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首提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
时间:2016-04-04 12: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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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核恐怖主义行为都会给国际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甚至是无法预料的灾难。阻止灾难发生,维护核安全,需要世界各国携手合作,共同担当。4月1日,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他说:“核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公敌,核安全事件的影响超越国界。在互联互通时代,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置身事外。在尊重各国主权的前提下,所有国家都要参与到核安全事务中来,以开放包容的精神,努力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一、核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公敌
所谓核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拥有、制造、使用或威胁使用放射性材料或放射性装置、或以致使放射性材料外泄或有外泄危险的方式利用或破坏核设施,意图造成生命、财产或环境严重损害,以实现恐怖主义目的的行为。爱因斯坦曾说:“核时代开启以来,除了我们的思维方式以外,一切都改变了,于是我们漂向了前所未有的灾难。”核恐怖是人类面临的最严重的恐怖活动,是人类的公敌。习近平指出:“环顾全球,世界格局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深刻演变,安全领域威胁和挑战层出不穷,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远未消除,核恐怖主义仍然是对国际安全的重大威胁。”
核恐怖主义是当今世界核安全面临的最大敌人,主要包括四种可能形态:一是直接袭击核设施,尤其是核电站等公共目标。相关材料显示,最近几个月来法国核电站的上空经常会出现一些来历不明的无人机,最近一次出现在3月23日。二是对核设施进行网络渗透,操纵核设施的运行。控制系统的网络化,使核电站也面临网络恐怖主义的新危险。2010年,伊朗核设施曾遭受网络病毒破坏。三是对核设施进行物理渗透,包括从外部直接进行渗透和内部收买核设施控制人员等。2016年3月22日,比利时布鲁塞尔机场和市区地铁站接连遭遇三起恐怖袭击,有消息称恐怖主义分子原打算攻击比利时的一座核电厂,而比利时核电站的工作人员中,曾有两人加入了“伊斯兰国”组织。四是“脏弹”活动。恐怖分子非法购买放射性材料以制造并引爆放射性散布装置(RDD),即“脏弹”。“脏弹”的制作工艺简单,其恐怖行为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最难于防范。核放射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医疗、水处理和食品等产业中,很容易获得。基地组织和“伊斯兰国”成员,都曾有试图获得、应用放射性材料的记录。2010年的11月,格鲁吉亚政府抓获了两名试图向伊斯兰极端主义组织贩卖高纯度浓缩铀的走私分子,其浓度高达89.4%,足以制造一枚原子弹。国际原子能机构认为,对于IS等恐怖组织来说,一个更简便的方法就是制造“脏弹”,即引爆传统的炸弹,并通过巨大的爆炸力将内含的放射性物质散布到空气中,从而形成灾难性的生态破坏。
核能是清洁的,但必须是安全的。核安全问题事关一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以及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宁,但是,恐怖势力不断蔓延,恐怖活动日益增多。虽然迄今尚未发生过重大核恐怖事件,但随着“伊斯兰国”等极端组织的势力增大,核恐怖主义的威胁正在变得更加突出。4月1日,习近平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模拟场景互动讨论会暨闭幕式上强调:“恐怖主义是人类公敌。各国要根据安理会决议,协同好国际、地区和国内层面的行动,加强合作,坚决遏制恐怖势力蔓延的势头。”
二、推动核安全国际合作协调并进
核安全是全球性课题,一国核材料丢失,全世界都将面临威胁。核恐怖主义威胁已经超越了国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是安全孤岛。加强合作是应对挑战的保障。正是由于有关国家的合作,国际社会在谋求核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全世界原来共有57个国家拥有武器级核材料,自1991年以来,其中30个国家已彻底清除了这些材料。自1978年以来,世界多国都在研究用核反应堆从以高浓缩铀为燃料转为以低浓缩铀为燃料,超过100个高浓缩铀研究堆已被关停。截至今年3月中旬,已有93个国家批准2005年通过的《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正案,该修正案还需9个国家批准便可生效。此外,数十个国家在过去20年里加强了核安保工作。习近平指出:“实现普遍核安全,需要各国携手努力。我们要吸引更多国家加入国际核安全进程,使各国既从中受益,也为之作出贡献,争取实现核安全进程全球化。我们要加强交流、互鉴共享,有关多边机制和倡议要统筹协调、协同努力,争取做到即使不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也不让一个伙伴掉队。”
要凝聚国际共识。核安全关系人类命运,核安全事件的影响超越国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置身事外。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指出:“要凝聚加强核安全的国际共识,对核恐怖主义零容忍、无差别,推动全面落实核安全法律义务及政治承诺,有效应对新挑战新威胁。”习近平强调:“打击恐怖主义必须摒弃双重标准。无论恐怖活动打着什么旗号、针对哪个国家、采取何种手段,都要坚决予以打击。要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手段,标本兼治,铲除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 各国都要加强防范,完善机制,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共同预防和打击各种核恐怖主义活动,保障各国人民安全,维护世界稳定。
