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健全国家安全体系
(2018年7月)
刘跃进 宋希艳
近年来,我国不但在整体上“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而且在理论、制度、战略、法治等方面也已初步形成相应体系,但要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推进到更加完善的“国家安全体系”,最终建成一个科学完善的国家安全体系,还需要国家安全研究者和实践者进行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扎扎实实地研究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每一个要素、每一个因素、每一项措施、每一种活动、每一个概念、每一种观点、每一个问题、每一个细节。只有这样深入细致地研究下去,才能使国家安全体系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完善。
一
2014年4月15日,中国领导人在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明确要求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由此,“国家安全体系”作为一个重要概念,被正式纳入党和国家的国家安全总体布局和国家安全理论之中,“构建国家安全体系”成为国家安全战略规划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6年12月9日,在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推动国家安全工作在制度、法治、方略、工作举措上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强调“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此,“构建国家安全体系”的任务被中央再次提出。
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中国领导人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置于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四条方略之中,要求“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同时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总体要求中,关于“国家安全体系”有了新提法,就是将过去的“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变成“健全国家安全体系”。非常明显,这里提到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的说法,也预设了我国已经存在一套国家安全制度体系,今后的任务则是如何将其进一步完善起来;将三年多前初次提出的“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变成“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也包含一个重要的预设或前提,这就是已经有一个基本的“国家安全体系”,新的任务则将这个初步的国家安全体系健全和完善起来。这个重要预设和前提,在不久后召开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上被进一步明确揭示出来。
2018年4月17日,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国领导人在总结过去工作时指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4年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形成了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完善了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建立了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牢牢掌握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同时,中国领导人再次提到“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具体说法是“健全国家安全制度体系”。这里关于“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的提法,正好解释了从2014年4月“构建国家安全体系”提法到2017年10月“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提法转变的原因。正是因为已经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说明我国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国家安全体系,接下来的任务不再是“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而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从中国领导人此次讲话来看,进一步需要健全的国家安全体系,不仅包括“国家安全制度体系”,还包括“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国家安全战略体系”,以及“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必然包括的“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等。虽然中国领导人关于“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的提法,由此前的“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变成“健全国家安全制度体系”,但基本含义并无区别。
通过中国领导人及党政文件的相关论述,能够清楚地看到,近年来我国国家安全的总体布局不但在整体上已经“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而且在理论、制度、战略、法治等方面也已初步形成相应的体系,如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等。今后,还需要进一步构建其他领域和其他方面的国家安全体系,如国家安全教育体系等。
2015年7月颁布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同时还提出国家安全教育进入国民教育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的要求。2016年,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中国领导人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此后,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某些学校,开始探索国家安全教育体系的构建问题。2018年4月9日,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中,根据新《国家安全法》关于“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法定要求,提出“构建国家安全教育体系”的任务,并从八个方面做出具体论述,一是构建一个比较完善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体系;二是研究开发国家安全教育系列教材;三是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四是改进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五是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六是丰富国家安全教育资源;七是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八是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评价机制。这样一个内容丰富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也是整个国家安全体系必不可少的构成部分,需要深入研究并尽快构建起来。
