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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目标及措施

时间:2016-06-29 15:44:46 阅读: 作者:

新时期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目标及措施

 

刘跃进

 

摘要:201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应是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制定的,无疑“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制定和实施新时期的国家安全战略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作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国家安全战略目标,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战略根本目标,同时又是国家安全战略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统筹兼顾的国家安全战略目标。当前,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全面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措施应包括: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为指导;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在发展和改革开放中促安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做好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工作;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

关键词: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战略纲要;人民安全;战略措施

 

 

2013年11月,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四大职责,其中第一项职责就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2014年4月,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从而为我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指导思想。201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安全战略纲要》[1],强调在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由于《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没有公开发布,我们无从了解其详细内容,但是毫无疑问,在传统安全问题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的当今时代,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立足于对当前中国国家安全形势的全面认识,从而对中国国家安全实践做出全面筹划,最终全面保障中国国家安全。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制定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作用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不仅使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走上的快车道,而且为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当前的中国国家安全战略,首先是一种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的国家安全战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015年1月23日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时,非常明确地肯定,“在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1]这说明,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当前中国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思想,对当前中国国家安全战略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统筹安全与发展两大战略的精神指导下,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实施和基本内容,应与国家发展战略密切联系、相互支撑、相互照应。国家大战略包括两个重要方面,一是国家发展战略,二是国家安全战略。从1953年开始,新中国就公开制定并实施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后来,根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计划”变成了“规划”,但也从经济扩展到了社会方面,从而形成了以五年为一个周期的国家发展规划。与此不同,直到2004年已经成立50多年的新中国,始终没有提“国家安全战略”一词。2004年提出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后直到2014年,10年中都没有出台系统成文的国家安全战略文本。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说明国家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时,把“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放在了最前面。2015年《国家安全战略纲要》的出台,表明官方开始从国家大战略的高度审视国家发展战略与国家安全战略的关系,开始把国家安全战略与国家发展战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思考和布局了。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首先就要从国家安全大战略的高度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问题,要在与国家发展相协调的情况下制定符合整个国家大战略的国家安全战略。为此,在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时,就必须处理好安全与发展这一重大关系,在发展战略中关照到安全战略,在安全战略中关照到发展战略。

其次,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当前国家安全形势复杂性的精神指导下,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实施和基本内容,应对当前复杂多样的国家安全形势和问题做出科学、准确的战略性分析和判断。2014年4月在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习近平就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2]他还特别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与此相适应,201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时,进一步指出,“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多发叠加,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安全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始终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1]这说明,在《国家安全战略纲要》的制定过程中,在这个国家安全战略文本中,对当前我国的国家安全战略环境和基本形势,都已经做出了充分而详细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科学判断。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说明为什么要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时就曾指出:“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3]

第三,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思想指导下,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应该是一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把国民安全特别是人民安全放在了核心地位和目的地位、充分体现当代国家安全丰富内容、能够全面保障国家安全的民本性总体国家安全战略。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国家安全战略目标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国家安全战略,必然与总体国家安全观一样,是一个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战略。

(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战略根本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无论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革命历程来看,还是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目标来看,社会主义中国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和安危放在宗旨地位、核心地位,把人民的利益和安危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根本目标。

