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8年发表的《为国家安全立言》一文,首次提出并粗略构建了一个国家安全学体系;2004年出版的《国家安全学》,不仅推进了对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的认识,而且初步构建了一个比较系统的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2014年出版的《为国家安全立学》,进一步探讨了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构建和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问题。现在,根据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原则和方法,我们从“国家”“安全”及“国家安全”三个基本概念出发,努力构建一个逻辑性更强、学理性更严谨的国家安全学理论演绎体系。在这个国家安全学理论演绎体系中,可以根据国家的构成要素合理演绎出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体系,同时根据国家的安全需要合理地演绎出包括影响国家安全因素和威胁国家安全因素两大方面的国家安全环境体系,以及内容丰富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最终演绎构建一个包括国家安全本身及其构成要素、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的四面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和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
一、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过程
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国际关系学院专业调整过程中,“国家安全学”被作为一门基础课提了出来,教材编写也随之启动。正是在讨论“国家安全学”教材编写的过程中,我们逐渐构建出一种不同于干部培训教材的学理性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
1998年,《首都国家安全》第2期发表的《为国家安全立言——“国家安全学”构想》,就是我们对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的最初构想。1999年1月,首次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安全通讯》,以《建立“国家安全学”初探》为题压缩转发了上文并加了编者按,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安全学理论探讨”专栏。这本由国家安全部主办的刊物,当时及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国内唯一刊名有“国家安全”一词的刊物(我们曾在2002年创办内刊《国家安全学刊》)。《国家安全通讯》“国家安全学理论探讨”专栏延续期间和其后,本人及国际关系学院部分教学科研人员在这本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文章。
2001年,我们在《国家安全通讯》第11期发表的《当代国家安全的10个方面》,提出了国家安全的10个构成要素。与此同时,我们当年还申报了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并获得批准和经费支持。2003年,我们在《山西师范大学学报》发表《试论国家安全学的对象、任务和学科性质》,对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作了更科学合理的阐述。此文写道:“国家安全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实用型政治科学。它的研究对象包括国家安全本身、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及活动四个方面。它的基本任务是全方位、系统性地研究和探讨国家安全及其相关对象的客观状态、本质、规律,探寻合理的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战略,服务和指导国家安全活动。”[1]
2004年5月,我们编写的《国家安全学》由中国政法大学公开出版发行。作为国内第一部公开出版的国家安全学专业教材,这部《国家安全学》开创了“国家安全学”这门新兴学科,2006年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2008年获中共北京市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在学科理论构建方面填补了我国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家安全研究与学科建设空白,在学界、政界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2009年6月,“国家安全学”课程被评为“200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2012年10月,作为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国家安全学专业地位及教学内容与方法探讨”研究报告,通过验收结项。
