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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特征

时间:2022-05-05 00:35:13 阅读: 作者: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特征

(2021年3月)

刘跃进 王啸 陈将


202103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特征(刘跃进 王啸 陈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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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在学习研究总体国家安全观时,既需要全面把握其丰富内容,也需要准确认识其基本特征。根据多年来的学习研究,我们认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人民性、总体性、兼容性、非传统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等六个基本特征。

 

一、旗帜鲜明的人民性

 

在2014年4月15日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习近平总书记首先指出:“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①]这段关于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重要论述,把“人民安全”定性为国家安全工作的“宗旨”,并置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等众多国家安全基本要素之前,从而明确了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的。

接着,在讲到总体国家安全观五对重要关系中的第二个关系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 [②]这段论述虽然是讲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的关系,要求“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但对于如何重视国土安全并没有具体分析,而对如何重视国民安全则作了非常重要的论述,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主义”,要求国家安全工作坚持“以民为本”,又吸纳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兴起的“人本主义”,要求国家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特别是站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群众立场和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路线上,要求“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由此可见,这段论述明面上讲的是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的有关系,实质涉及到的是国家安全领域物与人的关系,强调的是人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对于物的优先性、至上性,确立了人民安全、国民安全、人安全在整个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宗旨地位、核心地位、首要地位,旗帜鲜明地彰显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人民性。

后来,无论是在国内场合还是在国际场合,也无论是讲传统安全问题还是讲非传统安全问题,只要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只要涉及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都会强调关于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论述中确立的“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更要的是,在2017年2月召开的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指出:“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③]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容非常丰富,但只有“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才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第一要义,是学习研究总体国家安全观时需要首先把握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特征。在国家诞生后数千年人类文明史上,统治者把国家安全神圣化,神圣为上层的安全,神圣为庙堂的安全,神圣为统治者自己的安全,而且只有肉食者的上层才有国家安全的话语权。与此不同,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理论体系中,神圣的国家安全得以世俗化、民间化、平民化、人民化,使高高在上的国家安全回到普通人的生活中,回归为每一个普通公民的安全,回归为每一个普通公民的生活安全,并使每一个公民都有不可剥夺的国家安全话语权!这种以人民安全、人民利益、人民安居乐业为最高价值取向的“人民安全观”,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鲜明呈现,是中国共产党奉行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深入贯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本性制度在国家安全领域的生动体现。

 

二、统筹全局的总体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人民性,只有通过深入分析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容才能真正把握,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性,则直接体现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理论的名称上。总体国家安全观之所以用“总体”命名,就是要把一个国家涉及的不同领域、不同方面、不同层级的安全问题全部统合到这一全新理论中。

在人类思想史上,“国家安全”一词20世纪才真正出现,科学对待并深入研究“国家安全”概念的学术论著更为罕见。在没有严格定义的情况下,“国家安全”常常被人们下意识地理解一个国家的领土、主权、军事、政治等方面的安全,甚至被有意无意地作为间谍情报工作的掩护名称,而名副其实的“国家安全”长期得不到科学界定。

与上述情况不同,在总体国家安全理论体系中,“国家安全”概念既不局限于领土、主权、政治、军事等传统安全领域,也没有作为隐蔽战线间谍情报工作的代名词,而是一个远远超越各方面传统安全问题的名副其实的总体性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这便使“国家安全”概念指涉对象成为是一个既包括外部安全也包括内部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也包括国民安全、既包括传统安全也包括非传统安全的总体性概念,从而在概念上体现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性。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2月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不仅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涵盖领域十分广泛”,而且在讲了“要突出抓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土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等各方面安全工作”,以及“要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注意从源头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之后,还要求“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④]由此,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生产安全问题,就被明确置于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之中,成为“国家安全”概念涵盖的非传统安全方面的内容。

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这种总体性,从范围和边界来看,国家安全就是一个国家所有领域、所有方面、所有层级安全的总和。传统安全观和传统安全思维关注的安全,如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主权安全等等,属于国家安全,非传统安全观和非传统安全思维揭示出来的安全,如文化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特别是国民安全,即人安全,也属于国家安全,而且这些国家安全基本要素下更多不同层级的次级要素,如国土安全下的底土安全、深地安全,经济安全下的金融安全、农业安全、粮业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等,也都属于国家安全。这也就是说,国土安全是国家安全,资源安全也是国家安全;主权安全是国家安全,人权安全更是国家安全;政治领域的安全是国家安全,经济领域的安全也是国家安全;军事领域的安全是国家安全,文化领域的安全也是国家安全;朝廷里的安全是国家安全,家庭里的安全也是国家安全;军政要人的安全属于国家安全,老弱妇孺的安全也属于国家安全;上层的安全是国家安全,下层的安全也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有大事,国家安全也有小事;大的安全是国家安全,小的安全也是国家安全......。

