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使全社会对与生物相关的安全问题空前关注,《生物安全法》的出台正当其时、恰逢其势,为“生物安全”热灶再添柴。然而,当前理论上与实践中均普遍存在混淆“生物安全”与“生物威胁”的情况,亟需科学区分与准确认识。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刘跃进认为,在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以生物物种、基因、生态、技术等方面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次级构成要素,应对重点是维持与保障;以“虫”“疫”等为主要威胁来源的“生物威胁”,是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自然因素,应对重点是防控与消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只有科学区分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生物安全”和“生物威胁”两个不同概念,才能进一步全面准确地认识生物与国家安全的多重关系,从而顺利推进与生物相关的国家安全治理。
核心观点
如何区分“生物安全”与“生物威胁”?
·生物既有有益于人类和国家的品种和侧面,也有有害于人类和国家的品种和侧面。对于前者,我们需要保障其安全,这正是“生物安全”概念所指对象。相反,指向对人类和国家有害之生物及生物之有害方面的恰当概念,应是“生物威胁”。 ·只有严格区别“生物安全”和“生物威胁”两个不同概念,并用这两个不同概念来分析复杂的生物领域的安全问题(即“生物安全问题”),才能合乎逻辑地认识、解释和解决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与生物相关的安全问题。 |
更多精彩观点
生物安全与生物威胁的起源
虽然人们经常提到“生物安全”一词,而且自古对人类安全和国家安全具有更直接意义和价值的也的确是作为人类生存必不可少自然条件的“生物安全”,但是,在人类历史上,最初引起人们注意的并不是一直“默默无闻”支撑人类生存发展的“生物安全”,而是“明目张胆”危害整个人类及个体生存发展的“生物威胁”。
从本体论上看,在人类刚诞生的时候,甚至在人类还没有出现之前,生物安全就伴随着生物在地球上的出现而出现了,但在人类诞生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生物安全一直没有进入人类的视野和意识,生物安全对人类意识和人类生活来说似乎是不存在的。生物和生物安全对人类和人类安全的支撑和保障,在人类思想意识中长期处于休眠和隐性状态,没有被人类明确意识到, 甚至连相应的“ 生物安全”一词也没有出现。
然而,如果不是站在人类的角度,不是以人类为中心,而是站在动植物的角度,以动植物为观察坐标,生物安全在人类不断获取动植物为己所用的过程中早已存在了,而对生物安全造成威胁和危害的恰恰正是食用、使用它们的人类。但对人类来说,作为自身食用和使用对象的动植物只要足够丰富,能够满足人类的生存需要,那么似乎这些生物的安全问题就不存在,更无需人类观察、思考和研究。
作为例外,人类历史上只有个别生活无忧且对动植物充满同情心的人,以及个别哲学派别和个别宗教派别,在“万物齐一”“众生平等”等“悲天悯人”情结和哲学反思中,对人类猎杀动物,甚至对人类毁损植物,表示出不同程度的异见,提出过某些关注和关心人类之外其他动植物安全的观点和思想,从而使“生物安全”以某种形式进入人类视野,虽然这种视野一直模糊不清且难以扩展,长期内也并未成为人类思想的主流和正统。综上所述,“生物安全”就其本意来说,是在当代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动植物保护思潮兴起之后才得以彰显,成为人类思想体系的内容和科学研究的问题。
与“生物安全”没有也不会引起普遍关注和重视相反,“生物威胁”却是人类自诞生之日起就时时遇到的一种威胁,因而也成为早期人类时时处处都非常关心和重视的安全问题。人们在利用自然界动植物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同时,也受到自然界一些动植物的威胁和危害,特别是一些凶猛动物,以及对人类来说具有毒性的植物和微生物的威胁危害。
随着生产力不断提高,特别是近代以来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虽然还有某些生物威胁,但大多数的生物威胁,已经被人类成功化解。现在人类需要做的,就是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新型生物威胁,特别是人类自己制造出来的生物威胁,保持头脑清醒,时刻提高警惕,并在科学技术开发和人文社会管理方面居安思危,尽早谋划,尽早布局,努力减少其对人类的伤害。
其实, 无论是“生物安全”,还是“生物威胁”,不仅对整个人类安全来说是一个重要问题,对国家安全来说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国家依然是当今世界主要行为体的情况下,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认识生物安全和生物威胁,不仅是维护每个国家自身安全的需要,也是维护所有国家共同安全的需要,同时是维护整个人类安全的需要。在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生物安全和生物威胁,依然占据着各自独特的地位,依然是国家安全治理中不能不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生物安全
从语词与概念的本意看,“生物安全”就是生物本身的安全,即生物免于危险、不受威胁和危害的客观状态,因而它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直接表现和首要地位,既不是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也不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途径和措施等,而是国家安全的构成要素,是一个国家必须也必然具有的各种生物和生物体系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危害的客观状态。既然人类生存发展离不开生物,生物安全就是人类生存发展、人类安全的必要条件;既然任何国家都既占有一定的土地,也包括一定的生物资源,那生物安全也就是国家安全的必要条件,是国家安全的构成要素。
但是,在我们构建的上述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生物安全没有被列为国家安全的基本要素。然而,当代国家安全构成要素除了上述12个基本要素、一级要素,还有更多的非基本的、次级要素。其中许多虽然没有作为基本要素呈现出来,但也是作为各个基本要素的具体内容隐藏在其中,并由此成为国家安全的构成要素。
1、生物安全是资源安全下的国家安全次级要素。
无论是整个人类,还是任何一个国家,要安全和发展,就离不开一定的自然资源。如果说经济是整个人类社会和每个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础,那么自然资源就是整个人类和每个国家能够进行物质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基础。
在国家安全体系中,资源安全就是有益于国家生存发展的各种自然要素和自然条件的不受内外威胁和侵害的状态。人们一般把自然资源分为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矿物资源、生物资源五大类。与此相应,资源安全便分为土地资源安全、水资源安全、气候资源安全、矿物资源安全、生物资源安全五种,它们由此成为资源安全下的国家安全次级要素,具体来说是国家安全的二级要素。
其中的生物资源,是对人类具有不同方面价值、可以或可能被人利用的生物体以及由它们组成的生物群落,主要包括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和微生物资源三类。能够作为资源的生物,既包括生物个体和群体,也包括生物基因和物种,以及相应的生态系统。
2、生物安全是生态安全的组成部分。
与“资源安全”中“资源”一词直接表达出自然物“以人类为中心”的倾向不同,“生态安全”中“生态”一词表面上具有“超越人类中心”的意味,然而归根到底,自然生态及其安全引起人们的重视,被引入国家安全体系,还是因为其对人类和国家的生存发展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