要强化国家责任。发展核能是各国自主选择,确保核安全是各国应尽之责。各国要结合国情,从国家层面部署实施核安全战略,制定中长期核安全发展规划,完善核安全立法和监管机制,并确保相关工作得到足够投入和支持。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注重国家核安全顶层设计。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本次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指出:“我们已经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写入国家安全法,明确了对核安全的战略定位。我们不断完善核安全国家法律框架,正在研究颁布原子能法、核安全法。我们制定实施了核安全中长期工作规划,不断健全监管和执法机制,全面开展从业人员能力建设,组织各类型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要强化国际合作。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提出:“现有国际组织和机制可作为未来核安全国际合作的坚实平台。我们要以国际原子能机构为核心,协调、整合全球核安全资源,并利用其专业特长服务各国。联合国作为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可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其他组织和机制也可以提供有益补充,促进执法等领域务实合作。在此过程中,要照顾广大发展中国家合理诉求,向他们提供援助。” 中国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发挥主导作用,鼓励其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核安全能力。习近平指出:“中国心怀合作共赢的愿景,积极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中国坚定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执行核安全行动计划,逐步增加向核安全基金的捐款。”中国在推动核安全国际合作方面主动而为,尽心尽力。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及国际原子能机构有关工作,支持联合国1540号决议及其机制下的相关工作,在五个核武器国家里率先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中国先后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与防核扩散相关的所有国际条约,参加了包括 “桑戈委员会”“核供应国集团”等在内的国际防扩散机制。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在国内设立了核不扩散国际合作专项资金,并于2011年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保基金捐款,支持相关国际原子能机构以及有关国家核安全能力建设。中国注重同其他国家在核安全方面的交流合作。1984年以来,中国先后与巴西、阿根廷、英国、美国、韩国、俄罗斯、法国等30个国家签订双边核能合作协定,开展合作与交流。作为地区重要国家,中国也在充分发挥地区作用,努力为本地区搭建一个可靠的核安全治理环境。中、日、韩三国2008年启动中日韩核安全监管高层会议机制,2011年签署“中日韩核安全合作倡议”,确定将建立合作框架,承诺在地区核安全标准、区域应急响应机制和监管能力等领域开展合作行动。
要构建共享机制。各国要坚持开放、共享的理念,分享技术和经验,贡献资源和平台,搭建核安全共享机制,加强跨国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由于网络的无边界性, 要打击恐怖主义单靠一个或几个国家是不行的, 反恐必须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建立起各国相互联系, 信息互通的机制, 形成一张反恐的全球网络。各国智库要密切关注国际核恐怖主义形势,积极开展核安全学术研究,并就加强国际核安全体系、促进各国核安全工作提出更多有价值的建议。在本次峰会上,习近平充分表达了中国的分享理念和行动:“我们将利用国家核安全示范中心、中国海关辐射探测培训中心等现有平台,开展核安全从业人员培训、核安全技术演练和交流等活动。我们欢迎亚太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参与相关项目,并将同国际原子能机构等保持紧密合作。”“我们愿在‘加纳模式’基础上,本着自愿务实的原则,协助有关国家改造从中国进口的高浓铀微堆。我们还将总结改造高浓铀微堆的多方合作模式,供其他有兴趣的国家参考。”“我们愿同其他国家分享经验,共同提高放射源安全监管水平。”“我们将同有意愿的国家和组织一道,开展民用核材料分析、溯源等领域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模拟演练,共同提升危机应对能力。”“我们将依托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中心,帮助有需要的国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为提高全球核电安全水平作出贡献。”
核安全是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共同追求,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也将是人类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指出:“只要我们精诚合作,持续加强核安全,核能造福人类的前景必将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