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的根本宗旨,它的这一宗旨,源于其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即唯物主义历史观对人民群众的重视。在人类思想史上,只有马克思主义才第一次从哲学理论的高度自觉地把物质生产置于整个人类的基础地位,把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群众作为历史的主人。虽然近代以来的西方文明是人本主义的文明,但它只是把理论从神学置换为人学,而没有进一步在人群划分中把普通百姓置于其应有的地位上。与此不同,马克思主义在对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的解释上实现从精神第一到物质第一的革命性转变的同时,也实现了从精神生产者到物质生产者的转变。群众史观的形成与发展,在作为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的毛泽东思想中得到了新发展。毛泽东明确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毛泽东还明确把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概括为“为人民服务”。由这样一个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党所创立和执政的国家,其政权也必然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目的。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够从被奴役、被压迫、被剥削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为了确立人民群众在中国这一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的宪法明确规定国体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要体现在国家发展观和国家发展战略中,也要体现在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战略中。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还是国家安全,都必须把人民作为核心和目的。与这种国家发展观和国家发展战略相应,习近平2014年在阐述总体国家安全观时明确指出,国家安全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要“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2]。2015年1月中央政治局在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时也认为,“在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和重大利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1]。显然,国家安全战略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首先就必须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和重大利益,首先就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社会主义中国最核心和最重大的利益,就是人民群众的安危和利益。任何背离执政党“为人民服务”宗旨、背离人民安全和利益的行为和做法,都是对社会主义中国国家安全的最根本、最严重、最危险的威胁和破坏。因此,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必然要把人民利益和人民安全放在第一位,必然会从战略高度对保障人民利益和人民安全做出民主的、科学的、合理的、人性的谋划。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这都是中国国家安全战略最根本的目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普遍得以提高,政治文化权利意识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一些普通民众的利益受到侵犯、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在国内外都时有发生。在境内,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30多年来虽然有了普遍提高,但其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却相对降低,成为整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其工资收入、福利待遇、衣食住行、医疗保障、文化教育等方面利益没有得到相应提升,有时还会遭受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侵害,生命财产安全有时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和危害。黑恶势力、不法商人、贪腐官僚相互勾结,在城乡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行政审批、官司诉讼等过程中贪赃枉法,鱼肉百姓,欺压人民,从而使社会矛盾不断加深,社会冲突日益剧烈,既直接威胁和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也间接威胁和危害了整个社会和谐与整个国家安全。在境外,随着出国留学、经商、劳务、旅游及移民的不断增加,特别是企业和人员向一些战乱国家和社会治安不佳之地扩展,中国公民海外利益和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如何有效保障中国公民、企业和团体的海外利益和安全,已经成为一个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重大问题。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一切为了人民”的思想指导下,这些涉及人民群众利益与安全的问题,都必然要在国家安全战略中得以充分反映,都必然会通过具体的谋划变成国家安全战略的具体内容。

在当代中国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安全,就必须名符其实地坚持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定国体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4]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任何时候都必须得到真正的维护,而不是虚假的维护。不仅违背宪定政治制度的做法是对我国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威胁和危害,而且把宪定规范搁置起来不予落实的做法,借改革之名行违宪之实的各种做法,也是对我国政治安全更严重、更危险、更深远的威胁和危害。为此,必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4]为了切实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国家安全战略必然要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精神指导下,把以人民民主和人民主权为核心的宪定政治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安全的根本内容给予明确规范,同时从战略高度给予具体的、程序上的、可操作性的谋划。

(二)统筹兼顾的国家安全战略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由于当代国家安全内容早已超越了单纯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成为包括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要素在内的综合安全,因而在国家安全战略中,不仅要规划国家在战略层面上的总体安全目标,而且要规划国家在不同安全要素方面的各种具体安全目标。在国家安全战略制定过程中,职能机构和工作人员必然要向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各个部门和各方面专家征询意见和建议,用以确立不同方面的国家安全战略目标,以及实现这些不同战略目标的措施和手段。因此,作为文本的《国家安全战略》,必然要在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拟定国家安全战略根本目标的同时,也会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根据不同部门和不同方面的实际情况,拟定国家安全战略的总体目标及不同方面的具体目标。为此,当前推出的国家安全战略,在战略目标制定上应是能够全面考虑了国家安全各方面需要的总体性国家安全战略目标,因而在确立人民安全和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之政治安全这一根本目标的前提下,还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确立整个国家安全的总体目标和不同方面的具体目标。

第一,从总体上看,当前中国国家安全应该是与国家发展和国际安全紧密联系的全面安全、可持续安全、共同安全,因而需要确立兼顾国家发展、国际安全及国家安全各个方面的全面性国家安全总体目标。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时提出,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实现全面、共同、合作、可持续安全”,其中的“坚持正确义利观”与“合作安全”是安全手段问题,“全面安全、共同安全、可持续安全”则在时空两个维度上指明了当前中国国家安全总体目标,具有时空两个维度的全面性和总体性。从空间维度看,当前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总体目标必须是兼顾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人的安全与物的安全、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以及整个国家发展的全面安全。从时间维度看,当前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总体目标必须兼顾当下安全与长远安全的可持续安全。“全面安全”“可持续安全”以及“共同安全”,是当前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总体目标。

