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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总体国家安全教育

时间:2019-01-31 22:43:04 阅读: 作者:

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总体国家安全教育

 

刘跃进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091)

 

载《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9年第1期



[摘要] 当前的国家安全教育,必须是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适应的总体国家安全教育。要使总体国家安全教育真正具有总体性,必须把传统的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环保教育、信息网络安全教育等,甚至把安全生产教育、人身安全教育、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等,都科学地有机整合进来,把国家安全教育推进到了一个新高度。总体国家安全教育必须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放在首位,必须首先进行“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方面,需要把当前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的“军事科学”门类扩充为“国家安全学”门类,并在国家安全学门类下设置十个一级学科,即国家安全学理论、国家安全管理学、国家安全法学、国家安全战略学、军事学(现目录中的“军事科学”)、情报学、警察学(现目录中的“公安学”和“公安技术”)、外交学、信息与网络安全学(包括当前目录中的“网络空间安全”)、非传统安全学等一级学科。只有把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成包括多个一级学科的学科门类,才能说是真正贯彻落实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也才是一个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匹配的国家安全学学科,才是一个能配上总体国家安全观、新《国家安全法》和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

[关键词] 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教育;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

[项目来源]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国家安全风险管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2018YFC0806900;国际关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重点项目“国家安全学原理的深化与完善问题研究”,3262018T01。

[作者简单] 刘跃进(1959—),男,山西临猗人,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国家安全学创始人,主要研究方向:国家安全学理论和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

 

多年来,学界、政界和社会上都在讲国家安全教育,但以往的国家安全教育其实只是反间防谍和保密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名称下的教育内容只是反间防谍和保密问题。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后[1],人们对国家安全的理解开始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国家安全教育也开始超越反间防谍和保密,向内容更加丰富的总体国家安全教育转变。国家安全教育的这种重大转变,包括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在内,涉及的问题很多,有必要进行比较深入细致的研究,以便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把国家安全教育转变到真正的总体国家安全教育上来。

 

一、总体国家安全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法律政策依据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之前,虽然少数学者早已强调要从国家安全概念的真正含义上理解当代国家安全[2],不能把国家安全局限于国家安全部和地方国家安全厅局的“国家安全工作”,即不能局限于隐蔽战线的“反间防谍和保密工作”,但无论是政府工作人员,还是专家学者,以及社会百姓,听到或讲到“国家安全”一词,想得多是间谍和保密问题,从而严重缩小了国家安全的范围。

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后的几年来,我们国家从上到下,从政府工作人员到专家学者和普通百姓,对国家安全的理解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人们的国家安全观开始从间谍保密向总体国家安全转变。这个转变虽然比较缓慢,比较艰难,但在多方的推动下,确实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要进一步把国家安全教育扎扎实实地推进到总体国家安全教育的高度和广度上,就必须实实在在地把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指导思想,在整个国家安全教育中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涉及国家安全的方方面面,既包括外部安全问题也包括内部安全问题,既包括国土安全问题也包括国民安全问题,既包括传统安全问题也包括非传统安全问题,既包括国家安全本身问题也包括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问题,既包括我们国家的安全问题也包括世界各国的共同安全问题和国际安全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确立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我国国家安全教育的指导,是搞好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前提。但要在国家安全教育中真正做到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而不是只把总体国家安全观挂在嘴上,就必须真正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内容和核心价值观。而要真正全面地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就不仅需要学习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而且要看到总体国家安全观一直处于不断丰富发展之中,因而必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后来关于国家安全的各种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家安全的所有论述都概括总体到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之中。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也才能真正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把国家安全教育提供为真正的总体国家安全教育。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决定时,习近平总书记讲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四大职责,其中之一是“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此后,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我国国家安全立法进入的快车道,从2014年起陆续推出的《反间谍法》、新《国家安全法》、《反恐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专门性法律,其中的新《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教育作了专门规范,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