在2004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安全学》中,我们给国民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主权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 、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等10个国家安全基本要素单列一章进行深入讨论。在编写这部《国家安全学》教材时,我们还曾列出“社会安全”一章,只是由于当时对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社会安全缺乏深入研究,最后没有编写出来。到了2011年,我们撰写了《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社会安全问题》一文,不仅比较深入地研究了社会安全问题,而且明确把“社会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基本要素,从而使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从10个扩展为11个。[2]与此同时,我们还把《国家安全学》教材置于经济安全下的“资源安全”独立出来,在2012年授课和有关部门咨询时都作为国家安全基本要素之一来讲,从而把国家安全基本要素从11个扩展到12个。
在2013年初交稿2014年1月出版的《为国家安全立学——国家安全学科的探索历程及若干问题研究》中,我们再次确立了包括“社会安全”和“资源安全”在内的国家安全12个基本要素。同时,我们还认为,“国土安全”概念已经不能完整表达国家生存发展空间的安全问题,于是把其修订成了更符合当代现实的“国域安全”。[3]由此,在包括国家安全构成要素、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和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等构成的“四面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中,国家安全基本要素被确定为国民安全、国域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主权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 、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等12个。[4](见图1)
图1.四面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这个10多年来不断修订完善的当代国家安全体系图,虽然比较详细地展现了当代国家安全的主要内容和国家安全学的研究对象,但其却没有把“国家”和“安全”两个基本概念概括进去,同时也没有更准确地反映出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为此,本文试图构建一个逻辑性更强、更严谨的当代国家安全学演绎体系。
二、“国家”“安全”与“国家安全”的概念演绎
“国家安全”概念是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首先需要研究阐述的核心概念。由于“国家安全”不是一个不可分解的简单概念,而是一个由“国家”和“安全”两个简单概念构成的复合概念,因而研究“国家安全”这个概念,首先就需要把组成国家安全的“国家”和“安全”两个概念解析清楚。对此,2004年版《国家安全学》已经有所注意,因而不仅单列了一章来阐述“国家”概念,并且在“国家安全”一章中单列了一节来阐述“安全”概念。[5]
但是,《国家安全学》一书对“国家”和“安全”两个概念的阐述,都还非常粗略,既没能反映对“国家”和“安全”两个概念的许多新认识,也没能够切合“国家安全”概念和国家安全学理论构建的需要来深入剖析“国家”和“安全”两个概念。这一缺陷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后来国家安全学课程的讲授,也引起了关于国家安全学理论的争论,这促使我们就这两个基本概念写了几篇文章进行深入探讨,其中包括《认识“国家利益”需要理清的几个关系》[6]《国内关于安全是否具有主观性的分歧与争论》[7]《为国家安全立名——国家安全研究中概念问题的逻辑批判》[8]《国家安全中的“国家”概念》[9]等。后来,在《为国家安全立学——国家安全学科的探索历程及若干问题研究》一书中,我们对这两个概念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
针对“国家安全”的英文表达究竟是national security还是state security,我们的观点非常明确:汉语“国家安全”既不等于national security,也不等于state security,要把其准确地在英文中表达出来,就只能给英文造一个与汉语“国家”完全对应的单词“guojia”,由此把汉语“国家安全”表达为“guojia security”。在国家安全领域,汉语“国家”一词表达的概念,比state、nation、country三个英文名词从不同角度表达的三个不同“国家”概念,具有明显的优势。在汉语文化环境中研究国家安全,建立国家安全学,其中的“国家”概念就是汉语“国家”一词所表达的概念,也是如上三个英文名词无法准确表达的“国家”概念。我们这些以母语汉语为工作语言的国家安全研究者,没有必要费力地把“国家安全”解释为与state security、national security、country security三个概念中的某一个相对应——因为它确实与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完全对应,而只需要以汉语“国家安全”作为国家安全学理论的基本概念来开展研究。由于英语中缺乏这样一个与汉语“国家”完全对等的语词,因而就只能给它造新词,这个新词就是guojia。由这个英语新词表达的英语“国家安全”,就是“guojia security”。
