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历史演进
(接前)
三、新时代:发展和安全并重的态势与抉择
任何决策、任何事情在历史进程中都难以完全按照预期发展,相反要不断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具体需要调整预先设计和计划。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我国工作重心的调整,以及影响全球的“冷战”结束,我国国家安全压力得到极大缓解。但在改革开放30年左右的时候,我国内部和外部的安全态势都开始发生严重的不利变化,社会公正、国家安全开始成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样重要的战略性问题。
当初作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决策时,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党和政府希望会有“先富带后富”和“共同富裕”美好前景到来,希望不会出现“两极分化”与社会对立,特别希望不会出现大面积的贪官污吏,不会损害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邓小平曾多次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
然而令人惋惜的是,被视为“改革失败”标志的贫富悬殊、官员腐败等等事情,后来真的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邓小平预言的因此“可能出乱子”也应验了。先富没有带后富,贫富差距日益加大,贪官污吏大面积滋生,官民矛盾、警民矛盾、贫富矛盾等社会矛盾日益突出,黑恶势力横行,官场勾心斗角日重,官商勾结共同作恶,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社会稳定形势持续恶化,维稳任务越来越重,如此等等,日益严重地影响着国内社会安全和整个国家安全。及至改革开放30年左右的新世纪第一个10年前后,即2010年前后,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部问题及相关事件愈演愈烈,以贵州瓮安事件(2008年6月)为代表的群体性社会安全事件、以新疆七五事件(2009年7月)为代表的暴恐犯罪事件、以重庆王立军薄熙来事件(2012年2-3月)为代表的严重政治安全事件等,以及更多当时深藏不露到党的十八大后才被查处的党政军内部高层滥权贪腐问题,使我国的“内忧”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甚至是惊心动魄的地步。
及至改革开放30年后,特别是到了2010年前后,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已经变得日益严峻和复杂起来,其中既有内忧,也有外患,而且整体上是内忧甚于外患。对此,本人在2007年刊载于《江南社会学院学报》的《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部因素及对对策探讨》一文曾写道:“从总体上看,我国现阶段受外敌直接入侵的危险性不大,甚至也不可能被外敌搞乱,因此,外部因素已不构成对我国国家安全最严重的威胁和危害。相反,威胁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最为严重的因素,是现存于国内社会的各种矛盾、对立、冲突和斗争等等。如果对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各种矛盾加以实事求是的分析,那么我们就会发现,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许多原来没有或隐藏的对立、冲突和矛盾开始显现出来甚至是突出表现出来;许多原来属局部的问题现在开始向全局性问题转变;许多原来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现在开始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对抗性质。”“由此可以预见,在未来若干年,现存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有可能进一步叠加积累,甚至在某些地方和某些问题上会进一步激化,以某些更激烈的形式爆发出来。”国家安全风险由此明显升级。
在内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等面临巨大压力的情况下,我国外部安全形势在2010年前后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严峻,国家安全风险也明显上升。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时,国际安全形势已经开始缓和,一方面是中美两国由于共同抵抗苏联威胁的需要,而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就开始缓和关系,中国改革开放后进一步密切了经济关系,并由经济关系带动政治关系甚至军事关系不断缓与发展,这使我国来自美国的安全压力得以缓解,另一方面是中苏关系80年代中期的不断缓和,特别是后来东欧巨变、苏联解体、冷战结束等事件,又使我国来自苏联的安全压力几乎不复存在。虽然“冷战”结束初期美国在失去苏联这个对手后,曾一度要把中国推向其对手的位置,但2001年911事件使美国迅速走出缺乏敌人的彷徨期,打消了把中国作为其对手的意念苗头。外部安全形势的缓和,安全压力的减轻,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是,在911事件发生10年之后,由于基地恐怖头目拉登被击毙,国际恐怖主义对美国造成的安全压力极大缓解,美国再次把中国设定为其对手,并通过包括“战略重心东移”“贸易制裁”等一系列战略调整,对中国形成越来越强大的安全压力,使我国外部安全形势在2010年后变得日益复杂和严峻,面临着如何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大考验。
对于我国内部和外部安全形势的这种变化,我们在2010年前后曾从理论上进行概括总结,指出整个国家安全形势处于一种复杂严峻的状态:内忧外患并存,外患日益加重,内忧甚于外患,社会矛盾升级,政治生态乖戾,形势复杂严峻,应对措施乏力。在这种内忧外患不断加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发展和安全的价值关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这就要求党和国家高层从国家安全治理特别是国家安全风险管理的高度,在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中作出恰当的价值选择,进行合理的战略布局
在发表于2007年的《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部因素及其对策探讨》一文中,我们曾提出发展和安全并重,把发展和安全同时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两个中心的观点。我们在文章中指出:“根据近30年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处理安全与发展、公平与效益等重大关系的战略和策略,适时适度加大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平的关注和投入,给已经初步获得发展动力和效益的社会和国民以更安全的保障和更公平的环境。”“当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时,特别是当发展逐渐步入自运行状态后,安全问题便凸显出来。安全不仅成为初步富裕起来的国民和国家的越来越迫切的需要,而且也成为进一步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保障。在安全范围逐渐扩大、安全内容不断丰富、安全要求日益提高的今天,政府不能再用过去的低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国家和国民的安全需要了,而必须在国内国际两个方面给国民和国家以更高的安全保障。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上,如果还不能说安全问题已经超出发展问题应该成为中国政府工作的新重心或中心,那么政府起码也应该把发展和安全这两个互相联系又互有区别的战略性问题同时作为工作的重心或中心,而不能再继续只把经济建设作为唯一的重心或中心了。”