由此可见,“国家安全体系”是一个范围非常广泛的国家安全大系统,“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已成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学理论和实践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问题。
二
任何科学研究,都必须以历史研究为前提和基础。没有对历史事实和思想史的梳理,很难对当前现实问题有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国家安全虽然是一个自有国家以来就长期存在的历史事实,国家安全思想也非常古老,但因为长期没有“国家安全”这样一个术语和概念来概括纷乱的国家安全问题,古代的国家安全思想和理论显得非常凌乱和不系统,既不可能构建一个国家安全理论体系,也不可能构建一个清晰完整的国家安全实践体系。即便在20世纪30年代“国家安全”一词出现之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也没有对国家安全问题进行系统性深入研究,既无构建国家安全学学科的想法,也无构建国家安全体系的行动。
近代以来,西方国家虽然在许多社会科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但“国家安全研究”至今没有成为一个重要学术领域,反倒被淹没在更为突出的“战略研究”“和平研究”“国际安全研究”以及更普遍的“安全研究”之中,而且这些安全研究也都没有成为独立学科,分别从属于军事学、国际政治学等更为显赫的学术体系,始终没有取得自己的独立地位。
在西方迄今未成为一门显学和一个独立学科的国家安全研究,在中国也因其是“高阶政治”而使学者长期不得深入其中。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少数学者开始专注于国家安全,从学术理论角度对国家安全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甚至提出建立“国家安全学”的学术主张。
此后不久,党和政府也在世纪之交开始公开地系统讨论国家安全问题,甚至从国际安全的角度提出中国自己的“新安全观”。
新世纪以来,国家安全虽然不是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和学科,但国家安全学术研究却越来越兴盛,相关论文和著作的数量逐年上升,研究范围不断拓展,质量也在不断提高。直接以构建国家安全体系为目标的两本《国家安全论》,是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早期著作。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国际关系学院根据自己独特的办学方针和教学改革需要,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探讨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的构建问题,并在2002年编印了一本内部版教材《国家安全学基础》,供本科教学使用。
在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构建方面更具里程碑意义的,是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安全学》。这部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立项支持、笔者主编的教材《国家安全学》,构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国家安全学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一个国家安全理论体系,也是一个国家安全现实体系。
在《国家安全学》出版后,笔者和本书的部分作者不仅以此为基本教材在国际关系学院开展国家安全学教学工作,还在不断地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笔者发表的《国家安全体系中的语言文字问题》《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社会安全问题》等,一方面深化了对国家安全体系中某些要素的认识,析出了国家安全要素体系中的次级要素,如“文化安全”要素下的二级要素“语言文字安全”,以及“语言文字安全”下的三级要素;另一方面拓展了国家安全基本构成要素,例如,将“社会安全”“资源安全”列入其中,使国家安全基本要素从10个拓展到12个。
在此期间,一些学者也从不同角度涉及和探讨国家安全体系问题。林伯海的《新世纪中国国家安全体系之构建》(《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赵军、胡秀芳的《区域生态安全与构筑我国21世纪国家安全体系的策略》(《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4年第2期),赵晓艳的《全球化时代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环境安全问题初探》(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世界史,2009年4月),杨雨亭的《在国家安全体系框架中构建中国乳品企业安全体系》(《中国食品报》2009年9月8日),张东宁的《东北亚国家安全体系:从双边困境到多边合作的安全路径分析》(《东北亚论坛》2010年第2期),高兴国的《政治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战略地位探析》(《卫生职业教育》2012年第21期)等,都是这一期间直接涉及国家安全体系的文献。林伯海在《新世纪中国国家安全体系之构建》一文中认为,对中国这样一个现代化“后发型”国家,应以经济安全为中心、以军事安全为保障、以政治安全为目标来构建自身的国家安全体系,从而确保中国在新世纪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此外,学界还探讨了国家安全某些重要方面的体系建设问题,如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建设问题。冯玉军的《俄罗斯国家安全决策机制》(时事出版社2007年版)、徐思宁的《世界主要国家安全体制研究》(国防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王晓东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研究》(时事出版社2009年版)、徐思宁的《美俄(苏)国家安全体制比较》(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姚祖德的《美国国家安全暨情报机制》(上册、下册,台北时英出版社2012年版)等,是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研究方面的重要著作。
笔者在2014年1月出版的专著《为国家安全立学——国家安全学科的探索历程及若干问题研究》中,进一步深化了对国家安全体系的认识,构建了一个包括12个国家安全构成要素及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和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的国家安全体系。