当然,“国家安全”中的“国家”概念,不仅存在一个英文如何表达的问题,而且还存在一个科学定义中内涵和外延的问题。从内涵来说,国家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难以统一,而且西方学者的各种定义并不那么符合中国的历史和国情,也不那么符合非西方的世界不同文明区域的历史和现实,同时汉语体系下中国学者的定义也难以统一,因而我们不准备从内涵方面给国家安全中的“国家”下定义。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国家安全学理论中的“国家”,既不等于近代欧洲才出现的“民族国家”,也不等于一些人谈到国家安全、国家利益时有意无意加上限定词的“主权国家”,而是能够概括古今中外各种不同国家形态的普遍性“国家”。这样的“国家”外延,不仅包括民族国家、主权国家,而且包括其他不同形态、不同形式的国家,例如中国先秦时期的诸侯国、古希腊的城邦国,以及古今中外各种形态的帝国、王国等等,还有那些主权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甚至丧失主权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国家。但是,在一些论著中,经常自觉不自觉地在“国家”之前加上“民族”“主权”等限定词,把“国家”概念偷换为与此不同的“民族国家”概念或“主权国家”概念,从而把“国家利益”偷换为“民族国家利益”“主权国家利益”,把“国家安全”偷换为“民族国家安全”“主权国家安全”等等。这样偷换概念严重削弱了相关论著的学术性、科学性。这是我们在构建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研究国家安全问题时需要努力避免的。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的首先是普遍性的“国家”和普遍性的“国家安全”,然后才能在具体研究中运用到不同形态国家的国家安全中,例如运用到古今中外存在过或存在着的城邦国、诸侯国、王国、帝国,以及当代民族国家、主权国家上,也包括运用到当前我国国家安全问题的研究上。
参照西方语言研究国家安全时,不仅“国家”概念让汉语体系中的研究人员左右为难,而且西方学者对“安全”概念的定义和解释在中国也有些水土不服。由于“安全研究”和“国家安全研究”都源于西方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国的相关研究也多从引进西方相关理论及其话语开始,因而最初引进这些理论时,基本都是用西方学者对英文security的解释,来解释汉语“安全”一词,而且还常把这种语词解释(释词)看作是对“安全”概念的定义。为此,我们在构建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时,就开始关注汉语“安全”语词与英语security差异,并在2000年发表的《“安全”及其相关概念》[10]一文中作了初步的辨析。后来,针对一些不同观点,我们于2006年又发表《国内关于安全是否具有主观性的分歧和争论》,深入研究英语security和汉语“安全”异同,并探讨了如何在二者的共同点上科学定义“安全”概念的问题。文中指出,国内关于“安全”概念的研究有两种倾向,一是根据在国际上具有语言霸主地位的英文来解释和定义,或者直接引用以英文为工作语言的西方学者的观点来解释和定义;另一种是则根据汉语语词和逻辑要求来解释和定义,并且认为这种定义和解释才具有科学性。这两种不同观点的分歧和争论,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研究不可回避的一个基础性理论问题。我们认为,虽然在语言学的意义上,对security做出具有主观性的解释是完全成立的,但这种解释仅仅适用于security,而不适用于“安全”,并且这种解释仅仅是一种词典意义上的“释词”,而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定义”。“安全”概念的科学定义是:安全就是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其中既包括外在威胁的消解,也包括内在疾患的消解。[11]虽然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人们对安全的主观感受,包括感受到不安全时的“恐惧”,而且这种感受和恐惧还不断地影响着客观的安全状态,从而使安全不断从一种客观状态演化为另一种客观状态,但人们对安全的感受及对不安全的恐惧都不属于安全本身,而就是对安全的感受和对不安全的恐惧,这种感受(包括恐惧)客观上并不处于安全范畴之中,主观上也不应该定义到“安全”概念之中,而且应该用“安全感”这个概念来准确地表达和定义它。同样的道理,维护或保持安全的行为、能力、机构等等,也都不能定义到“安全”概念中,而应该用“安全行为”“安全能力”“安全机构”等概念来描述和定义它们。就能力而言,所谓的“安全能力”并不是“安全的能力”,不是安全本身具有的能力,而是追求、保障和维护安全的人们或团体的能力,是人们追求、保障和维护安全的能力。
根据对“国家安全”中“国家”和“安全”概念的这种分析,我们在定义或讨论“国家安全”时,就不得在“国家”前加上“民族”“主权”等限定词,不得把国家安全中的“国家”概念限定为“民族国家”“主权国家”等等不同概念,也不得把国家维护或保障安全的行为、国家维护或保障安全的能力、国家维护或保障“安全”的机构等等,定义到“国家安全”概念中,而应该分别用“国家安全行为”“国家安全能力”“国家安全机构”等等不同概念来描述和界定它们。在“国家安全”的定义中,定义项中如果给“国家”加上“民族”限定词,那么定义的就不是“国家安全”,而是“民族国家安全”;定义项中如果给“国家”加上“主权”限定词,那么定义的同样不是“国家安全”,而是“主权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就是“国家安全”,而不是什么“民族国家安全”,也不是什么“主权国家安全”,因而在定义和讨论国家安全时,合乎逻辑的定义项是不允许给“国家”额外加上“民族”“主权”等限定词的,否则定义项的外延必然会小于被定义“国家安全”的外延,从而犯“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此外,如果定义“国家安全”时把对国家安全的“感受”、为了国家安全采取的“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所具有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等等加进去,这种定义则会造成更严重的概念混乱,定义的也就不是“国家安全”,而是范围和内容更广泛的“国家安全问题”。事实上,从范围和内容上看,国家安全既不包括对国家安全的感受,也不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能力和机构,其包括的是作为国家安全构成要素的国民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等等。