更重要的是,国家安全体系涉及的国家安全问题,不仅仅是国家安全本身及其构成要素,同时还包括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和国家安全保障问题,是由国家安全本身及其构成要素、影响和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等多方面问题构成的一个社会大系统、大体系。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政治局就国家安全问题进行集体学习时所讲的“大安全”。这样理解国家安全概念,理解国家安全问题,理解国家安全体系,不是国家安全概念的泛化,也不是国家安全问题的扩大,而是国家安全概念的回归,回归到国家安全现实的本来面貌,回归到“国家安全”概念的科学含义!

 

三、兼收并蓄的兼容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和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到当今时代的必然产物,是为了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国家安全问题及国际安全问题而诞生的新型安全理论。但是,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内容也不是突然成型的,而是在传承吸收人类文明史上古今中外各种优秀思想特别是优秀安全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兼容并包了古今中外各种优秀思想和优秀安全思想。

首先,总体国家安全观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面,充分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群众立场。如前所述,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国家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强调“国家安全工作归根到底是保障人民利益”,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鲜明呈现,是中国共产党奉行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国家安全领域的贯彻落实。此外,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国家安全问题的系统性、总体性,强调运用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思维的具体体现。

其次,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民为本”的思想观点,继承吸纳并发扬了我国数千年文明史上民本主义传统。“以民为本”的民本主义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自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以来,虽然“民贵君轻”观念长期只是一种丰满的理想,现实中一直骨瘦如柴,但却不断激励着中华优秀儿女为民请命,为民挣命,为民拼命。诞生于国家内忧外患不断、百姓生活水深火热之旧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平民立场的同时,也继承发扬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努力为人民群众争取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国家安全工作要“以民为本”,无疑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民本主义思想的继承、吸纳和宏扬。

第三,总体国家安全观也吸纳了近代以来特别是冷战后期在西方出现的相关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强调“以民为本”的同时,也强调国家安全要“以人为本”。如果说以“以民为本”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中国传统民本主义的吸纳,那么“以人为本”则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对西方近代文艺复兴时期形成的人本主义的吸纳。不仅如此,总体国家安全观还广泛吸纳、发挥和深化了冷战后期在西方不同国家开始出现的“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理念,使其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丰富内容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我国学者20多年的国家安全理论研究成果,特别是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成果,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吸纳和采用的优秀安全思想。在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中,学者提出的系统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国家安全要素体系,以及“国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等观点,还有“可持续安全”“有效安全”等概念,都不同程度地被吸纳到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中,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有机组成部分。

 

四、思维方式的非传统性

 

当今人们讲的非传统安全观、非传统安全理论、非传统安全研究等,都源于对环境、资源、人口、毒品、气候、金融、跨国犯罪、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方面安全问题的关注、认识和研究。这些问题在西方学界被称为“非传统安全问题”,关注和研究这些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学说和理论通常被称作“非传统安全观”“非传统安全理论”“非传统安全研究”等。

然而重要的是,关注、重视和研究各种非传统的安全问题是一回事,如何关注、重视和研究这些非传统的安全问题是另一回事。在认识和研究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时,如果与以往处理政治军事安全问题一样,在思维方式和方法上依然把军事对抗、武装冲突、战争手段作为首要选项或主要选项,试图通过简单的军事和战争手段来解决环境、资源、气候、人口、金融、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问题,那么这样的思想、观念、理论和研究,虽然在对象和内容上是非传统的,但在理论品格上却依然是传统的,是传统的安全观和传统的安全理论。

这就是说,虽然“非传统安全观”这一术语源于认识对象和理论内容的非传统性,最初表征了对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是关于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观点和理论,但是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进程中,“非传统安全观”这个概念的重心发生了位移,逐渐从指涉对象的非传统性转移到研究范式和思维方式的非传统性上,重点不再是研究对象和理论内容的非传统性,而是研究范式和思维方式的非传统性,是用非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范式分析和解决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以至各种传统安全问题的观点和理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非传统性,重心并不在于它强调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不在于它的对象和内容包括了大量非传统安全问题,而在于它的思维方式是非传统的。

