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落实到国家安全各个领域
刘跃进
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最核心的部分,其他安全都应统一于人民安全。人民安全高于一切,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精髓所在。
国家安全问题归根到底都由人民来感受、决定和评价;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他还强调,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这表明,总体国家安全虽然涉及国家安全的方方面面,但只有“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才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第一要义,只有人民安全才是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核心价值,只有人民利益才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
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三年多来,无论国家安全战略布局,国家安全立法,还是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实际工作,都在努力贯彻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价值要求。
2015年1月23日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时,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认为,“在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和重大利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在发展和改革开放中促安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2015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2016年4月出版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第二章讲“坚持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时,用了一节专门讨论“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并在一开头写道:“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最核心的部分,其他安全都应统一于人民安全。人民安全高于一切,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精髓所在。”
在2017年第二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国防报》发表《国家之安,人民至上》的署名文章,指出“国家安全问题归根到底都由人民来感受、决定和评价;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国家安全只有紧紧围绕人民安全这个核心,以人民群众为坚强后盾和力量之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才能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凝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全民力量,共同构筑捍卫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更重要的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价值理念,也越来越落实到了实际的国家安全工作中。无论是对内的防恐反恐,还是对外的维护领土主权完整;无论是在传统的军事安全、政治安全领域,还是在非传统的信息安全、生态安全领域,都越来越体现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重要特征。最近中印洞朗对峙的和平解决,就是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和“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处理领土主权问题中的一次重要实践和重大胜利。多年来,我们一直主张“双赢”、“多赢”、“共赢”,这在客观上虽然很难完全实现,但只要不把区域性的小冲突变成整体性的大战争,置战争于“保底手段”而非“首选手段”,努力用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国家间争执和冲突,避免了大规模战争爆发,避免了人民群众生灵涂炭,这就是“双赢”,就是“多赢”,就是“共赢”,就是“都赢了”。
二
当前,贯彻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虽然取得了明显成就,但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中印洞朗对峙和平结束不过几天,9月1日在上海发生了一起置儿童安危于不顾的警民冲突事件。在这一事件中,怀抱自己孙辈幼童的老年妇女不顾孩子年幼,抗拒执法,置自己和孩子于危险境地;执法警察在没有任何严重紧迫情况下粗暴出手,用格斗技法摔倒老妇与儿童,使幼儿头部重重着地,伤害了儿童的人身安全。与洞朗对峙涉及到的领土主权相比,街头的轻微违法肯定没有那么严重和紧急紧迫。涉及领土主权的军人对峙都避免了暴力相向,更没有开枪开炮,仅仅是处置一个非常轻微的街头违法行为,相关警察就粗暴动手,撂倒老人和儿童,置儿童于危险境地,这分明没有把人民的安危放在心上,分明忘却了“人民”二字,忘却了自己是“人民警察”,更别提贯彻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了。
也许有人会说,街头执法怎么能是国家安全呢?这样的提问,其实是传统安全观和传统安全思维无形中在起作用。在传统安全观和传统安全思维中,国家安全涉及的是军事、政治、情报、保密等等,是军事安全、政治安全、情报保卫、反谍保密等方面的工作,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处置街头违法不属于国家安全,与国家安全没有什么关系。这种想法,已经远远落后于当今非传统安全思维和非传统安全观了,更不符合作为一种高级非传统安全观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不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的“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在今年2月召开的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安全涵盖领域十分广泛”,“当前和今后要突出抓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土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等各方面安全工作。”他还具体指出,“要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注意从源头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如果用传统安全思维分析,这里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都不属于国家安全,所谓的“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更不是国家安全问题了。但是,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总体国家安全思维中,这些方面不仅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它们本身就是国家安全问题。既然如此,这些领域的安全工作也就必须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然而在现实中,如上这些方面,常常不被人们看成是国家安全领域,因而也就没有特别强调在这些领域贯彻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没有把总体国家安全观特别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这些非传统安全领域。
在传统安全领域,这些年无论是学者发表文章、出版著作时,还是党政机关部署工作、安排任务时,都能够强调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精神。但是,也有一些地方、一些时候、一些人,把讲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贯彻落实变成了漂亮的官话,常常只是把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一个不能不戴的时髦大帽子,实质上并没有真正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精神实质,没有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思想理论和实际工作中去。
例如,随着中国国家利益在全球各个地方的拓展,中国人也越来越多地走向世界各地,但这些年人们讲的比较多的,包括在宣讲总体国家安全观时讲的比较多的,都是“海外利益安全”,而不是“海外国民安全”。事实上,当前中国的海外安全问题,不仅仅是海外利益的安全,更重要的还是在海外的中国公民的安全。如果讲中国国家安全时,讲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只是讲中国的海外利益安全,不讲中国的海外公民安全,这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不仅不全面,而且是把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即人民安全问题,置于脑后了。为此,我们在讲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在布局整个国家安全时,应该用包括“海外国民安全”和“海外利益安全”两个方面的“海外安全”概念取代“海外利益安全”。只有既重视海外利益安全,又重视海外国民安全,构建集海外利益安全和海外国民安全为一体的总体性海外安全保障体系,才能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总体国家安全观真正落实到我国的海外安全保障中。
又如,新《国家安全法》虽然在第三条讲了“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等等,但在第一条说明立法目的时,在第二条界定国家安全概念时,都没有像总体国家安全观那样把人民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一条原文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里把“人民利益”放在了政权和制度之后,而没有像总体国家安全观那样把“人民安全”放在首位。第二条原文是:“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这条同样没有把“人民”放在首位。这说明,新《国家安全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贯彻落实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但由于立法者受传统安全观影响太深,没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这种高级非传统安全观,因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还不彻底、还不深入、还不到位。