事实上,国民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信息安全、科技安全等等,既不是国家安全的“内涵”,也不是国家安全的“外延”,而是国家安全的“内容”。因此,无论说“国家安全内涵非常丰富,包括国民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信息安全、科技安全等等”,还是说“国家安全外延非常广泛,包括国民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信息安全、科技安全等等”,都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只能是:“国家安全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国民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信息安全、科技安全等等”。“内涵”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特有属性,“国家安全的内涵”就是国家不受内外各方面的威胁危害;“外延”是概念指向的对象,“国家安全的外延”就是中国国家安全、美国国家安全、俄国国家安全等等;“内容”是事物的构成要素或组成部分的总和,“国家安全的内容”就是国民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信息安全、科技安全等等的总和。为此,从内涵上定义,国家安全就是国家不受内外各方面威胁危害的客观状态;从内容上定义,国家安全就是一个国家所有国民、所有领域、所有方面、所有层级安全的总和。[12]
由“国家安全”概念分析出“国家”与“安全”两个概念后,对“国家”来说它有“安全的需要”,因而必然导出“国家安全”概念;对“安全”来说它需要附着一定的主体,当其附着于国家这一主体时便形成“国家安全”概念。这正是从演绎角度构成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时,会演绎出来的三个基本概念:国家、安全、国家安全。(见图2)
图2.国家安全概念演绎
由此,在演绎的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中,第一章可以设定为“国家安全概念”,其下可设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三节内容。这三节内容,无论是“国家”、“安全”,还是“国家安全”,都包括着丰富内容,有些可以在本节简要阐述完成,有些则需要在本节简要阐述的基础上后面再分节甚至分章深入讨论。具体来说,在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中,“国家”和“安全”这两个初始概念,都只需在本章各用一节简要阐述即可,后面不再深入讨论,但“国家安全”作为国家安全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则不仅需要在本节进行简要阐述,而且需要在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中进行深入探讨,相关内容需要从第二章开始分章分节进行深入讨论。
第一章第一节讨论“国家”概念及相关理论时,需要通过四个条目来分别阐述:(1)国家的时空起源(人类不同文明中国家起源的不同时间和时空分布)、(2)国家的时空形态(古今中外不同时空下国家的不同形态)、(3)国家的构成要素(政治学“国家三要素”论的基础上纳入其他要素)、(4)国家的安全需要(国家对安全的需要形成了国家安全,且不同形态国家有共同的安全需要及其不同表现)。同时,还需要把“国家”与“民族”“政府”“政权”“国家机构”等严格区别开来。第一章第二节讨论“安全”概念及相关理论时,也需要构建四个条目,分别讨论:(1)安全主体的多样性(安全可以附着于不同主体形成不同的安全)、(2)安全状态的客观性(安全不包括安全感和安全行为等)、(3)安全环境的复杂性(安全状态在各种环境因素影响下不断改变)、(4)安全的国家主体(安全附着于国家这一主体时形成是国家安全)。第一章第三节要讨论的是“国家安全”概念及相关问题,其中可列六个条目:(1)国家安全主体(因国家形态不同而形成的国家安全主体多样性)、(2)国家安全性质(国家安全属于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3)国家安全状态(国家安全的客观状态与客观状态的变化)、(4)国家安全要素(与国家构成要素相匹配的多样性多层次性)、(5)国家安全环境(影响及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6)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安全保障活动与保障机制)。
三、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的深层演绎
在分析和演绎“国家安全”概念的基础上,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需要进一步分层分级地演绎作为整体存在的国家安全。按照国家安全的内在逻辑,此后的合理演绎应该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部分是由“国家”概念决定和演绎的国家安全的时空起源、国家安全的不同主体(不同形态国家决定的不同形态国家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的构成要素等等,另一部分是由“安全”概念决定和演绎的国家安全的状态、国家安全的环境、国家安全的保障等等。对此,可以把图2内容进一步展开,大致得到如下更详细些的国家安全体系略图。(见图3)
图3.国家安全体系演绎
有国家就有国家安全。什么时候诞生了国家,什么时候就有了国家安全;地球上什么地方出现了国家,什么地方出现了国家安全。无论当时当地的国家安全是以“安全的形态”呈现出来 ,还是以“不安全的形态”呈现出来 ,或者是以更普遍的“不同程度的安全和不同程度的不安全”的形态呈现于世,能概括这些不同情况的国家安全都客观存在着。因此,国家安全的起源,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与国家的起源相一致。这就是说,国家安全的时空起源,与国家的时空起源完全同步,
