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呼唤确立系统的国家安全观
(2003)
刘跃进
“非典”的对国家安全的现实影响、威胁和危害,使我们不仅不能局限于“传统安全观”所关注的军事安全问题和政治安全问题,而且也不能局限于现有的各种新安全观已经注意到的恐怖主义、武器扩散、跨国犯罪、走私贩毒、非法移民、海盗、洗钱等等方面的“非传统安全威胁”,而需要进一步把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因素的认识,从“传统安全观”与“非统统安全观”所关注的各种“人祸”因素,扩展到现在我们必须重视起来的包括洪、涝、旱、震、虫、疫等等方面的“天灾”因素,从而全方位地认识影响、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因素及其综合作用。这就需要一种比现今各种新安全观的内容更丰富、更全面、更系统的国家安全观,即“系统安全观”。
事实上,我们在这些年讨论国家安全学科建设时,曾就国家安全学的研究对象作过一些初步的探讨,并把“疫”作为国家安全学应该研究的对象提了出来,但一些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这未免太琐碎了,把国家安全的范围扩大了。然而,“非典”爆发及其影响和危害的事实,却使我们确立了把“疫”与国家安全联系起来,不能不把“疫”作为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来认真考虑。
系统安全观是一种立足全面和长久的安全观,而不是立足于一时一事的安全观。“非典”事件仅仅对确立系统安全观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现实论据,而不是系统安全观考虑的全部内容,更不是系统安全观考虑的最重要的内容。正在走向成熟的社会主义中国,不仅需要确立针对像“非典”这样一些突发的具体事件的安全应急措施,而更需要确立一种具有战略指导意义的全面成熟的科学安全观,需要在这种安全观的指导下制定全面的国家安全战略,统筹规划日益复杂的国家安全问题和国家安全工作。系统安全观正是一种能够满足这一需要、既具有理论上的系统性又具有现实上的有效性的新安全观。我们认为,在超出“非典”、放眼全局的普遍性高度上,系统安全观起码要包括如下一些基本内容:
第一,国家安全以及影响、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是一个大系统,保障国家安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因而必须运用系统的观点、原则和方法认识和分析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保障,以及各种安全要素之间的关系。国家安全的系统性不仅表现在国家安全涉及社会与自然两大领域、国内与国际两个方面,涉及国民、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文化、科技、信息、民族、宗教、地理环境、自然灾害(天灾,包括疫病)等等各种要素,而且更表现在这些不同的方面和要素不是机械地“综合”起来的,而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互相渗透,并有机地统一在国家安全大系统之中的。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安全系统内外要素都在不断增加,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互动更加复杂,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大系统,保障国家安全也越来越成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第二,在国家安全系统中,各要素所处地位和所起作用是不同的,同时又是可以转化的,因而既需要对国家安全系统中的各要素进行系统化的战略性定位,又要根据系统的运行情况对各要素的地位和作用不断进行具体分析。系统国家安全观既从宏观战略角度和整体长远视野上,认定国家安全诸要素之间本质的必然性关系,又承认在微观战术角度和不同时代不同范围内,国家安全诸要素(包括自然因素)的地位和作用是可以转化的,它们之间是互相联系、动态制约的,因而在制定国家安全战略和开展国家安全活动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比如说,在“非典”疫情爆发并一定程度上蔓延时,疫情对我国国家安全的直接或间接的威胁和危害便突兀上升,从隐藏于背后的可能的安全威胁因素而成为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的现实的安全威胁和危害因素,“防非”也便成为一项极端重要的保障国家安全的现实工作。
第三,国家安全不是一个封闭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系统,国家安全既具有内包性,也具有外涉性,在内包国民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内容的同时,又外涉他国安全、地区安全、国际安全、全球安全,甚至太空安全。国内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内部要素,是内因,是根据;国际因素是国家安全的外部环境,是外因,是条件。在传统的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活动中,以及传统的国家安全观中,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活动的重点一直放在处理本国与他国关系的关系上,一直把国际因素作为国家安全最重要的方面,相反对国内因素与国家安全的本质性关系思考的不多,没有看到国内因素对国家安全的决定性作用。但是,以系统国家安全观来观察和认识问题,从长远的整体的和宏观战略性高度看,国内因素是国家安全的根本性决定性因素,是保障国家的最为重要的方面,国际因素虽然有时会成为主要矛盾,但总体上处于次要矛盾的地位。因此,一个国家是否安全,关键是自己内部的社会制度和体制是否完善,内部是否具有系统的动态稳定性、高度的自组织能力和强大的发展能力。但是,任何国家及其安全都不是封闭系统,也不可能人为地封闭起来,而必然是程度不同且不断扩大开放程度的开放系统,一国安全总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他国安全、地区安全、国际安全、全球安全的影响,同时必然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他国安全、地区安全、国际安全、全球安全,甚至在涉及各种社会要素的同时,还会涉及到各种非社会性的自然条件,比如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突发疫情等等,涉及到地球之外的球外环境及空间安全。“非典”疫情便说明了自然性天灾因素对国家安全的重要影响。
第四,高水准的国家安全状态,不仅在于通过强力来“维护”,更在于通过合理的系统化的社会制度和安全机制来“保障”。任何系统都有一个内部要素的合理配置问题,而社会制度、体制、结构的改革、改良和完善,正是要根据社会系统的发展变化不断地追求系统的最佳配置。无论是自觉地还是被迫地,只有使一个国家内部的社会系统和社会机制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因素有机地系统地配置起来,才能使这个社会正常地运行和发展,才可能通过符合系统最佳化要求的机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包括象“非典”这样的各种疫病及其他各种“天灾”),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通过不断改革和调整等“软手段”,确保国家在社会制度及相应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科技文化体制等方面始终有一个比较合理的“软机制”,从而在机制的高度上保障国家安全,比起仅仅通过加强军备、强化“专政”等“硬手段”来“维护”国家安全,要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长效作用。从历史上看,强力可以维护国家安全于一时,但无法保障国家安全于长远,而只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特别是适用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发展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合理的社会制度和安全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制度和体制的合理性,是从根本上保障国家安全的关键。那些能够顺应时代要求不断地适时进行自我改革、改良和完善其社会结构和体制的国家,就能够安全地立于世界;相反,那些守旧不变,抱残守缺,不思根据时代的发展进行制度和体制方面的改革调整的国家,极可能从安全走向不安全,甚至走向动乱和灭亡。系统安全观在从整体上和宏观上强调机制的“软作用”时,也强调系统内外各种不同的“硬要素”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强调“软机制”与“硬要素”的互相协调、互相制约。合理的社会制度和体制对国家安全具有系统性决定作用,而国防建设、军事力量、警察、法庭等强制性国家机关,在不时发生的某些特殊情况中,对国家安全来说具有重要的屏护作用。因此,国家安全既需要通过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硬手段”进行强力维护,又需要充分利用思想、文化、制度、体制等方面的“软条件”进行系统保障;既要有国防、司法、外交、经贸、文卫等公开战线,又要有情报、反间谍、保密、保卫等隐蔽战线;既必须由专门的国家安全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又需要广大国民积极广泛地参与。从长远的、全局的战略高度来看,实现国家安全虽然必须要有强力维护,但更重要的在于社会体系的合理性、先进性,在于国家能够通过不断的自我更新和自我变革,使社会成为一个具有自我调节、自我修复机能的自组织系统。
收入北京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编《直面SARA的思考》,同心出版社200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