在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国家安全、相关论著日益丰富、研究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党和政府也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国家安全”概念,越来越多地直接讲到各种国家安全问题。在中国领导人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及“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后,学界进行多方面的跟进研究。《国家安全体系建构的困境、挑战与忧思》(《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年第11期)、《试论国家安全体系中的语言安全问题——谈西方的语言霸权倾向与我国国家文化安全策略》(《攀登》2014年第4期)、《我国粮食安全内涵已延至国家安全体系》(《黑龙江粮食》2014年第7期)、《浅析意识形态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才智》2014年第20期)、《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核心构成》(《中国绿色时报》2014年5月20日)、《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奠定坚实法律基础》(《光明日报》2015年7月3日)、《把军事安全有机融入国家安全体系》(《解放军报》2015年7月15日)、《政治安全的内容及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国际安全研究》2016年第6期),是比较典型的文章。
2004年,中共中央开始从国家安全机制、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安全意识等方面比较系统地阐述国家安全问题以后,国内虽有部分学者对相关国家安全问题进行跟踪研究,一些学者还持续探讨和不断深化对国家安全体系的认识,但整个学界对国家安全体制特别是整个国家安全体系问题并没有给予充分的关注,在涉及“国家安全体系”问题时也多是泛泛而论,少有深入下去的系统见解。只有笔者2004年主编出版的《国家安全学》教材,以及笔者2014年1月撰写出版的《为国家安全立学》专著,对“国家安全体系”做了比较系统的探讨。
《国家安全学》和《为国家安全立学》关于国家安全体系的探讨,对进一步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奠定了比较重要的理论基础。
三
《国家安全学》将整个国家安全体系分为四个基本方面:一是国家安全的构成要素,二是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三是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四是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后来,又对四个方面中的具体内容进行不断调整、丰富和完善,最终形成下图所示的当代国家安全体系。
显然,构成国家安全体系的四个方面,每一个方面都具有丰富的内容,都可以说是某个方面的“体系”。就第一个方面来说,12个要素及其内部包含的更为丰富和具体的要素,可构成一个“国家安全要素体系”。第二个方面,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也可以被描绘为一个“影响国家安全因素体系”。第三个方面,显然就是一个“危害国家安全因素体系”了。如果根据当前国家安全研究中的实际需要,也可以将第二个方面和第三个方面综合考虑,统一称其为“国家安全环境体系”,然后将其具体分为“影响国家安全因素体系”和“危害国家安全因素体系”。第四个方面,以往则被明确为“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其具体内容也是非常丰富和复杂的。
因此,要真正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不仅要健全国家安全总体体系框架,还要进一步构建和健全国家安全不同方面的子体系。
我们在研究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体系时,不但指出国家安全的12个基本构成要素,即国民安全、国域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主权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和信息安全,而且对某些要素进行深入研究,构建了某些国家安全基本构成要素的子体系,如社会安全体系。笔者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社会安全问题》一文中曾指出,社会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史前要素、原生要素、传统要素,它本身又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社会安全起码包括有居民安全、民宅安全、族群安全、城镇安全、乡村社会、街巷安全、社区安全、校区安全、市场安全等构成要素,而且其中的每一个构成要素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下一个层次的构成要素,如居民安全就可分为居民的人身安全、居民的财产安全、居民的名誉安全等要素,而居民的人身安全还可以继续划分为居民的饮食安全、居民的医疗安全、居民的家居安全、居民的出行安全、居民的游乐安全、居民的穿戴安全等。同时还指出,当不是以国家安全为中心,而是降低一个层次以社会安全为中心讨论问题时,不仅要涉及社会安全的各种构成要素,还要全面考虑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种因素,其中既包括人为因素也包括自然因素,既包括国内因素也包括国外因素,而且要考虑包括政治、军事、情报、外交及社会力量等各方面在内的社会安全机制和社会安全保障活动。这是因为,影响社会安全的既有各种社会因素也有各种自然因素,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外因素;危害社会安全的既有各种“人祸”也有各种“天灾”,既有各种“内忧”也有各种“外患”;保障社会安全的不仅需要各种社会力量,有时还需要各种政治的、军事的、情报的、外交的力量。为此,要更深入地认识、完善和健全国家安全总体体系,就必须进一步深入研究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社会安全问题,从构成要素、影响因素、危害因素、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对社会安全问题进行深化和细化,构建一个包括社会安全构成要素、影响社会安全的因素、危害社会安全的因素和社会安全保障体系在内的国家社会安全体系。
事实上,我们在20多年的国家安全研究中,不仅曾对社会安全做过进一步的细化,为构建一个社会安全体系提供了基本素材,还对国家安全基本构成要素中的其他要素做过比较深入的分析,为进一步构建相应的国民安全体系、国域安全体系、科技安全体系、信息安全体系等提供了某些基本材料和思路,甚至还对个别的国家安全二级要素进行深入分析,为构建这些二级、三级的安全体系提供一定的参考资料。例如,在研究文化安全的过程中,我们曾比较深入地研究文化安全中的语言文字安全问题,并在《为国家安全立学》一书中用一章来专门讨论,这就到了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体系的第三个层次。如果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国家语言文字安全问题,细分国家语言文字安全的构成要素、影响国家语言文字安全的因素、危害国家语言文字安全的因素、国家语言文字安全保障问题等,便可以构建一个国家语言文字安全体系。因为从国家安全构成要素,到国家文化安全构成要素,再到国家语言文字安全,已是第三层次的国家安全构成要素。在这一层次上构建国家语言文字安全体系,也就成为第三层次上的国家安全子体系。