所谓国家安全的不同主体,就是不同形态国家呈现出来的不同类型国家的国家安全,在这些不同类型国家安全中,作为其主体的国家是不相同的。这一点,取决于对国家的分类。有什么样的国家分类,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安全主体,以及国家安全的不同类型和形态。国家安全主体,与国家的不同形态相匹配。“诸侯国”是中国古代先秦时期的国家形态,诸侯国安全是一种特殊的国家安全形态,其主体就是诸侯国家。“城邦国”是古希腊的国家形态,城邦国安全也是一种特殊的国家安全形态,其主体就是城邦国家。同理,帝国的国家安全主体和形态,与帝国的国家形态相匹配;王国的国家安全主体和形态,与王国的国家形态相匹配;民族国家的国家安全主体和形态,也与民族国家的国家形态相匹配。为了完善对国家安全主体多样性的认识,需要深入研究作为安全主体的古今中外各种不同国家形态,以及不同形态国家下不同的国家安全。但是,深入研究和最终搞清国家的起源、演化和不同形态,不是国家安全学的任务,而是历史学、政治学一直在研究和努力解决的问题。国家安全学研究国家安全的起源、演进和不同形态时,需要也可以直接利用和借鉴历史学和政治学关于国家起源、演进和形态的研究成果。
国家安全起源与国家起源相一致,国家安全形态与国家形态也具有同一性。同理,国家安全的构成要素与国家的构成要素也完全相同。国家有什么样的构成要素,国家安全就有什么样的相关安全要素。如果按照当代政治学理论,把人民、土地和政府看成是国家的三个基本要素,那么国家安全相应地就有三个基本要素:人民安全、国土安全和政治安全。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经济是包括国家在内的各种社会形态的必须品,而且是整个社会的基础,那么经济安全也就是国家安全基本要素之一。
但是就自然性而言,国家生存发展不仅需要一定的土地,而且还需要存在于一定土地之上的各种自然资源,以及相应的生态环境。这就是说,从自然生态环境及人民生活情况来看,土地之外支撑国家和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还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这就使国家安全必然要包括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这说明,现在被人们理解为非传统安全要素的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其实是古已有之的传统安全要素,而且是非常传统的国家安全要素,只是由于这些要素在历史上多以“安全的状态”存在着,因而人们没有认识到它们的重要性,相关思想和理论也没有给予关注和重视。事实上,许多东西只有在变得“匮乏”时,人们才会关注和重视起来,才会把它们纳入相关的思想体系或理论体系中来深入思考。资源和生态,由于历史上长期处于比较丰富和安全的状态中,而且就一直以这种丰富和安全的状态支撑着一定地域、一定国家中人们的生活,支撑着社会和国家的运转,因而人们便对它们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只有当资源匮乏、生态恶化到一定程度时,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才被人们重视起来,才成为安全和国家安全理论关注和研究的对象。由此来看,我们只能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是传统安全观和传统安全理论忽视的安全要素,也是非传统安全观和非传统安全理论才关注和重视的要素,而不能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是非传统安全要素。
总之,无论从历史进程观察,还是从逻辑关系上分析,土地、资源、生态,是国家生存发展的三大自然条件。早期的安全研究和国家安全研究,之所以没有看到或者没有重视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并不是因为它们当时并不存在,而是因为它们长期以来总是以“安全的形态”存在并支撑整个人类社会和不同形态的国家。正是资源和生态长期以来以“安全的形态”存在并支撑人类和不同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因而早期的安全研究和国家安全研究便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它们的安全,没有重视它们的安全问题,也没有深入研究它们的安全问题。这就是说,当它们“安全”的时候,人们对其熟视无睹,漠然处之,只有当它们“不安全”的时候,人们才发现它们的存在,发现它们的安全对人类和国家的重要性。因此,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虽然是非传统安全观才发现、才重视的安全,但它们本身并不是非传统安全要素,而是传统安全要素。
当然,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以往没被发现,不受重视,这只是总体而言。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某些阶段,对某些地区、某些国家来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确实也曾以非常强烈的形式刺激到人们,因而不仅以“不安全的形态”深刻地留在了这些人的思想意识中,而且还被一些人用文字形式记录了下来,甚至形成了一些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思想理论。资源和生态在整个古代社会也不总是那么良好,那么安全,有些时候有些国家也会出现一些不安全状况,但对统治者来说,更紧迫更严峻的是政权安全问题,是用以维护政权安全的军队的安全或军事安全问题,因此在占统治地位的官方理论体系中,只有政权安全、军队安全,才是“国之大事”,才是最重要的国家安全问题,才是需要重视和誓死捍卫的安全问题。至于不同地域的平民百姓因资源短缺、生态失衡而陷入的生活困境,对统治者来说都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在官方文牍中难占重要地位,也不是士林文章的篇章中心。为此,人类历史早已存在的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在传统国家安全观中一直没有相应的地位。