第二,从内外两个角度看,整个国家安全战略总体目标可以分解为内部安全目标和外部安全目标两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的要求,当前中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应把“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作为国内安全的具体目标,把“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作为对外安全的具体目标,同时还要把这这些内外目标进一步具体化、程序化、可操作化。

第三,从国民与国土两个角度看,国家安全战略目标可以分解为国民安全目标和国土安全目标两个方面。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的要求,以及在把人民安全、国民安全确立为国家安全根本目标的前提下,国家安全战略还要对当前的国土安全目标进行具体规划。“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的论述,一方面强调了国民安全在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目的性、宗旨性和头等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国土安全在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依然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因此,在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时,切不可因为人的安全地位的上升,而完全否定物的安全;不可因为国民安全在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地位的上升,而忽略了国土安全在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相反,当代国家安全战略不仅依然要高度重视国民和国家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条件的安全,即国土安全,而且要拓展国土安全的范围,既把传统的领陆安全、领海安全、领空安全和底土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目标,又把非传统的天域安全、网域安全、磁域安全和经济海域安全等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目标之中,使其成为不同方面的国家安全战略具体目标。更为重要的是,在国家依然没有获得完全统一的今天,国家安全战略必须把国家统一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具体目标给予安排。

第四,从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划分的角度,国家安全战略要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的要求,在规划国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等方面目标的同时,进一步规划包括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方面的具体目标。这其中既包括保障国家安全一级构成要素的战略目标,如前面已经提到的国民安全和人民安全目标、政治安全目标、国土安全目标,以及军事安全目标、经济安全目标、文化安全目标、社会安全目标、科技安全目标、信息安全目标、生态安全目标、资源安全目标等,也包括保障国家安全次级构成要素的战略目标,如根据“核安全”概念而要确立的核安全目标,以及根据其他的国家安全次级构成要素需要确立的粮食安全目标、石油安全目标、稀土安全目标、水安全目标等等。在国家安全战略中,这些不同方面的战略目标,都应该得到简洁明了的规定。此外,根据国家安全战略文本确立的这些不同方面的国家安全战略目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则应该制定与其相应的分类安全战略,如国防部需要制定国家军事安全战略,水利部需要制定国家水安全战略,文化部需要制定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等等。

第五,根据总体安全观“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的要求,以及“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的论述,国家安全战略必须在充分关注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把国家安全目标与国家发展目标很好统一起来。30多年来,中国一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直把发展作为头等大事。但是到了今天,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已经要求中国逐渐改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大战略和国家安全战略,需要确立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国家大战略,并据此进行国家安全战略设计。在经济发展战略逐渐由国内战略变成国际战略的今天,国家安全战略也必须由立足本国安全向兼顾国际安全的方向发展。如果说“一带一路”是新形势下中国国际发展战略的话,那么与此相适应,就必须有一种能够在国际合作中保障中国海外利益的国际安全战略。

第六,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的要求,中国当前的国家安全战略不仅需要包括自己的内部安全目标和外部安全目标,而且还应该包括国际安全目标,从而成为一种兼顾国际安全的国家安全战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时明确提出,要“在积极维护我国利益的同时,促进世界各国共同繁荣”;要“运筹好大国关系,塑造周边安全环境,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积极参与地区和全球治理,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1]

 

三、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全面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措施

从本质上讲,任何一个科学完整的国家安全战略,都必然是一个全面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其中既要有国家安全战略环境和主要威胁的研判,有对国家安全战略目标的规划,同时也要指明在特定环境中实现国家安全战略目标的途径、措施和手段。根据官方媒体关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情况的报道,当前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措施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为指导。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时认为,“在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当前中国国家安全实践的总纲和指导思想,无论是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实施,还是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推进,以及具体的国家安全实践活动,都必然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