在国家安全基本要素中,不但文化安全可以深入到国家安全第三层次构成要素,而且国民安全、国域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主权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等,也都可以深入和细化到二级、三级等不同层次的构成要素上。例如,由于以往的“领土安全”或“国土安全”概念,指向的都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不同空间领域,即传统的领陆、领水、领空、底土,而无法概括当前对国家安全也具有重要意义的某些准主权领域或非主权领域,如电磁空间、网络空间、太空空间,以及领海之外的国家专属经济区、领空之外的防空识别区等,因而我们把“领土”或“国土”概念修订为“国域”概念,使其既包括传统主权范围内的国家生存发展空间,也包括非传统主权范围内甚至是非主权范围内的国家生存发展空间,形成包括陆域、水域、空域、底域、天域、磁域、网域等七个领域的“国域观”。与此相应的是,在国家安全体系中也就形成包括陆域安全、水域安全、空域安全、底域安全、天域安全、磁域安全、网域安全等七个安全要素在内的“七域一体”的“国域安全观”。在此基础上,便可以进一步充分研究影响国域安全的因素、危害国域安全的因素和国域安全保障体系,从而形成一个国域安全体系,使其成为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体系中的二级子体系。由此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国域安全中的某些二级要素还可以分为更具体的三级要素,如“水域安全”就可以分为“内水安全”和“海域安全”,这不仅使“水域安全”可以在细分基础上成为国家安全体系中的三级子体系,即水域安全体系,还可再对“海域安全”进行细分,把其分为内海安全、领海安全、毗邻区安全、专属经济区安全和大陆架区域安全,并由此构建一个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四级子体系,即海域安全体系。这无疑使整个国家安全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
当然,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不仅需要细化和深研国家安全构成要素,构建并不断完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国家安全要素子体系,还需要细化和深研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和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并构建涉及这些方面的不同层次的国家安全子体系。例如,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中,国家安全教育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根据中国领导人关于国家安全论述,根据新《国家安全法》的法定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亟须构建一个“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如果说“国家安全保障体系”是国家安全总体系中的一级子体系,那么“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就是国家安全总体系中的二级子体系。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安全教育包括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国家安全教育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中的国家安全教育,为此应进一步构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可具体称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中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可简称为“公务员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如此,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公务员国家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就成为整个国家安全总体系中的三级子体系了。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实际教育工作的需要,还可将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细化,在结构上分别构建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体系、国家安全教育教材体系、国家安全教育学科体系、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体系、国家安全教育实践体系、国家安全教育资源体系、国家安全教育师资体系、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评价体系等,同时在学段上分别构建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体系、中学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大学国家安全教育体系等。这些体系,都是国家安全总体系的四级子体系。
总之,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细化国家安全的每一个构成要素、每一个影响因素、每一个危害因素、每一种保障措施,并由此构建一系列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国家安全子体系,包括一级子体系、二级子体系、三级子体系、四级子体系等。只有这样不断细化和深入研究,才能加深对当代国家安全体系的认识,形成更加科学系统的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最终使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得以健全和完善。
四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是中国领导人对国家安全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国家安全体系健全过程中,既需要加强国家安全基础理论研究,细化和深研国家安全各方面具体问题,也需要始终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对中国领导人国家安全论述中提到的每一个概念、每一个观点、每一种思想、每一个问题,都给予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既将其有机地组织到国家安全体系之中,又对其进行细化深研,构建不同方面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国家安全子体系,努力将健全国家安全任务细化到不可再分的国家安全原子层次上。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安全体系不断地健全和完善。