此外,信息安全、技术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等等,也是国家出现之前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传统安全观和传统国家安全观都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的国家安全“史前要素”。技术与信息,只有在它们与现代科学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在它们演进为科学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的时候,才是非传统的国家构成要素,而在它们以原始形态存在的时候,在它们还没有与现代科学及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时候,它们也是国家的传统构成要素,而且是必不可少的要素。没有信息和技术的国家,就如同没有信息和技术的人类一样,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在原本意义上,国家安全坐标中的信息安全和科技安全(主要是技术安全),也是传统安全要素,是国家安全的基本构成要素。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社会安全,应该是民间社会的安全,这种民间社会在国家这种政治社会诞生后,就一直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相对的另一种社会生活及群体而存在着,并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国家的政治生活。以民间社会为主体的社会安全,也是国家安全体系中的传统要素。无论是政治生活、经济生活,还是民间的社会生活,都不仅有物质性的一面,而且有精神性的一面。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文化安全,就是精神层次的社会特质的安全。精神文化的普遍存在,决定了文化安全的普遍存在。普遍存在的文化安全,既可能是安全的,也可能是不安全的。当其安全的时候,它们在人类熟视无睹中悄无声息地存在着;当其不安全时,它们才在人们惊呼中显赫地证明着它们的存在。
事实上,只有伴随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政治、军事和主权现象,以及相应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主权安全,才是伴随国家和国家安全出现而出现的国家安全“伴生要素”。
为此,根据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原则和方法,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国家安全基本要素可依次概括为12个“安全”:国民安全、国域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科技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主权安全等。
总之,在“基本”的层次上,无论是国家的构成要素,还是与国家构成要素相应的国家安全构成要素,都是传统的存在。只有在“次级”的层次上,国家和国家安全中才有一些非传统的要素。现代科学在近代欧洲出现后,使各种技术在科学的基础上突飞猛进地向前发展。汉语中的“科学技术”一词,不仅表达了“科学和技术”的含义,而且更多地表达了“科学化的技术”或“以科学为基础和导向的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安全、基因技术和基因技术的安全、计算机网络信息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只有这些与各种科学密切相关的领域,才是非传统的安全要素,也是非传统的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但它们都不是国家安全的“基本要素”,而是“次级要素”。无论是传统的还是非传统的,国家安全“次级要素”要比“基本要素”多很多,“国域安全”下的陆域安全、水域安全、空域安全、极地安全、深地安全、深海安全、深空安全等等,都是国家安全的次级要素。水安全、气候安全、生物安全、粮食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语言安全、文字安全、政权安全、核安全等等,也都是国家安全次级要素。
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演绎国家安全学体系,必然要揭示国家安全的基本构成要素,但国家安全不仅包括上述揭示出来的一些“基本要素”,而且还有更多的、大量的、不同层次的“次级要素”。以“经济安全”为例,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分类标准,其下就可以分出多个层次的“次级要素 ”。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分类标准,作为国家安全基本要素或一级要素的“国家经济安全”,其下可分为产业安全、商业安全、金融安全、市场安全、财政安全等五个国家安全“二级要素”。在“产业经济安全”下,又可分出工业安全、农业安全、林业安全、牧业安全、渔业安全等五个国家安全“三级要素”。在农业安全之下,还可进一步分为粮业安全、棉业安全、菜业安全、果业安全、草药安全等五个国家安全“四级要素”(见图4)。
图4.经济安全的层级结构
此外,“产业安全”下的工业安全、林业安全、牧业安全、渔业安全也都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分类的国家标准,分别列出其下更多的次级要素。往上追溯,经济安全下除“产业安全”外,商业安全、金融安全、市场安全、财政安全等国家安全“二级要素”,在深入研究国家安全具体问题时,也可以甚至也需要依据相应国标进行分类,从而形成更多更复杂的不同层次的国家安全“次级要素”。国家经济安全下这些不同层次上的不同次级要素,构成了国家经济安全的要素体系。这都是构建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时,需要深入研究问题。如果不仅仅是构建“国家经济安全要素体系”,而且要构建更完整的“国家经济安全体系”,那么就需要考虑和研究影响经济安全的因素、威胁危害经济安全的因素和国家经济安全保障问题,从而在“四面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下,构建出“四面一体的国家经济安全体系”。如此类推演绎,国家经济安全下的不同层级不同方面的次级要素,都既可以构建出一个相应的“四面一体的安全体系”。例如,由于金融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研究金融安全构成要素、影响金融的因素、威胁危害金融安全的因素、金融安全保障问题等,就既可以构建一个“金融安全要素体系”,也可以构建一个更庞大的“四面一体的金融安全体系”。
