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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良:国家安全学必须向“学科门类”转化

时间:2022-02-02 16:37:27 阅读: 作者:

国家安全学必须向“学科门类”转化

 

李文良

 

 

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设置没有揭示“大安全”内涵,国家安全门类将是学科发展的必然与完美选择

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安全”格局战略思维,我们建设国家安全学科必须尽快由学科向门类转化。

3.2.1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设置没有揭示“大安全”内涵 202012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15]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设置没有反映出“大安全”格局这一核心要义。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大安全”格局的内涵:一是从国家安全主体来看,“大安全”包括领导机关、职能机关、职责机关以及在一定条件下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国家安全主体的范围经历一个逐渐演化扩大的过程。1983年国家安全部成立,意味着国家安全机关是唯一的国家安全主体。

1993年,老《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护国家安全。”由此可见,老《国家安全法》把公安机关纳入国家安全机关范围之内,把公安机关看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机关之一。

2014年,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特别是新《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等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大安全”概念逐渐被官方和学界接受,国家安全主体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军事机关、国家领导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甚至企事业单位、个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被纳入国家安全主体范围。

新《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这里的“相关职权”就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2014 年颁布的《反间谍法》第三条规定:“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新《国家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可见,《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关于军事机关应履行国家安全职责的规定,充分表明都军事机关已经被官方纳入国家安全主体范围。

根据新《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的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也要履行国家安全领导职责,这就明确了国家安全领导主体的法律地位。

另外,新《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因此,中央国家机关的性质定位和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它们不但是中央政府职能部门,也是国家安全职责机关,具有‘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的安全职责”,可见,中央国家机关也被扩展到国家安全主体的行列。

根据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特定条件下也要履行国家安全责任,也是国家安全主体之一。

从国家安全事务来看,随着官方从传统安全观向非传统安全观,特别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转变,“大安全”范畴下的国家安全事务(国家安全问题的集合)已经由原来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等事务,逐渐延伸到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资源安全、国民安全、文化安全、粮食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外层空间安全、国际海底区域安全和极地安全等事务,且这种延伸性将是开放、动态和发展的。

 “大安全”不仅仅涵盖国内安全也包括外部安全,不是一个国家的安全,是所有国家的安全,正如习近平所言,坚持“共同、综合、可持续、合作”的国际安全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事实上,对于“大安全”内涵,国内学界已经进行了较系统的论述,如刘跃进教授认为,在军事与国家安全的关系上,国家安全包含了军事,军事问题处于国家安全的范围之中。[16]2013年,本人在《如何定位国家安全委员会》一文中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定位为国家安全领导机关。[17]这种看法得到2015年《国家安全法》的确认。2014年在《国家安全管理学》一书中把军事机关、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统称为国家安全职能机关,即指在国家安全领导机关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某一方面安全事务的机关。主要包括对外安全事务机关、对内安全事务机关、国家安全情报机关[18]。可见,三者同属国家安全组织,但地位平等、互不统属、各司其职,分别管理军事、警务、情报等安全事务。10月,在《中国国家安全体制研究》一文中指出:“当前,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安全部、公安部、武装警察部队总部以及涉及国家安全有关方面的其他国家机构构成了中国国家安全管理机构体系。”[19]进一步彰显军事领域、公安领域从属国家安全领域的属性。2019年在《新时代中国国家安全治理模式转型研究》一文中再次强调:“国家安全组织的内涵和外延已经由特指国家安全职能机关转化为囊括国家安全领导机关(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安全职能机关(国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国家安全职责机关(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信部等)在内的整个国家安全组织体系”。[20]

由此可见,从“大安全”格局视角来看,无论从官方还是学术界,对于军事、公安、情报等领域同属于国家安全领域基本上已经达成共识。官方把国家安全学设置为一级学科而不是门类,显然没有反映国家安全学的属性和本质,严重降低了国家安全学学科地位,原本国家安全学是主学科,军事和公安依附于国家安全学是副(二级)学科,但目前军事学和公安学的发展远远超过国家安全学。20 世纪90 年代,军事学就被列入国家学科门类;2011年被,公安学、公安技术被官方确定为一级学科。可见,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设置整整落后公安学一级学科10年。如果从门类维度来看,与军事学门类将无法类比。可见,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设置既满足不了国家安全学学科的发展需要,更满足不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3.2.2国家安全门类将是学科发展的必然与完美选择  作为一级学科,国家安全学与集成电路一起被官方纳入到交叉门类。,按照现行国家学位授予办法,国家安全学应该被授予交叉学学位。如前所述,虽然国家安全学具有交叉学科属性,但与传统交叉学科的确有很大区别,其内涵更加丰富、范畴更加宽广,被授予交叉学位尚不足以揭示国家安全学丰富内涵和本质属性,因此,只有把国家安全学设定为门类,授予国家安全学位,才能弥补被授予交叉学位的尴尬。即便官方改变现有学位授予惯例,按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授予国家安全学学位,这也只是权宜之计,况且以改变目前的法律规定为代价。可见,国家安全学设定为门类是理想选择。

 

 

李文良:国家安全学必须向“学科门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