改革开放30年左右的时候,我国内部和外部的安全态势都开始发生严重的不利变化,社会公正、国家安全开始成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样重要的战略性问题。
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新一代领导人,在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及时调整了国家大战略中的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对国家安全作了全方位的战略布局。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一事作说明时曾指出:“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这段论述,不仅仅是指2013年当时我国的国家安全形势,而是对2010年前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国家安全基本态势的高度概括,是从内与外的区别这个角度指出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以及在这种风险与挑战面前应有的政策选择。
在上述习总书记所说“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中,政治安全压力居于首位,其中既有源于外部“和平演变”“颜色革命”“敌对势力”等方面的政治安全压力,也有源于内部“官场腐败”“官商勾结”“权力滥用”“脱离群众”“欺上瞒下”等方面的政治安全压力,而且最为严重的是源于党政军内部高层的贪腐变质、结党营私、以权谋私甚至出卖党和国家机密等问题。现在社会上流行一句话,“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说明许多问题明朗化在今天,但问题本身早已存在。我国内部各种严重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特别是党政军内部高层贪腐滥权对政治安全和整个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和危害,早在十八大之前就已存在多年,就已经积累多年,只是十八大之后才被陆续揭露出来的。那些已经爬上党政军高位的滥权贪腐分子,并不是他们老了要退居二线了才变坏的,而早已变坏并且在变坏的过程中不断被提拔到更高位置上。对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来说,非常严重的问题不是官员的贪腐滥权,而是许多贪腐滥权者被不断提拔重用,甚至爬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位。2016年10月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永远在路上》反腐大片,向人们展示了党政军内部一系列依法腐败案例,其中包括副国级领导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贪腐滥权问题,而周永康还直接犯有出卖党和国家机密这种严重危害我国政治安全的罪行,薄熙来家里更是令人不可思议地请了具有外国情报机构背景的外国人插手家庭财务。根据2015年6月的法院判决书,周永康犯有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等罪行。事实上,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高官,并非只有周永康一人,有些高级领导,包括军队将领,还被国外境外情报机构收买,叛国投敌,成为境外情报机构隐藏我国党政军内部的间谍和内奸。
在这样一种严峻的国家安全态势下,党和政府不能不越来越受多地关注和重视国家安全问题,不能不从国家大战略的高度重新审视发展和安全的有关系,不能不对国家安全作出更全面、更系统的思考,提出更系统的国家治理理论和国家大战略。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阐述国家安全领域五对重要关系时,特别强调指出:“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由此,党和政府正式调整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把安全与发展置于同等重要地位上,形成了更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国家大战略。
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天之后的2014年4月25,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就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国家安全的五对重要关系,反复强调要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从而使新确立的“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国家大战略不断得以强化。
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安全作了党的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系统论述。首先,在讲到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时,习近平把“安全”列为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强调“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其次,在讲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时,又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列为“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由此,原来“既重视又重视”的表述方式,转变成了“统筹”的表达方式,这既能概括新时代“发展和安全并重”的情况,也能概括以往“安全重于发展”或“发展重于安全”的情况。这说明,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不仅符合新时代安全形势和要求的“发展和安全并重”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结果,而且符合以往不同历史情况下不同安全形势和要求的“安全重于发展”和“发展重于安全”,也都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结果。
由于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新时代“统筹发展和安全”与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及后30多年“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同,既不是“安全重于发展”的统筹结果,也不是“发展重于安全”的统筹结果,而是总体上采取“发展和安全并重是”的新观念、新思维。如果说“安全重于发展”是新中成立到改革开放前30年间“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恰当形式,而“发展重于安全”是改革开放后30多年间“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另一种恰当形式,那么在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进入新时代的情况下,总体上把发展和安全置于同等地位,强调“发展和安全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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