事实上,从核安全到生物安全,从网络安全到深海安全,从极地安全到太空安全,以及海外利益安全和海外国民安全,国家安全构成要素就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体系,其中不同层次上的每个要素,都需要摆正它们在整个国家安全体系中的位置。例如核安全,它不是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等等国家安全的基本要素平起平坐的国家安全基本要素而是分别处于军事安、科技安全、资源安全等国家安全基本要素之下的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国家安全次级要素。(见图5)
图5.国家安全体系中核安全
如此等等,如果把国家经济安全下的每个层次的安全要素都揭示出来,那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国家安全要素体系。更何况,在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之外,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等等,也是需要在当代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深入研究和推演。由于篇幅所限制,这些内容不再一一列举和论述。
为此,在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中,国家安全要素体系可以从第二章开始展开。具体来说,可以把国家安全构成要素分为自然要素、史前要素、伴生要素三章内容展开讨论。具体来说,在第二章“国家安全的自然要素”中,第一节是“国民安全”,第二节是“国域安全”,第三节是“资源安全”,第四节是“生态安全”。在第三章“国家安全的史前要素”中,第一节是“信息安全”,第二节是“科技安全”,第三节是“经济安全”,第四节是“社会安全”,第五节中“文化安全”。在第四章“国家安全的伴生要素”中,第一节是“政治安全”,第二节是“军事安全”,第三节是“主权安全”。
在国家安全构成要素演绎体系形成后,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便需要超越国家安全本身,合乎逻辑地演绎出现实中一直存在的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和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这是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的第五章和第六章内容。在第五章“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中,第一节是“影响国家安全的自然因素”,第二节是“影响国家安全的内部社会因素”,第三节是“影响国家安全的外部社会因素”。在第六章“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中,第一节是“天灾(危害国家安全的自然因素)”,第二是“人祸-内忧(危害国家安全的内部社会因素)”,第三节是“人祸-外患(危害国家安全的外部社会因素)”。
面对各种影响和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如何保障国家安全便成为可以合乎逻辑地演绎出来问题,也是历史进程中逐渐明朗起来的问题。在此,历史与逻辑是完全一致的。从历史上看,保障国家安全的活动与军事活动一样,最初是没有什么体制机制的,有的只是分散而不系统的零散行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国家安全保障活动越来越成熟起来,最终形成了一些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国家安全保障体制机制。为此,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在影响和威胁危害国家安全因素之后,首先可以推演出来的是“国家安全保障活动”,这也是历史上不断完善起来的国家安全保障活动。由于国家安全保障活动涉及的内容相对较多,国家安全学理论大致用四章来进行讨论。在第七章“国家安全保障活动-决策”中,第一节是“决策主体”,第二节是“决策条件”,第三节是“决策过程”,第四节是“决策执行”,第五节是“检查反馈”。第八章“国家安全保障活动-硬手段”中,第一节是“军事攻防”,第二节是“政治镇压”,第三节是“情报保卫”,第四节是“监禁流放”,第五节是“社会革命”。第九章 “国家安全保障活动-软手段”中,第一节是“发展经济”,第二节是“变革创新”,第三节是“外交外事”,第四节是“公共关系”,第五节是“宣传教育”。第十章 “国家安全保障活动-民间力量”中,第一节是“国民责任”,第二节是“个人行为”,第三节是“团体行为”。