新《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第七十八条规定:“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三条法律规定,提出国家安全教育的四类对象,一是“全民”,二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学生”,三是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中的“干部”,四是除公务员之外的其他单位的员工。这可以说是对国家安全教育对象的总体性规定,体现了国家安全教育在对象上的总体性。

在明确规定了国家安全教育对象之外,新《国家安全法》事实上也规范了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

1983年国家安全部成立后,我国于1993年曾颁布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但是正如本人2006年在《国家安全法的名与实》一文中指出的那样,这部1993版《国家安全法》是一部名实不副的法律,名为“国家安全”,实是“反间谍侦查”,因而需要认真修订后把其更名《反间谍法》,然后制定一部名副其实的真正的《国家安全法》。[3]我国近年来国家安全立法中《反间谍法》和新《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际上正是按照上文逻辑进行的。

如果说1993年到2014年之间的国家安全教育,只是反谍保密教育,那么这种范围十分狭窄的国家安全教育,恰恰是1993版《国家安全法》把“国家安全”名称限制在反间谍侦查范围内的必然结果。

与些不同,2015年7月1颁布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是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制定的,是一部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适应的法律,其范围大大超越的反间谍侦查和保密工作,包括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国家安全问题。如果说这部2015版《国家安全法》是一部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适应的总体国家安全法,与这部法律相应的国家安全法治必须是总体国家安全法治,那么根据这部法律规定而进行的国家安全教育,无论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还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国家安全教育,以及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中的国家安全教育,还有其他各种单位中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上都必须是总体国家安全教育。

在新《国家安全法》提出“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的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教育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2016年4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广大师生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2016年4月15日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夕,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2016年4月16日,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光明日报》发表题为《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文章,介绍了落实“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计划。[4]2018年4月9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出了在大中小学开展国家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从多个层次对大中小学的国家安全教育做了部署安排,提出要“开发国家安全教育教材”,“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5]

 

二、总体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与形式的总体性

 

进行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适应的总体国家安全教育,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进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上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包括了当今国家安全各方面的内容,其中既有外部安全问题也有内部安全问题,既有物的安全问题也有人的安全问题,既有传统安全问题也有非传统安全问题,而且还包括了对安全与发展之间关系、本国安全与他国安全之间关系的辩证认识,甚至包括了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包括了对影响国家安全的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阐述,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主义问题的阐述,特别是包括了对国家安全法治、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安全管理、国家安全教育、军事国防建设、公安警务工作、保密和隐蔽战线工作、外交外事工作、反恐维安等国家安全保障体制机制和具体工作者的重要论述。

为此,当前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的总体国家安全教育,必须超越世纪之交我国政府倡导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必须克服“新安全观”只讲外部安全不讲内部安全的局限性,必须在国家安全领域既讲外部安全问题也讲内部安全问题,而且要把内部安全问题作为重点来讲,使人们充分认识当前我国外部和内部的各种安全风险,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的总体国家安全教育,还必须超越把国家安全教育局限于保密防谍的传统做法,必须把军事国防、外交外事、公安警务等传统安全保障活动包括进来,甚至把保护环境、发展经济、促进科技、传承文化、信息与网络安全保障、国际安全合作等非传统安全保障手段和途径包括进来,在国家安全保障方面进总体国家安全保障教育。这样一来,就必须把以往多年行之有效的国防教育融合到总体国家安全教育之中。虽然国防教育有其特殊性和特殊需要,但从本质上讲,军事国防问题就是国家安全问题,国家安全在本质上涵盖着军事国防,因而必须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在国家安全教育领域理顺国家安全与军事国防的关系,把国防教育作为总体国家安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总体国家安全教育之中。

此外,在我国由来已久、行之有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必须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整合到总体国家安全教育之中。以往的爱国主义教育虽然没有国家安全之名,但事实上在增强人们国家安全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自觉性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和总体国家安全教育不断推进的今天,适时把传统的爱国主义教育整合到总体国家安全教育之中,既有利于深化爱国主义教育,也是总体国家安全教育的应有之意,有利于总体国家安全教育更加全面和科学。