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思想来源上兼收并蓄,吸纳了古今中外各种优秀思想;在内容上既包括各种传统安全问题也包括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是统筹传统安全问题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总体性国家安全理论,但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并没有因此成为兼有传统性与非传统性两种不同特征的国家安全观,更没有停留在各种传统认识和观念的层次上,而是一种超越传统性而具有鲜明非传统性的非传统国家安全观。这就是说,总体国家安全观虽然在内容上包括传统与非传统两方面的各种国家安全问题,但其思维方式却是对传统安全观的否定与超越,是非传统的安全思维方式,是用非传统的安全思维方式认识、解释和解决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国家安全问题的新理论。这就使总体国家安全观具备了明显的非传统特征。

总体国家安全观思维方式的非传统性,首先就表现在它把人民安全和人民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上,其次则在于从人民安全和人民利益这一国家安全元价值出发定位国家安全的其他要素,分析影响和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因素,选择保障国家安全或国家安全治理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强调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共同安全目标、综合安全内容、合作安全方式、可持续安全思路,以及后来陆续出现的“相对安全”、“有效安全”、“系统思维”等等概念,都从不同方面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思维方式的非传统性。

 

五、直面现实的实践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对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现实的反映,也是指导我国国家安全实践的科学理论。早在2018年4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总结指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4年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形成了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完善了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建立了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国家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牢牢掌握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

近年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我国总体性国家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总体性国家安全法治体系逐渐健全,总体性国家安全方略谋划得以确立、总体性国家安全治理进展显著,总体性国家安全教育成果突出。

十八大之前,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与中央外事领导小组两块牌子同一机构,要领导或指导既包括外部安全又包括内部安全的总体性国家安全工作难免受限,“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也只是一种对外安全观,没有把更重要的内部安全问题概括其中。为此,2013年底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2014年1月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正式成立,紧接在2014年4月15日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提出既包括外部安全又包括内部安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尽管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之后,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不仅显示出新一届中央领导具有总体性国家安全思维,而且正是在总体性国家安全思维下才会有总体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之后,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开展工作,迅速编撰出版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随后,在各级地方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防与军队改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涉及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完善的工作,很好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全面指导作用。事实上,十八大以来的强力反腐,清除党政军内部高层腐败分子,不断完善党内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也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的国家安全治理新理念和新精神。

早在1993年,我国就颁布了一部《国家安全法》,但这部法律名不副实,名有“国家安全”,实为“反间谍侦查”,如果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来衡量,这部法律远远不够“总体”。为此,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要求,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1993版《国家安全法》很快就在2014年11月被修订为《反间谍法》,并且在2015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一部名副其实的总体性《国家安全法》。近年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我国国家安全立法工作迅速向前推进,《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实施细则》《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类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总体性国家安全法律体系逐渐成型,法治国家安全的局面初步成为现实。

与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不断推出“五年计划”等发展战略文本不同,我国长期没有一个系统的国家安全战略文本。对此,学界政界早有反响,认为要应对国家安全领域各种风险,保障国家安全,必须出台完整系统的国家安全战略文本。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之后,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开始着手制定中国国家安全战略,形成国家安全战略文本。2015年1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个国家安全战略文本——《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强调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和重大利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在发展和改革开放中促安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这为在新形势下全面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战略支撑。

我国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由来已久,但以往的宣传教育内容多局限于保密和反间谍等传统安全领域。与此不同,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之后,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我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面貌焕然一新,内容由保密与反间谍扩展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涉及的广泛领域。根据新《国家安全法》的规定,近年来不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不断向纵深发展,而且针对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的国家安全教育制度也日益完善,国家安全学专业教育也已提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一些高校的议事日程,有的高校在前几年就在研究生和博士生层次上自设了国家安全学专业。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我国国家安全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情况大为改观,新思路新措施不断推出,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成绩。

 

六、与时俱进的开放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新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家安全面临众多新挑战的时代背景下,在充分吸纳古今中外相关优秀文化和安全思想、继承新中国历代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经验的基础上,于2014年由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标志着党和政府对国家安全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但这绝不是国家安全认识的终点,而是国家安全认识的一个新起点。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之后,在国内外形势不断变化、国家安全认识不断深化的情况下,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在不断发展和丰富着总体国家安全观。

