方面的巨大灾难。只有统筹考虑这三种文化力量和文化权力参数,才能形成相对较好的文化选择和文化安全选择。在文化和文化安全政策制定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关注民众的意见、专家的主张和官员的考虑,把它们作为三个重要的文化权力参数引入文化决策和文化安全决策中,并且以适当的方式方法使其成为三个相互制约的力量,从而使文化决策和文化安全决策能够做到相对合理、中道和具有可操作性。
① 刘跃进:《国家安全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版,第145页。
② 刘跃进:《当代国家安全系统中的国家文化安全问题》,《文化艺术研究》2011年第2期,第18页。
③安东尼·塔特洛著,费春放译:《东亚戏剧:跨越时空的挑战》,载《戏剧艺术》1987年第2期,第120页。
④刘跃进:《当代国家安全系统中的国家文化安全问题》,《文化艺术研究》2011年第2期,第20页。
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GB/40531/40746/2994977.html.
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0416/c1024-24900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