总之,要使总体国家安全教育真正具有总体性,就必须把传统的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环保教育、信息网络安全教育等,甚至把安全生产教育、人身安全教育、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等,都科学地有机整合进来,把国家安全教育推进到了一个新高度。

在此必须强调的是,总体性虽然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特征,但不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唯一特征,甚至不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最重要的特征。总体国家安全观最重要的特征,是强调国家安全工作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强调国家安全工作“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强调“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强调国家安全工作要“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事实上,只有“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主张,才总体国家安全观最核心的内容,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观。为此,在进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和总体国家安全教育时,必须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放在首位,必须进行首先进行“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教育。

总体国家安全教育的总体性,既要体现在教育的内容上,也要体现在教育的形式上。在新媒体日益发达的今天,总体国家安全教育必须超越传统的书本与课堂教育,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形式。在搞大中小学课堂教育的同时,还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国家安全广播教育、国家安全电视教育、国家安全网络教育。此外,在继续扩大以往比较丰富的感性形象教育同时,还要注意把国家安全教育推进到理论和科学的层次上,强化国家安全理性教育,使全体公民对国家安全问题能够有一个科学理性的认识,使自己的国家安全行为也变得科学理性起来。把国家安全教育从感情感性教育推进到理性科学教育,可能是当前我国国家安全教育面临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为此,必须加强国家安全理论和学科建设研究,培养出一批能够承担起国家安全教育重任务的专业人才。

国家安全教育是全民的,但搞好大中小学的国家安全教育更为重要,对公务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更是重中之重。在高校中,我们既要进行国家安全通识教育,也要进行国家安全专业教育。为了搞好国家安全教育,必须进行深入的国家安全研究,编好各种国家安全教育教材,必须建设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培养国家安全研究人才、教育人才和实务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总体国家安全教育迅速深入开展起来,也才能为我国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优良的知识服务和人才服务。

 

三、总体国家安全教育中的总体性学科建设

 

自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于2014年1月成立、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领导下,我国在国家安全思想理论、制度体系、法治建设、战略规划、教育宣传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和前所未有的成就,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每年4月15日前后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同时,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国家安全教育也向纵深推进,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和专业教育业已破土发芽,在个别高校率先以目录外自设开办研究生国家安全学专业,还有一些高校成立国家安全学院同时,教育部于2018年4月正式做出“建设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决定与规划。

围绕教育部关于“建设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重要决定,部分学者专家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人认为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应设置在“法学”门类之下,有人建议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应设置在“管理学”门类之下,也有人认为应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国家安全的总体阐述,把国家安全学建设成一个学科门类,在其下设置若干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

我们认为,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精神实质和丰富内容,我们不仅需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形成科学系统的总体性国家安全理论、建成协调高效的总体性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实行全面覆盖的总体性国家安全法治、实施高屋建瓴的总体性国家安全战略,而且还需要进行门类齐全的总体性国家安全教育和总体性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需要把国家安全学作为一个学科门类来建设。但是,我们并不需要在高等教育现有门类之外增加一个新门类,而只需在科学认识、正确处理国家安全与军事、国家安全学与军事科学的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国家安全不断由军事政治等传统领域向信息网络等非传统领域拓展的现实,即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国家安全涵盖领域十分广泛”的现实情况,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把目前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的“军事科学”门类扩充为“国家安全学”门类,以便把总体国家安全观真正地全面贯彻落实到国民教育领域,特别是贯彻落实到高等教育中的学科建设领域。

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中,如果把国家安全学作为一级学科来建设,无论是把其置于法学门类下,还是置于管理学门类下,都有一个包括不包括军事科学或军事学的问题。国家安全学学科如果不包括军事学,那不仅在当前非传统安全思维框架下说不通,而且在以往传统安全思维的框架下也说不通,更不符合统一了传统与非传统各种安全问题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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