在“国家安全保障活动”之后,是国家和国家安全演进过程中逐渐完善起来的“国家安全保障体制和机制”。对此,可以分硬件和软件两章讨论。第十一章“国家安全保障机制-硬件”,第一节是“政治机构”,第二节是“军事机构”,第三节是“情报机构”,第四节是“警务机构”,第五节是“宣教机构”,第六节是“其他机构”。第十二章“国家安全保障机制-软件”中,第一节是“国家安全意识”,第二节是“国家安全理论”,第三节是“国家安全制度”,第四节是“国家安全方略”,第五节“国家安全法治”。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还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和各种机构、理论、制度、方略、法律、法治等等,它们都不属于国家安全,不是国家安全的内容,不在国家安全的范围之中,而是处于国家安全之外但作用于国家安全的各种事情。这就是说,影响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和事情,虽然都是国家安全学可以演绎出来并且必须研究的对象和问题,是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和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时必须包括的内容,是“国家安全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它们都不属于国家安全,不是国家安全本身包括的内容,不是“国家安全要素”和“国家安全要素体系”的内容。2004版《国家安全学》第一段阐述什么是“国家安全学”时,事实上已把国家安全与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等等作了区分。当时,书中尽管没有直接指出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等等不是国家安全,但在指出“国家安全学是从总体上研究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以及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等方面的基本现象”时,就已把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等,与国家安全作了严格区分,已经揭示出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不是国家安全、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不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保障问题(包括军队和军事工作、警队和警务工作、情报机构与情报工作以及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战略等等)不是国家安全。如果认为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等都属于国家安全,都是国家安全的内容,那么界定“国家安全学”时只讲“国家安全学是研究国家安全的科学”就行了,就不需要在“国家安全”之后再加上“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等等了。之所以在“国家安全”之后加上“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等,就已经把国家安全与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等等作出了区分,认定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等等不是国家安全包括的内容,更不在所谓的国家安全外延之中,它们是在国家安全之外以不同方式作用于国家安全的因素。理解了这一点,才能准确科学地理解和定义“国家安全”概念,才能在准确定义“国家安全”概念的同时从国家安全本身推演并研究各种影响和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以及保障国家安全涉及的各种问题,从而构建一个既包括国家安全本身,又包括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的“四面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以及与此相应的“四面一体的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
(本文与王啸合著)
载《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
[1]刘跃进.《试论国家安全学的对象、任务和学科性质》,《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第132页。
[2] 刘跃进:《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社会安全问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第97页。
[3] 刘跃进、刘思偲:《国域安全观——国家安全新思维》,《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7月12日。
[4] 刘跃进:《为国家安全立学——国家安全学科的探索历程及若干问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14年1月。
[5] 刘跃进主编:《国家安全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版。
[6] 刘跃进:《认识“国家利益”需要理清的几个关系》,《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1期。
[7] 刘跃进:《国内关于安全是否具有主观性的分歧和争论》,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8] 刘跃进:《为国家安全立名——国家安全研究中概念问题的逻辑批判》,《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9] 刘跃进:《国家安全中的“国家”概念》,《国际论坛》,2013年1期。
[10] 刘跃进:《“安全”及其相关概念》,《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11] 刘跃进:《国内关于安全是否具有主观性的分歧和争论》,《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12] 刘跃进:《国家安全的简化、异化、误解与回归》,中国社会科学网(2022年3月1日),http://www.cssn.cn/gjgxx/gj_bwsf/202203/t20220301_5396222.shtml.