2014年4月15日,中国领导人在提出总体安全观时指出,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为此,中国领导人强调,要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在具体论述“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时,中国领导人要求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后来,在“促进国际安全”的意义上,中国领导人倡导确立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的国际安全观。2017年,中国领导人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置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中,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要求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2018年,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国领导人指出,我国近年来已经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形成了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完善了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建立了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中国领导人关于国家安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包含十分丰富的内容,既提出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总体任务,也讲到理论、战略、工作等方面的国家安全子体系问题,对于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国家安全与国家发展有机联系起来,将发展问题作为影响国家安全体系的外部因素给予充分考虑,充分认识国家安全与国家发展之间动态平衡的重要性,为构建包含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两方面内容的国家大战略体系奠定基础,也为实现“有效安全”和“可持续安全”的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尽管在国家安全论域中,没有构建国家发展体系的任务,也无法完成构建整个国家战略体系的任务,但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时,必须充分考虑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将国家安全作为一个开放系统,将国家发展作为国家安全体系这一开放系统的外部因素给予充分考虑。
其次,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健全国家安全体系,还要充分注意当代国家安全的总体性、整体性、系统性,不能将国家安全的不同方面割裂开来,而必须将国家安全的不同方面有机联系起来,将国家安全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来看待。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总体性国家安全认识,把握国家安全的总体性、系统性,也才可能在充分认识国家安全内部各要素、各因素、各方面、各层次的不同关系和不同联系的基础上,实现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最终目标。
最后,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更需要深入研究和细化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每个要素、每个因素、每个方面、每个层次以及每个概念、每个观点、每个问题,剖析它们的内部结构和要素,揭示它们内在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并在这种细化和深化基础上构建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国家安全子体系,深化对整个国家安全体系的认识,达到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目的。例如,中国领导人在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曾明确将“核安全”与国家安全其他要素相提并论。为此,需要深入研究核安全在整个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研究核安全的内部结构,努力构建符合时代精神的核安全体系,进而丰富和健全整个国家安全体系。事实上,从理论和逻辑关系上看,核安全并不是一个与国民安全、国域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等国家安全一级要素平起平坐的要素,而是一个处于二级、三级甚至四级层次上的国家安全次级构成要素。具体来说,核安全是一个分别处于军事安全、科技安全、资源安全等国家安全一级要素下的三级要素。对于军事安全,我们把其分为军队安全、军人安全、军纪安全、军备安全、军事设施安全、军事秘密安全、军事信息安全、军事工业安全、军事活动安全等九个方面的构成要素,其中的军备安全,也就是武器装备安全,就包括核武器的安全。因此,武器装备体系中的核安全,即核武器安全,就成为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第三个层次上的构成要素。另外,核技术安全是科技安全的构成要素,具体来说是科技安全中“科技应用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又使作为科学技术应用的核安全,即核技术安全,在科技安全的链条上成为整个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第三个层次上的构成要素。还有,在国家资源安全体系中,核资源安全也是其中的一个构成要素。除此之外,影响核安全的因素、危害核安全的因素、核安全保障问题等,也是核安全研究中不能不重视的内容。核安全虽然在理论逻辑上不是国家安全的基本构成要素,而是处于国家安全不同基本要素中的不同层次上的次级构成要素,但核安全的重要性却不亚于许多国家安全一级要素。正因为如此,在国家安全研究还未成形的20世纪七八十年代,核安全研究就已经非常深入了,到了今天更是形成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也是中国领导人多次出席世界核安全年度峰会时反复阐述中国核安全战略和政策的原因,是中国领导人在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将核安全与其他国家安全一级构成要素相提并论的原因。为此,深入研究核安全问题,构建一个科学的核安全体系,就成为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必须完成的一项具体任务。
由此可见,我国当前已经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形成了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完善了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建立了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但要把“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推进到更加完善的“国家安全体系”,最终建成一个科学完善的国家安全体系,还需要国家安全研究者和实践者进行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扎扎实实地研究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每一个要素、每一个因素、每一项措施、每一种活动、每一个概念、每一种观点、每一个问题、每一个细节。只有这样深入细致地研究下去,才能使国家安全体系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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