第二、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分析当前国家安全形势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必须始终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是非常重要的中国传统安全智慧,是当前需要借鉴发挥的中国古代国家安全战略思想。对此,老子早就从哲理的高度指出:“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老子·六十四章)孔子也曾说:“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周易·系辞下》)墨子在《七患》中更具体地指出:“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库无备兵,虽有义不能征无义;城郭不备全,不可以自守;心无备虑,不可以应卒。”(《墨子·七患》)先秦兵书《司马兵法》(《司马法·仁本》)曾提醒世人:“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吴子》也说:“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礼记·中庸》有言:“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礼记·中庸》)如此等等,都当前进行国家安全战略布局时必须首先汲取的思想养料。

第三,在发展和改革开放中促安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中国既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又是一个处于发展进程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且还是一个处于和平发展为时代主题的历史环境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经过30多年的发展,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有了很大提高,但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虽然国家安全问题开始变得日益复杂严峻,国家的安全标准也必须得到相应提高,但“阶级斗争不是主要矛盾”和“世界大战一时打不起来”的基本态势并没有改变,因而在国家大战略的层次上,党和政府依然会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中心,把改革发放作为重要途径和措施,“在发展和改革开放中促安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这就是说,中国不会因为国家安全形势的局部变化而改变整个国家大战略,不会把国家安全标准提高到影响经济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而只会追求一种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符合的国家安全目标,把国家安全建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中获得基本的安全保障。

第四,做好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工作。在国家安全已经超越传统政治安全、军事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等基本领域,而逐渐扩展到文化安全、科技安全、资源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非传统领域的情况下,保障国家安全的任务不仅在内容和目标上包括了传统与非传统两大领域,而且在涉及体制和机制上,既涉及传统的军事国防、政治保卫、情报保密、外交外事等国家安全专职机构和职能部门,又涉及到非传统的经济贸易、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抢险救灾等非国家安全专职机构和职能部门,因而需要对各个部门、各个机构、官方民间、政府非政府统筹规划,分工协调,从而从各个领域、各个角度全方位保障国家安全。

第五,大力推进国家安全各种保障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国家安全专业队伍。要通过各种领域的具体工作来全面保障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就必须大力推进各个领域保障国家安全能力的建设,从而切实而全面地提高各方面的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在共产党执政的中国,保障国家安全能力建设首先是执政党的能力建设。早在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就曾指出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只有保障国家安全的良好愿望,没有保障国际安全的实际能力,全面保障国家安全就是一句空话。在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出台、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步入快车道的今天,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已经成为当前保障国家安全的一个必然解决的重要问题。从军事国防能力、防谍保密能力、情报保卫能力、外交外事能力,到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全面发展和全面安全的能力,目前可以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距和问题,都需要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得到改善和提高,从而打造出一支能够从各个方面全方位保障国家安全的高素质专业队伍。

第六,坚持正确的义利观,以合作安全为重要途径,在积极维护我国利益和安全的同时,促进世界各国共同繁荣和共同安全。义与利的关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对非常重要的关系,既是处理人与人关系时需要重视的一对关系,也是处理国与国关系时需要重视的一对关系。在中国思想史上,对此虽有不同的学派和观点,但重义轻利的思想主张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国家利益虽然永远是第一位的,但历史发展到今天,只重本国利益而轻他国利益,特别是损人利己的行为,在国际社会中越来越没有市场。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对外关系中,特别强调要寻找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共同点和交汇点,坚持正确义利观,有原则、讲情谊、讲道义,在政治上,坚持正义、秉持公道、道义为先;在经济上,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对周边和发展中国家,要更多地考虑到对方利益,必要时舍利取义。树立正确义利观,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必将增强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从而成为全面保障国家安全的一种强大的软力量。合作安全、共同安全与综合安全一样,都是冷战后期开始在国际安全领域出现的非传统安全观,其中的“综合安全”立足于本国安全的多方面性,要求重视非传统安全力量和手段的运用;“共同安全”立足于安全目标的非零和性,要求各个安全主体在追求自身安全时不能牺牲他国安全;“合作安全”则立足于安全途径的非对抗性,希望不同安全主体通过相互合作以实现共同安全。在当前的国际安全形势下,对抗和战争已经不是实现国家安全的最佳途径,互信、互利、合作才能实现共享、共赢。因此,在实现中国自己的国家安全战略目标时,对抗的策略,特别是战争的手段,都不是最好的选择。最佳的选择必然是合作。