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后仅仅10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在4月25日举行了以“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为主题的第十四次集体学习。在这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指出:“新形势下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增多,特别是各种威胁和挑战联动效应明显。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管理、处理国家安全风险,有力应对、处置、化解社会安定挑战。”为此,习近平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各项工作。”正是在这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安全问题作了特别论述,指出“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做好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从制度、机制、政策、工作上积极推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要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力度,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完善和落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减少利益冲突。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各类社会矛盾,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此后,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在不同场合,根据国家安全涉及的不同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断拓展和深化着总体国家安全观。如前所述,在2017年2月召开的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国家安全涵盖领域十分广泛”,甚至把社会治安以及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方面安全问题也纳入国家安全领域,要求“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注意从源头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求“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这一论述,进一步扩大了国家安全的范围,使“国家安全”成了一个真正与“国家发展”相对应的概念,达到了“国家安全”应有也是本有的科学边界,最终指向一个国家所有方面、所有领域、所有层次的安全问题,从而为确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国家大战略提供了一个科学概念。“国家安全”概念如果不是一个国家所有领域、所有方面、所有层级安全问题的总和,如果没有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问题包纳进来,那么它就不是一个能与“国家发展”相匹配的概念,也就不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大战略中的“安全”概念,这不仅会造成国家安全理论与实践中“国家安全”概念的不一致和混乱,无法通过系统思维构建真正的“大安全”格局,而且会动摇“统筹发展和安全”大战略的理论基础,使“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国家大战略失去科学根基。

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发展更具里程碑意义的,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上升为新时代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强调“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⑤]此外还必须注意的是,十九大报告在论及整个国家安全问题时,导引语用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提法。虽然这个提法在十九大报告中没有得到具体深入的阐述,但其包含的“有效安全”思维则是一个需要重视和研究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时俱进的发展中,2020年更是一个重要年份。2020年开年就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全国防疫抗疫工作,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次重要的实践检验;2020年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为主题进行的集体学习,则再一次从多方面发展和丰富了总体国家安全观。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使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得到具体落实和彰显。2020年2月11日就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为主题进行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促进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⑥]这一论述不仅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大战略高度要求“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国家安全工作,而且强调在国家安全领域要“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从而再次从科学理论上把“国家安全”概念定位为一个与国家发展相对应、相匹配的“大安全”,进一步强化了能够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国家安全”科学概念。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点具体要求。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发展中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关于发展和安全关系的认识。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使党和政府根据客观实际的变化,调整关于安全与发展关系的认识和政策。此后,这一观点被更准确地表达为“统筹发展和安全”,而且在最近公布的“十四五”规划中,还被作为独立一篇进行重点阐述。回顾历史可以看到,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国家的客观大势是“安全重于发展”,中央决策中“安全重于发展”的取向是当时“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合理形式。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间,随着时代主题逐渐演变为和平与发展,整个国家客观大势是“发展重于安全”,中央决策中“发展重于安全”的取向是当时“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合理形式。2010年前后,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我国学界有人认为不宜只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了,而应强调发展与安全并重,把国家安全作为另一个中心。十八大以后,党和政府对国家安全作了前所未有的总体布局,强调“既重视发展又重视安全”,把国家安全提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这种“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国家大战略,是新时代“统筹发展和安全”合理形式。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无论是在“安全重于发展”的阶段,还是在“发展重于安全”的阶段,我们国家都有不同形式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计划”或“五年规划”),但一直没有与之相应的国家安全规划,没有出台过任何国家安全战略文本。直到“十八大”之后,随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我国第一个国家安全战略文本《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才在2015年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近年来,国家安全已被中央自觉摆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当前,在整个国家治理中,既需要做到抓发展不忘安全,在国家发展规划中确立国家层面的“安全发展”理念,又需要做到抓安全不忘发展,在国家安全规划中确立国家层面的“发展安全”理念,最终把发展和安全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并统一到国家大战略中。只有这样,才会有全面持续的发展和全面持续的安全,才会有发展和安全的双赢。为此,在已出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情况下,下一步可以考虑从大战略高度统合发展和安全,在“发展和安全并重”这一新时代新理念下,制定一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国家大战略》文本。

习近平总书记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不断丰富发展,当然不止于上述内容。在“学习强国”网站上,有一个“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栏目,按照年度和时间顺序汇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各种论述,从中可以更多地看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不断丰富发展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EB/OL].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4/15/c_1110253910.htm.

[2]习近平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EB/OL].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2/17/c_1120486809.htm.

[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19cpcnc/2017-10/27/c_1121867529.htm.

[4]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EB/OL].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2020-12/12/c_1126852702.htm.

[5]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EB/OL]. https://www.xuexi.cn/xxqg.html?id=1hmu42fga751hmu42fga751hmu42fga7.

[6]刘跃进.大安全时代的总体国家安全观[N]. 北京日报,2014-05-19(017).

[7]刘跃进.非传统的总体国家安全观[J].国际安全研究,2014,32(06).

[8]刘跃进.总体安全为人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J].紫光阁,2018(07):16-17.

[9]刘跃进.刘跃进国家安全文集(下册)[C].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20(6).

 

 

(本文与王啸、陈将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