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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认识并严肃对待公平正义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时间:2010-12-11 15:54:24 阅读: 作者:


要充分认识并严肃对待
公平正义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刘跃进


        [摘要] 新世纪以来,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对我国国家安全的认识,经历了从传统安全观到非传统安全观、从重国际安全到重国内安全的转变,而且越来越重视国内存在的各种“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和危害。我国目前存在的各种不公不义现象和事实,特别是这些不公不义问题的不断扩大,已经严重损害了国民对政府和执政党的信心,甚至已经造成国民与政府及执政党的某种程度上的离心离德和对立,并由此威胁甚至严重威胁到社会稳定、政权巩固、国内安全,甚至是包括对外安全在内的整个国家安全,从而成为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最为严重的非传统因素。因此,我们需要从国家安全和民族生存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并严肃对待日益严重的公平正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不公不义现象的扩大和蔓延,特别是在几年之内缩小收入差距、平衡权利关系、达成某种程度上的权力制约,最终实现财富分配和权力分配的相对公平和正义,这对社会稳定、政权巩固、国家安全,具有比传统强力手段更为重要的意义和长久的价值,甚至可以说是对我国国家安全的战略性的根本保障。




        2010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回答采访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提问时指出:“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再加上收入分配不公,以及贪污腐败,足以影响社会的稳定,甚至政权的巩固。”他还说:“我们现在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收入分配不公、司法不公,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温家宝总理的这些话语,虽然没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一词,但由于社会稳定和政权巩固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而分配不公、司法不公、贪污腐败等等对社会稳定和政权巩固的影响,就是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和危害,因而这在事实上已经把我国目前存在的各种社会不公问题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高度,指出了从收入分配不公、司法不公到贪污腐败等各种形式的社会不公平,对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内安全的严重威胁。
        当代国家安全理论,既用“传统”与“非传统”来划分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又用“国际”与“国内”来划分国家安全的整体构成。温家宝总理指出的各种社会不公对社会稳定和政权巩固的影响,从“国家安全威胁因素”的角度看,当属“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从国家安全的构成角度看,则是“国内安全”问题。总的来说,这正是当前国家安全理论和实践中都受到特别关注和重视的“国内非传统安全问题”。
        新世纪以来,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对我国国家安全的认识,曾经历了从传统安全观到非传统安全观、从重国际安全到重国内安全的转变,而且越来越重视国内存在的各种“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和危害。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到了“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问题,但把这一问题放在了论述“国际形势和对外工作”的段落中。2004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具体论述了“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新情况”,但依然是放在了论述“对外政策”和“国际形势”的相关段落中。然而,在温家宝总理2005年向全国人大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国家安全的专门论述及相关问题,则被放在了有关“社会稳定工作”的段落中。这可以看作是中央政府对我国国家安全重心的认识由国际转向国内的开始。为此,当2006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国家安全问题做了大段论述,并明确提出“有效应对各种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任务时,也就顺理成章了,因为国内的社会和谐就是国家安全应有的内容;国家安全本身就包括着国内社会的和谐稳定问题。这些论述,都非常明显地是从国内安全的角度提出“非传统安全威胁”(包括“传统安全威胁”)问题的。不过,中共中央对我国国家安全重心的认识由国际转向国内的更为重要和更为明显的标志,则是2007年的十七大报告。这一报告没有像以往那样把对国家安全的系统论述放在“对外关系”、“军队建设”等部分,而是放在了“八、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中。
        正是由于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对国家安全问题有了如上的认识,当温家宝总理指出社会不公和贪污腐败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权巩固时,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这是在剖析我国当前面临的重大的国家安全问题,更具体来说,这是从“国内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角度,指出威胁我国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内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社会不公。其实,不仅收入分配不公和司法不公直接就是社会不公,而且贪污腐败从根本上来说也是社会不公的一种表现。