第七,在处理与世界各国及各地的安全关系时,运筹好大国关系,塑造好周边安全环境,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积极参与地区和全球治理,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外交从来都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但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外交必须具有不同的任务和方略。在当今要全面保障国家安全,就必须开始全方位外交,既要处理好与大国之间的关系,又要处理好与小国之间的关系;既要处理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也要处理好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既要处理好与周边邻国之间的关系,也要处理好地位位置相距甚远的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既要处理好与传统友好国家之间的关系,也要处理好与不甚友好甚至具有敌意国家之间的关系,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全面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最终以全方位的外交保障国家全方位的安全。毫无疑问,大国关系,特别是与美国的关系,在中国对外关系中始终占据着头等重要的地位。为了维护国家发展与安全大局,中国政府必将努力改善和发展同发达国家的关系,拓宽合作领域,妥善处理分歧,推动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型大国关系。中美关系对中国来说是真正具有全局性、长久性的战略关系。要保障中国国家安全,首先必须把中美关系处理好,努力推动中美国关系朝着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使其成为促进中国发展和安全的有利因素,而不至于成为妨碍中国发展与安全的破坏性因素。为此,中国政府需要提高自己化敌意为善意、化不利为有利的战略能力和策略能力。在中国国家安全战略布局中,近邻大国俄罗斯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通过密集的高层交往,广泛的官方联络,不同形式的民间往来,中俄将成为层次最高、基础最牢、内涵最丰富、最具地区和全球影响力的战略伙伴。中国需要通过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努力,打破崛起中新兴大国必然与守成大国走向对抗的所谓“铁律”,从而为中国未来发展赢得持久的可持续安全环境。当前,中国虽然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一些海洋邻国存在着多方面争端,海洋国土安全形势面临着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挑战,但只要从整个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认识和与处理同这些国家之间的关系,就能够较好地化解危机,创造机遇,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总的来看,中国将继续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政策,巩固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合作,努力使自身发展更好惠及周边国家。与此同时,中国还必然继续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做发展中国家的可靠朋友和真诚伙伴;将积极参与多边事务,支持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将扎实推进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维护我国海外合法权益;将开展同各国政党和政治组织的友好往来,加强人大、政协、地方、民间团体的对外交流,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社会基础。如此等等,都将为全面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一个越来越好的国际环境。

第八,积极推进国家安全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形成一种法治国家安全的良好状态。改革开放之前,由于“文革”破坏,法治在中国大陆消失,各方面工作都处于依靠“红头文件”治理的人治状态。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国家安全法治也有所改观,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整体上依然十分落后。虽然新的《宪法》《刑法》和其他各种具体法律法规都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涉及国家安全,1993年出台的《国家安全法》对反间谍侦查也做了粗略的规范,但比较完整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并没有形成,国家安全法治更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做说明时,明确把“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作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提了出来。由此开始,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走上的快车道,不仅很快推出了替代1993年版《国家安全法》的《反间谍法》,而且在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推出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在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时,中共中央政治局明确要求“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实施做了明确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5]把包括国家安全战略制定实施在内的整个国家安全实践纳入法治轨道,注意协调国家安全与公民权利及自由之间的关系,既是今后一段时期内一项重要的国家安全战略目标,同时也是从战略高度全面保障国家安全的根本途径和根本措施。

第九,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样,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实践中的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建立起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高效权威地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最终全面保障国家安全。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国家安全的科学决策;建立包括情报信息、风险预警、审查监督、危机管控等在内的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国家安全体制和机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力争通过各方面努力尽快取得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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