还有,一些研究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的项目与课题,在构思设计时,想到的多是军事技术,也能想到维护政治安全的信息技术等等,但很少想到保障人民安全的技术,没有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科学技术纳入国家安全关键技术攻关范围之中。这种情况,就是在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中忘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没有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落到实处。
三
要避免口头上讲总体国家安全观,讲“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实际工作中却不能很好贯彻落实的情况出现,首先必须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学好,吃透精神。
虽然总体国家安全观已经提出三年多了,但是在许多人心目中,甚至在一些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的心目中,国家安全依然被局限于军事安全、政治安全、情报保卫、反谍保密等领域,而且认为这些问题高高在上,是党政军高级领导关心的事,普通群众和干部从事的实际工作与国家安全扯不上关系。因而他们平常也会根据上面的安排听听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报告,谈谈自己的心得与感想,讲讲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但却认识不到国家安全与自己的工作究竟有什么关系,不知道自己的工作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所概括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一部分,更不知道如何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
过去,从事环保工作的领导干部和群众,从事交通执法的警察和干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人和工程师,从事农业生产的村民和村长,如果没有认识到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问题也属于国家安全,那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在传统安全观和传统安全思维中,这些方面的安全问题确实不属于国家安全。但是,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后,特别是在已经学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之后,如果还认识不到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就是国家安全,不能自觉地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落实到自己工作中,那就说明还没真正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没抓住“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这一核心问题,因而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真正树立起“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二字,就是要把当今国家安全的方方面面都包纳进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当今时代,“国家安全涵盖领域十分广泛”,不仅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土安全是国家安全,而且社会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也是国家安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注意从源头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等等,都是国家安全工作。因此,不仅在领土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及武装斗争、情报保卫、反谍保密等传统国家安全领域和传统安全工作中,要贯彻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而且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及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科技开发、民警执法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和非传统安全工作中,也要贯彻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只有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落实到各种具体工作中,才能摆脱“抽象重视、具体轻视、工作中无视”的不良状态。
从2012年开始,国际关系学院国家安全十大事件调研项目组已连续5年发布年度国家安全十大事件,除2012年外,每年调查投票时“雾霾”都投进了当年的国家安全十大事件。对于“雾霾”这样一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环境问题,各级政府如果不高度重视起来,不采取有利措施加以解决,不在研究发展与安全战略时把其作为重要事项,那么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就是不全面的,就没有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到实处,没有真正做到“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因此,无论是保护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还是做好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或者是研究开发国家安全关键技术,都需要想到人,想到人民的利益和安全。
事实上,无论少年儿童保护,还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还有老年人生活保障,以及职业病人群的诊疗康复,都是人民安全的具体内容,都需要从思想观念上给予高度重视,从管理层面推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措施,从科技开发和医疗技术进步上提供更好的保障。发展惠及全体国民的医疗技术,开发环保技术,都是保障人民安全的需要,都是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需要。
当然,“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不仅要贯彻落实到各种非传统安全领域,也要真正落实到包括国土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情报保卫、反谍保密等传统安全领域。此次中国与印度在洞朗地区的对峙,中国政府和军人保持了高度克制,没有运用武力直接驱逐印方军人,虽然在国土安全保卫方面有所欠缺,但从大局来看,中国方面确确实实贯彻落实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了国家安全工作“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和“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的核心价值观,最终避免了事态的扩大,避免了战争的暴发,避免了两国百姓生灵涂炭和两国军人不必要的牺牲,实现了“双赢”、“共赢”。这也说明,那种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不顾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安全,在某些方面追求绝对安全的想法和做法,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精神,不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价值取向。
即便在传统安全最重要的政治安全领域,也必须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核心价值观。在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习近平讲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后,紧接着就是“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讲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政权安全是政治安全的根本,但是我们常常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忘了人民群众政治权利和政治权力的安全才是政权安全的根本,政治安全最终必须落实到人民安全上,具体来说就是落实到人民主权的安全上,落实到人民政权的安全上,落实到人民群众政治权利和政治权力的安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在这一包括“人民主权”思想在内的社会主义国体中,政治安全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全体国民政治权利和政治权力的安全。虽然现实生活中,宪法规定有时落实的并不完美,但一切离开这一国体的做法都是违宪的,都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最严重的威胁和破坏。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安全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落实宪法,保障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权力不被侵蚀和破坏。只有这样,才能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真正落实到政治安全领域和政治安全工作中。
总之,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首先要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国家安全的各个领域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说得非常好:“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因此,我们必须在国家安全的一切领域和国家安全工作的一切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价值观,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和安全,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