        温家宝总理的答记者问,既指出了社会不公对包括社会稳定和政权稳定在内的整个国家安全特别国内安全的严重威胁和危害,同时还反复强调了他以前曾多次强调过的“公平正义”的重要价值及对其国内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他说:“我们国家的发展不仅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这三者不可偏废。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其根本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我们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改革,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能使每个人也有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机遇。”“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
        温家宝总理的这些话语,既是对人类历史的理论概括,也是对以往中外先哲有关公平正义思想的总结。统观历史,人们不难发现,相对公平正义的统治以及由此形成的相对公平正义的社会,任何时候都是社会稳定、政权巩固、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之一。
        虽说公平正义永远是相对的,但人们追求的永远是相对的更公平、更正义,而不是相对的更不公平、更不正义。同时,公平正义本身及公平正义的观念也是发展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对公平正义内容的要求越来越广泛,对公平正义程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当今世界,公平正义的内容无疑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更多更高。除了物质分配上的公平正义之外,人们还要求文化和精神财富分配上的公平正义,要求权利分配以至权力分配上的公平正义。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所说的“收入分配不公”、“司法不公”,不仅直接包括了物质财富分配不公不义,而且还间接包含了精神财富分配和权利权力分配的不公不义。如果说这些年越拉越大的收入差距反映的正是物质财富分配的不公不义的话,那么基于物质财富分配不公造成的教育资源利用的不公,则是精神财富的分配不公不义,而医疗资源利用的不公和司法不公,更进一步反映着权利分配及权力分配的不公不义。
        我国目前存在的这些不公不义现象和事实,特别是这些不公不义问题的不断扩大,已经严重损害了国民对政府和执政党的信心,甚至已经造成国民与政府及执政党的某种程度上的离心离德和对立,并由此威胁甚至严重威胁到社会稳定、政权巩固、国内安全,甚至是包括对外安全在内的整个国家安全。
        为此,在我们的社会中确立公平正义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不公不义现象的扩大和蔓延,特别是在几年之内缩小收入差距、平衡权利关系、达成某种程度上的权力制约,最终实现财富分配和权力分配的相对公平和正义,这对社会稳定、政权巩固、国家安全,具有比传统强力手段更为重要的意义和长久的价值,甚至可以说是对国家安全的战略性的根本保障。




        众所周知,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政府在各种国际场合,或者是针对国际问题,不断提出和强调要确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然而从总体上看,这里所说“安全观”并不是完整的“安全观”,因而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安全观”,而仅仅是表达了对国际安全或外部安全问题基本判断和期望的“国际安全观”或“对外安全观”。
        如前所述,国家安全从来都包括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两个方面。进入新世纪以后,国内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安全重心。从国家安全战略高度来看,我国目前的总体形势是“内忧甚于外患”、“安内重于攘外”。在这种情况下,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从整体上保障国家安全,就必须在重视国际安全和对外安全的同时,要更重视国内安全问题,确立一种新的“国内安全观”。
        我国政府虽然在提出和倡导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国际安全观”时,没有把国内安全问题包括进去,但事实上党和政府在包括全国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包括在内的各种文件中,都在不断强调国内各种社会问题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不断探索解决威胁国家安全的各种内部隐忧的措施和办法,在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 “新国内安全观”。这一点,既体现在前面提到的历次全国党代会报告和最近的全国人代会报告等中央文件中,也体现在温家宝总理3月14日的答记者问中。
        现在,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这些年的有关论述和决定,借着温家宝总理如上论述的东风,呼应10多年前已经提出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 “新国际安全观”,提出一种“新国内安全观”,应该说不仅非常适当,而且也非常必要,因为要在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国内安全越来越重要的今天,更有效地保障整个国家安全,就不仅需要重视国际安全或对外安全问题,而且更要重视国内安全或对内安全问题。
        虽然由于篇幅限制,这里无法做深入论证,但我们认为,“新国内安全观”的核心,可以概括为“公平、正义、法治、民主”这样八个字。公平正义对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内安全的重要性前面已经论述,至于法治和民主,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过程中,对国家安全来说更为重要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从《宪法》到《刑法》《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等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国家安全法制体系,但这并不说明我们已经实现了“国家安全法治”。为此,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大的努力。同时,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国家安全也必须逐渐由秘密政治转变为公开政治、由少数人政治转变为多数人政治、由“食肉者谋”的政治转变为“食肉者”和“食草者”共谋的政治,逐渐形成范围越来越广泛、程序越来越合理的国家安全民主决策机制。
        早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就已经明确认识到了民主对政权巩固、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1945年7月,来到延安的黄炎培在与毛泽东会谈时说:“我生六十余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见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对此,毛泽东当即非常明确地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2010年“两会”前夕,在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会、听取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时,温家宝说:“我们回忆起毛主席当年回答黄炎培‘周期律’的那一段有名的话,就是能不能跳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律?那就是发扬民主。”
        近年来,无论是学界还是政界,在破解“兴亡周期律”问题上可以说已达成了较高的共识,这就是必须依靠“民主”。民主是个好办法;民主是走出“兴亡周期律”的唯一办法;民主是保障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内安全的根本办法。这正是我们把“民主”概括为“新国内安全观”核心的原因。
        无论对“新国内安全观”的如上概括恰当与否,确立一种与10多年前就提出的“新国际安全观”相应的“新国内安全观”,并由此形成一种兼顾国际与国内两个大局、传统与非传统两个方面的系统、全面、完整和真正意义上的新安全观,对于我国“针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新情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完善国家安全战略”,“抓紧构建”和“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任务,学界无疑也应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本文是教育部评出的优秀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